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炸點傷

事故發生後,花好月圓公司的二老板唐健峰也來到現場了解情況,並向李觀瀾介紹了失事直升機的狀況。

唐健峰出示了失事直升機的國際安全飛行證書、出廠證書和近兩次的檢驗證書,說:“我們公司購買的這款PCR-O011型大型民用直升機,目前在國際同類產品中居於領先地位,去年買進以後,飛行時間不到一千個小時,至今遠未收回成本,這次事故對我們公司造成了巨大經濟損失,希望公安同志能盡快破案,幫助我們彌補一些損失。”

李觀瀾說:“許剛自行駕駛飛機是誰提出來的?飛機上天前有沒有檢修過?”

唐健峰說:“許剛自己堅持要駕駛飛機,他有直升機駕照,在國外留學時也飛過幾次,技術還過得去。為了保證安全,昨天下午才對飛機檢修過,是松江省飛機研究所的技術人員負責的,檢修結果一切正常,我當時也在場,還讓人錄了像。”

李觀瀾說:“你們每次檢修飛機都錄像嗎?”

唐健峰說:“是,出於謹慎,每次都錄像,畢竟七千萬元的直升機對於公司也是一項重要資產,檢修前錄像存證,萬一發生意外,可以明晰責任。”

失事的直升機平時停靠在花好月圓公司的大院裏。檢修錄像顯示,事發前一天下午,松江省飛機研究所高級技師呂澤成對這架直升機做了全面檢修,同時在現場的還有呂澤成的助理黃文輝、身穿淺灰色名牌西裝的唐健峰,和花好月圓公司的總裁助理蘇黎黎。

李觀瀾觀看過錄像後,未發現異樣,問唐健峰說:“在檢修後和飛機起飛前,還有沒有別人接觸過這架飛機?”

唐健峰說:“沒有,在檢修前我們公司的幾個員工曾進入過飛機,在機艙內進行布置,諸如拉花、拋撒玫瑰花瓣之類,在檢修後就再沒有人接觸過這架飛機。”

種種跡象表明,這是一起偶然的飛行事故。

為了找出事故的真正原因,警方聘請了松江省飛機研究所的直升機研發專家、教授張天翼,對這架飛機的殘骸進行分析。而為失事飛機承保的松江省財產保險公司也聘請了中國科學院的飛機研究專家楚大裘參與事故鑒定。兩位專家領銜,率一個調查團隊,夜以繼日地查尋飛機失事的真相。

飛機爆炸時的目擊者馬佳的證詞為專家們提供了重要線索。如果飛機確實是從機尾處開始燃燒,繼而引發爆炸,那麽飛機失事的原因有極大可能源於燃油外泄。直升飛機的發動機在燃燒過程中溫度超過一千度,直升機在著地過程中,油箱漏油淋到機尾起火,造成機腹爆炸。

直升機內的燃料箱要把油料輸到引擎,需要利用安裝在飛機外部或機身下方的吊掛裝置——“派龍”內部大口徑配管來輸送,而“派龍”出現裂縫或結合不夠緊密,往往是造成油箱漏油的重要和常見原因。專家們在現場找到“派龍”的殘骸,但是已經損毀得不成樣子,無法確認“派龍”在事發前是否出現故障。

調查只能至此而止。

專家們出具調查結論說:“根據目擊者的證詞和現場勘察,失事飛機尾部在爆炸前出現火苗,懷疑是燃油外泄起火,導致飛機爆炸。由於飛機嚴重損毀,無法證實油箱和派龍曾發生故障,此調查結果僅供參考,不具最終法律效力。”

權威部門無法得出確切結論,各方面也只能接受飛機發生意外的事實。接下來的時間裏,一切事情都按部就班。死者家屬處理後事,花好月圓公司則在與死者家屬協商後,作出經濟賠償。曲州市委市政府向媒體發布官方通告,說明直升機失事純屬意外事故,現已妥善解決。

但是在這個過程中,蘇采萱對在爆炸現場拾回的七十八塊屍塊化驗完畢,證實這些屍塊均來自失事直升機裏的三名乘客,而屍骸的形態卻在無聲地訴說著另一個故事。

蘇采萱在法醫實驗室內向李觀瀾闡述了一個重大疑點。

“這是死者趙明欣的頭顱,”她把一個黑糊糊的圓球擺放到桌子上,這也是曾在爆炸案發現場把一個女性目擊者嚇暈的頭顱,蘇采萱說:“這是趙明欣身上唯一完整的一塊人體組織,此外,我們還找到了趙明欣的零碎頭皮、皮膚、脊椎骨、盆骨和肌肉塊,內臟器官則完全沒有找到。與其相比,許剛和徐曼的屍體則相對完整,雖然灼燒得很厲害,但是頭顱和四肢都可以辨認。”

李觀瀾凝眉聆聽,大腦飛速運轉,眼前好像出現了一線光亮。

蘇采萱說:“趙明欣屍身上的殘留皮膚向內卷縮,在她頭顱的面部。”她用一只鑷子指點著那個頭顱的正面,“有燒灼傷並附著有煙灰,眼角的皺褶處卻沒有煙灰附著,與其周圍皮膚界限較清楚。這些特點都指向一個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