第十二章 最後的真相(第6/13頁)

“這、這到底是怎麽回事呀。”辛桐媽媽沒有回答李皓的話,而是看了薇薇一眼,對李皓說道,“這大半夜的,你們來這麽多人,到底想幹什麽?”

“您別急阿姨。”李皓走到辛桐媽媽跟前,將她扶到沙發上坐下後說,“這些事跟您沒關系,我們這次來,主要是找辛桐。”

“找我?”辛桐冷笑了一聲說,“難道跟我有關系嗎?李皓,咱倆可是最好的朋友,你可不能汙蔑我。”

“不錯,我以前是把你當成我最好的朋友。”李皓點了點頭說,“但從這一刻起,你不再是我的朋友了。”

“好,既然這樣,那你就說說,我究竟跟這兩起案子有什麽關系?”辛桐鐵青著臉,坐在了他媽媽的旁邊。

“沈超今年突然出現在平康路148號的那幢小樓,目的就是要查清當年毒死杜博文一家和葉城夫婦的兇手。”李皓搬了把椅子坐下來說道,“辛桐,我想你最近去過平康路148號那幢小樓吧。”

“是的,我去過。”辛桐坦然道,“我去是為了找蘇薇薇,這一點蘇薇薇自己可以證明。”

“是的,我知道你曾在小樓裏把蘇薇薇背了出來。”李皓道,“但在那之前,你還曾去過那幢小樓。”

“不,我沒有。”辛桐辯解道。

“好,這件事先放一放。”李皓並沒有跟辛桐爭執,而是話鋒一轉,看著辛桐媽媽說道,“阿姨,杜伯祥這個人您認識嗎?”

“我……不、不認識。”辛桐媽媽愣了一下。

“可他認識您。”李皓道,“我們可以把日子往前追溯一下,追溯到1972年的夏天。”

“李皓,你究竟想說什麽?”辛桐媽媽突然從沙發上站起來說,“我勸你不要在這裏胡言亂語。”

“我這是在辦案。”李皓回應道,“我會對我說的每一句話負責的。”李皓說完從椅子上站了起來,接著說道,“時間也不早了,我不想再兜圈子了,直說吧阿姨,在1972年的2月份,您在老家認識了杜博文,並於8月份意外懷了杜博文的孩子。杜伯祥是杜博文的父親,當年老人見到您之後,非常的喜歡,後又聽說您懷了孕,便催促杜博文早點跟您結婚。

但是,就在您懷孕三個月的時候,另一個女人出現了,這就是杜雨辰的母親宋思瑩。

“當時杜博文在京蘭市打工,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中,認識了宋思瑩。宋思瑩家道殷實,她父親當時又是京蘭市重權在握的高級領導。杜博文為了能夠攀權附貴,便提出跟您分手,但您當時已經懷了杜博文的孩子,而且杜博文的父親杜伯祥也非常的喜歡您,所以,杜博文企圖拋棄你的想法沒有得逞。

“在1972年的11月份,杜博文領著宋思瑩回家了。當時杜博文把您約到了他家後面的一個小山坡上,準備跟您談分手的事。當您到了約定地點的時候,發現杜博文身邊還站著一個女人,那個女人就是宋思瑩。

“宋思瑩提出給您一筆錢,讓您成全了她和杜博文的好事,您拒絕了。後來你們發生了口角,宋思瑩情急之下,將您從小山坡上推了下去,導致您的左腿被截肢。

“不過,後來杜博文和宋思瑩拿出了一大筆錢來平息這件事。看到事情已經到了這種地步,您也不願再糾纏下去了,於是便收下了那筆錢。

“後來,您懷胎十月,生下了辛桐。您用杜博文給的那筆錢,帶著辛桐來到了京蘭市,並且安下了家。當辛桐漸漸長大,問起自己的父親的時候,您竟然把過去的一切都告訴了他。

“您對辛桐所說的話,在他幼小的心靈裏埋下了復仇的種子。於是,在1988年的9月20日,慘劇發生了。辛桐帶著從商店裏買的毒鼠強,來到了平康路的148號,趁著沈青蓮正忙著做飯,將毒鼠強放進了湯鍋裏,從而導致了杜博文一家和葉城夫婦的慘死。”

“說的很好。”辛桐冷冷的看著李皓說,“可是證據呢?”

“當年你去杜博文家的時候,坐了一輛機動三輪車。”李皓從包裏掏出份材料對辛桐說道,“當年那個拉你去平康路148號的三輪車司機已經找到,他在證明材料上說,在1988年9月20日的下午,也就是案發的當天,你搭乘他的三輪車去了杜博文家。”

“時隔二十年,他怎麽知道就是我?”辛桐提出質疑,“退一步來說,即便真的是我,那麽久遠的事情了,他怎麽就能記得我是案發的那天去的杜博文家?”

“司機向我描述了當年坐他車的那個孩子的長相和裝束。”李皓說著,向旁邊的一個警官使了個顏色,不一會兒,警官從辛桐媽媽的房間裏端著一個鏡框走了過來。

“這張照片是你吧。”李皓指著辛桐的那張照片說道,“你可以看一下三輪車司機的證詞,看看上面所描述的,和你當年的裝束是否一致。”李皓說著,將材料遞到了辛桐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