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迷霧重重

由於塗遠征被殺案涉及槍支,曲州市刑警隊把案情上報到省公安廳和國家公安部備案。

64式手槍是上世紀60年代初,由中國自行設計的第一款手槍,一直是解放軍及公安、武警、司法和安全保衛部門廣為裝備使用的武器,具有小巧輕便、外形美觀、便於隱蔽攜帶、易於維護保養、射擊可靠性高和精準度高等優點。

曲州市的槍案並不多見,而射殺塗遠征的這把手槍從前更未曾露過面,沒有任何作案的記載。省內曾發生過幾起失槍案,其中包括迄今未查明去處的三把64式手槍。塗遠征案的兇器是否就是這三把失槍中的一把呢?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麽這起案子牽涉廣泛又深遠,從盜槍到直升機爆炸再到槍殺塗遠征,這是一個隱藏很深又極具危險性的犯罪分子,曲州市刑警是否有能力找到確鑿證據,把他繩之以法?

案情的反復使得市委書記黃漢有些惱怒,在了解情況後,他向公安局長金水下達了死命令,直升機爆炸事件必須在一周內作出定論,如果沒有可靠確鑿的證據,則以意外事故處理。黃漢強調,在當前形勢下,維持社會穩定是一切任務的重中之重,刑警隊在執行職責時必須顧全政治大局。

而許剛父母的情緒也起了反彈。許剛少年發跡,仰賴於他父親許淩雲的權勢。許淩雲退居二線前是松江省鋼鐵公司的總經理,官居副部級,年齡到線後轉任省政協副主席,昔日同僚和部下遍布松江省和曲州市的各級官場,消息靈通,手眼通天,李觀瀾對直升機爆炸案件的調查進展自然也傳到了他的耳朵裏。

許淩雲的想法和黃漢截然相反,他不肯息事寧人,畢竟死者是他的兒子,死得這樣蹊蹺,讓他不甘心,萬一許剛真的是被人害死,他要動用一切社會資源找出兇手,為兒子復仇。而且以他一生做事的風格,強悍霸道,在這件生死相關的大事上更不肯退讓。

許淩雲在松江省經營多年,黃漢雖然當時得令,也不願直接觸犯他,兩位深諳為官之道的強勢人物都把壓力轉嫁到公安局,而局長金水又向李觀瀾施壓。金水自然不肯得罪黃漢和許淩雲任何一方,只督促李觀瀾加大破案力度,加快偵破進程,而偵破結果必須皆大歡喜。

李觀瀾在刑警支隊長這個敏感位置上工作多年,早習慣了在上司的明爭暗鬥之間遊走,他應付這種復雜局面的一定之規就是以不變應萬變,憑你風吹浪打,他只求無愧於心。至於事件的結果會使哪些人滿意、哪些人震怒,他並不放在心上,他要做的只是維護法律的公正。

爆炸案走了一個輪回,又回到原點,兇手不惜做出這樣驚天動地的大案,僅是為了殺死許剛等三人嗎?而趙明欣恰好坐在炸點的座位上,兇手也許是針對她,而許剛和徐曼僅是遭受池魚之殃?當然,也不排除兇手想把許剛和趙明欣一網打盡,在直升機上做手腳無疑是最有效的辦法。

不管怎樣,案情進展到現在,已經粉碎了兇手企圖瞞天過海、悄無聲息地隱匿一起謀殺案的陰謀,李觀瀾相信,兇手現在承擔的壓力大過他十倍,只要謀定後動,有理有據,兇手終將露出馬腳。

花好月圓公司的直升機在失事前一直停靠在公司的後院,而唐健峰對飛機進行檢修的時間是飛機失事的前一天下午,也就是說,在這段時間裏,有人在直升機上做了手腳。最大的可能是在夜深人靜的時候,兇手混進公司,在飛機上安放了炸彈。

作為一家婚慶禮儀企業,花好月圓公司的部分員工很早上班,淩晨四時就到公司,以籌備上午的慶典活動。而最晚的一班員工在夜裏十點才下班。那麽,兇手的作案時間應該在夜裏十點至淩晨四點這段時間內。

花好月圓公司的占地面積很大,業務面廣泛,外來人員很多,入夜後公司門前除去一個門衛,並沒有其他保安人員。至少有三個路口通往後院停靠直升機的地點,公司大樓裏也有兩道門通向後院。

公司院子裏安裝了四個攝像頭,前後院各有兩個。但是調查結果不出李觀瀾所料,後院的監控錄像在飛機失事的前一天就出了故障,歷時三天才維修好,而可作為證據的失事前一晚的錄像自然也就無從獲得。

兇手雖然破壞了監控錄像,但是卻進一步暴露。至此可以確認,兇手是與花好月圓公司有密切關系的人,即使不是公司員工,也一定有內部人為他做內應。

只是,即便把兇手的排查範圍減至最小,但直升機已經炸成一堆殘骸,許剛等三人已死,最有力的直接證人塗遠征也已經被殺人滅口,兇手的手段非常狠辣,把一切證據塗抹得千幹凈凈,即使兇手現在站到李觀瀾面前,也讓他束手無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