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剝皮郎君 第一章(第2/3頁)

保安立刻通知當地派出所,派出所來人將男子押回所裏進行盤問。男子姓董,叫董麥勝,35歲,四川巴中人,進京在一處建築工地打散工。說是頭一晚喝多了,就在朋友的酒店房裏住了一晚。問他朋友叫什麽,他又說不出來。再問他身上掉下來那五萬塊錢從哪裏來,他說是朋友借給他,回去替老婆治婦科病用的。值班民警一聽就知道他是在說瞎話。仔細觀察發現,董麥勝腰際的襯衫滲出些血跡。值班民警撩開一看,竟也驚訝得合不攏嘴去。董麥勝腹部有一道長長的傷口,仿佛不久前剛被手術膠粘合住。大概先前跟保安爭鬥中,粘合處有部分扯裂,滲出血來,染紅了襯衫。問他怎麽回事,他又說自己前兩天剛做了闌尾切除手術。民警問他房間浴缸裏的冰塊怎麽回事,他說是用來冰鎮啤酒用的。民警知道再問也不會有什麽結果,並且感到事情不那麽簡單,於是立即將案件向上匯報,並很快轉到了刑偵隊手裏。

就在刑偵隊勘察現場的同時,董麥勝已經送就近的醫院進行檢查去了,現場獲取的大量指紋和一些毛發被送到化驗組化驗。

通過對酒店前台和保安的詢問得知,B座1045房是一個叫聶政的人登記入住的,他用現金交了一天的房租和押金。登記用的身份證後來經證實早已被報失。從監控錄像可以看見,“聶政”於前一晚入住,第二天淩晨3點左右獨自拖著個旅行箱悄悄離開了酒店,沒有辦理退房手續索取押金。雖然他始終帶著個棒球帽,但從不同角度的攝像機,還是可以很清楚的辨認出此人的五官長相,並且他堂堂皇皇地進進出出,似乎並沒有要刻意遮擋、避開監控錄像的意思。

回到局裏開案情分析會的時候,我作為旁聽參與了會議。會前關於董麥勝的體檢報告已經送回來,醫檢顯示,董麥勝近期被摘去了左腎、胰臟,肝臟也被割去了一半。化驗報告並沒有發現董麥勝之前患過任何內臟疾病。隨附的檢驗報告稱,董麥勝內臟器官的摘取手法相當專業,傷口使用的甚至是目前最先進的無縫粘合膠,而不是傳統的縫針法。換言之,這是大醫院的手法,不是一般小醫院外科醫師有條件做到的。可是,各大醫院聯網電腦裏,董麥勝並沒有任何住院記錄。

分析會上,大家總結了現場取證情況和各種輔助證據後,大多數都認為,這極有可能是一起倒賣器官的案件。在暴利驅使下這類案件屢見不鮮、時有發生,唯一不同的是,以往常常是受害者被騙,或者被迷倒,在無意識狀態下,被罪犯領到酒店,現場盜取其內臟器官,然後逃匿。這些罪犯往往都不致人死命,有的甚至還事後留下手機,讓受害者能醒來後報警求救。這一次不過是,在受害者自願的情況下進行。現場從董麥勝身上搜出的巨額現金,也說明了其私自販賣自己內臟器官的行徑。還有人甚至認為,從犯罪嫌疑人高超的作案手法來看,極有可能涉及境外罪犯跨境作案。既然指紋和錄像都有了,只需要通緝抓捕案犯就可以結案了。然而,我看得出,吳隊對大家的分析似乎不是很滿意。

會後等大家都各忙各的去了,吳隊拍拍我的肩膀問我有什麽想法。我說事情恐怕不是想象的那麽簡單,我舉出了我發現的幾個疑點。首先,如果真的是倒賣器官,腎臟和胰臟可以拿去賣錢,切了一半的肝臟又能有什麽用呢?另外,先且不說犯罪嫌疑人絲毫不防範董麥勝,他竟然肆無忌憚四處留指紋,還大搖大擺進出酒店,生怕別人認不出他來似的,這實在是有些反常。不過,不管怎麽說,董麥勝需要進一步審問,並且既然有了犯罪嫌疑人的指紋和臉圖,盡快找到這個人是重中之重。

吳隊點頭贊同我的想法,不過他也指出了我不夠專業的地方。犯罪嫌疑人如此猖狂,很有可能做過易容,並且指紋也可能造假。

正在說話間,警員小王拿著一堆化驗報告回來了。通過對B座1045房裏的指紋進行篩選比對,以及結合酒店監控錄像,犯罪嫌疑人已經確認。他叫劉小旺,40歲,河南人,大興屠宰場屠夫,家住大興新區3幢8樓801號。我心裏暗贊,化驗組效率真高。

匯報完這些,小王面有難色地又遞過來一份報告說,不過,現場發現的毛發有點問題。吳隊問是什麽問題。小王解釋說,類似頭發的毛發DNA檢驗結果,確實跟數據庫裏劉小旺的DNA吻合,卻無法證明就是劉小旺的。我聽了很困惑問,是劉小旺的,然後又不是,到底什麽意思。

小王說道,簡單講,根據頭發絲裏的細胞存活程度,能夠判斷出頭發的生存時間。比如,新掉下來的頭發裏細胞存活程度,跟掉下來很長時間頭發裏的細胞存活程度是不同的。通過特別儀器能夠檢測出這種差異。現場找到的劉小旺的頭發經過檢驗,至少已經從頭上掉下來超過一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