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麻雀村血案 第十二章 奇怪的遇襲(1)

通過對胡震東同事的調查,的確證實了他在魏秋遠被害的時間裏正和同事在酒吧聚會,並沒有作案的可能性。

胡震東的不在場證明得到了證實,一方面等於可以排除他殺害魏秋遠的可能性,但另一方面也等於將案件的調查又打回了原點,幾天來的努力再一次的付之東流。

雖然魏秋遠有非常完美的不在場證明,但在孟少輝的心裏卻並非打消對他的懷疑,主要原因就是他在面對自己親生父母死亡真相時的冷靜態度,先不考慮王有財的猜測是真是假,如果是一個普通人,在得知父母的死亡另有隱情後,一定都會非常地驚訝和激動,但是胡震東卻只是稍稍有一點驚訝,並且很快就變得非常冷靜,還能對審訊進行冷靜地分析和反駁,這一些似乎都有違常理,如果不是因為父母離開他太久了,感情淡了,就是他事先就已經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可就算如此,他也應該會裝出一副全然不知的驚訝表情,可是他卻完全沒有,難道就是因為那個完美的不在場證明讓他有恃無恐嗎?

無可否認,胡震東的不在場證明的確非常完美,案發當天打贏了官司,然後晚上和同事聚會慶祝,從而使他有了同事的證明,酒吧服務生的證明,出租司機的證明,如果這一切是他編造出來的,一定不可能如此完美。但是這樣的完美在孟少輝看來似乎又存在著某些的問題,他總感覺這一切像是事先安排好的一般,同事的證明倒是無可置疑,主要的疑點還是集中在酒吧服務生和出租司機身上。

根據酒吧服務生說,他之所以會記得在案發時間胡震東來過酒吧,就是因為當晚胡震東給了他兩百塊的小費,的確,酒吧燈光昏暗,而且每晚客人都絡繹不絕,胡震東也並非酒吧的常客,再加上又是十天前的事,如果沒有特別的事發生,相信服務生根本不會記得如此清楚。而出租司機之所以會記得當晚載過胡震東,則是因為他在下車時向司機要了一張小票,同時,他的錢包也不小心掉在了出租車上,之後他通過小票上的聯系方式通過出租公司找到了司機,從而找回了錢包,而司機也因此對他產生了深刻的印象,胡震東說要小票是因為公司能報銷,然而掉錢包的這個行為卻讓孟少輝感覺過於巧合。

如果把服務生和出租司機這兩點結合起來,在平時來看,胡震東的行為非常普通,但現在就是因為這幾件事都非常湊巧的發生在了魏秋遠遇害的時間裏,讓孟少輝感覺像是故意安排好似的,目的就是為了讓人記住他,讓更多與自己毫無相關的人替自己做不在場證明,身為律師,他一定知道不在場證明在案件中的重要性。

不過這一切都是猜測,沒有實際證據能支持,雖然有血鞋印這條線索,但是只能證明兇手的性別和一些模糊的外在特征,根本無法證明血鞋印就是胡震東留下的。更何況,在案發的時間裏,胡震東的確有不在場的證明,如果他是兇手,那他是如何到麻雀村行兇的呢?難不成他會飛嗎?又或許他是買兇殺人?

雖說買兇殺人能解釋為什麽胡震東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但卻有一個問題,那就是魏秋遠的死亡時間,在那個時間,魏秋遠家的房門並沒有被撬鑿過的痕跡,案發現場又是在客廳,現場也沒有發生過搏鬥的痕跡,種種跡像足以證明一點,兇手是熟人,難道胡震東找的兇手是村子裏的人?就算是,那村民為什麽會同意幫他殺魏秋遠呢?他們可把魏秋遠當成再生父母看待,怎麽可能殺了他呢?在不知道魏秋遠遺囑的前提下,如果殺了他,萬一他把遺產都給了子女,那就等於是斷了村民的財路,相信他們中的任何一個人都不會這麽傻吧!

“遺囑……難道是遺囑?”孟少輝的心裏突然冒出了這個想法,“胡震東之前已經知道了魏秋遠遺囑的內容,從而以此為誘餌,讓某個村民幫他殺了魏秋遠,然後再殺了他的子女,這樣村子就擁有了麻將工廠的90%的股份(還有10%在馮瑤的手上),可是這其中的利益是屬於整個村子的,並非個人能擁有,會不會真有人為了所有人的共同利益而甘願成為殺人工具呢?當然,還有一個前提就是胡震東把當年村民得癌症的真相公布,從而使村民不僅為了利益而殺人,也為了報仇,可是按王有財所說,當年的秘密他一直沒對任何人說過,那麽胡震東是如何得知當年村民得癌症的真相呢?如果他不知道真相,那麽他就不可能有動機行兇,報仇的說法也根本不成立。”

胡震東的這條線索讓孟少輝看到了案件偵破的曙光,可是隨著他完美的不在場證明,無疑讓案件在短暫的曙光過後,再一次陷入了黑暗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