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3)

我想你不難看出當安迪聽完湯米的故事後,為何有一點魂不守舍了,以及他為何要立刻求見典獄長。布拉契被判六至十二年徒刑,而湯米認識他已是四年前的事。當安迪在一九六三年聽見這事時,布拉契也許已經快出獄了……甚至已經出獄。安迪擔心的是,一方面布拉契有可能還在坐牢,另一方面,他也可能隨風而逝,不見蹤影。

湯米說的故事並不完全前後一致,但現實人生不就是這樣嗎?布拉契告訴湯米,被關起來的是個名律師,而安迪卻是個銀行家,只不過受教育不多的人原本就很容易把這兩種職業混為一談。何況別忘了,布拉契告訴湯米這件事時,距離報上刊出審判消息已經十二年了。布拉契告訴湯米,他從昆丁的抽屜拿走了一千多元,但警方在審判中卻說,屋內沒有被竊的痕跡。在我看來,首先,如果擁有這筆錢的人已經死了,你怎麽可能知道屋內到底被偷了多少東西呢?第二,說不定布拉契根本在說謊?也許他不想承認自己無緣無故就殺了兩個人。第三,也許屋內確實有被竊的痕跡,但被警方忽略了——警察有時候是很笨的,也可能當時為了不要壞了檢察官的大事,他們故意把這事掩蓋過去。別忘了,當時檢察官正在競選公職,他很需要把人定罪,作為競選的宣傳,而一件遲遲未破的盜竊殺人案對他一點好處也沒有。

但在這三個可能中,我覺得第二個最有可能。我在肖申克認識不少像布拉契這類的人,他們都有一雙瘋狂的眼睛,隨時會扣扳機。即使他們只不過偷了個兩塊美金的廉價手表和九塊錢零錢就被逮了,他們也會把它說成每次都偷到“希望之星”之類的巨鉆後逃之夭夭。

盡管稍有疑慮,但有一件事說服安迪相信湯米的故事。布拉契絕不是臨時起意殺昆丁的,他稱昆丁為“有錢的討厭鬼”,他知道昆丁是個高爾夫職業選手。在那一兩年中,安迪和他老婆每個星期總會到鄉村俱樂部喝酒吃飯兩次,而且安迪發現太太出軌後,也經常獨自在那兒喝悶酒。鄉村俱樂部有個停靠小艇的碼頭,一九四七年有一陣子,那兒有個兼差的員工還蠻符合湯米對布拉契的描述。那個人長得很高大,頭幾乎全禿了,有一對深陷的綠眼睛。他瞪著你的時候,仿佛在打量你一般,會令你渾身不舒服。他沒有在那裏做多久,要不是自己辭職,就是負責管理碼頭的人開除了他。但是你不會輕易忘記像他那種人,他太顯眼了。

於是安迪在一個淒風苦雨的日子去見諾頓,那天雲層很低,灰蒙蒙的墻上是灰蒙蒙的天。那天也是開始融雪的日子,監獄外田野間露出了無生氣的草地。

典獄長在行政大樓有間相當寬敞的辦公室,他的辦公室連著副典獄長的辦公室,那天副典獄長出去了,不過我有個親信剛好在那兒,他真正的名字我忘了,大家都叫他柴士特。柴士特負責澆花和給地板打蠟,我想那天有很多植物一定都渴死了,而且只有鑰匙孔打了蠟,因為他只顧豎起他的臟耳朵從鑰匙孔偷聽事情經過。

他聽到典獄長的門打開後又關上,然後聽到典獄長說:“早安,杜佛尼,有什麽事嗎?”

“典獄長,”安迪說,老柴士特後來告訴我們,他幾乎聽不出是安迪的聲音,因為變得太多了。“典獄長……有件事發生了……我……那真的是……我不知道該從哪兒說起。”

“那你何不從頭說起呢?”典獄長說,大概用他“我們打開《聖經》第二十三詩篇一起讀吧”的聲音:“這樣會容易多了。”

於是安迪開始從頭說起。他先說明自己入獄的前因後果,然後再把湯米的話重復一遍。他也說出了湯米的名字,不過從後來事情的發展看來,這是不智之舉,但當時他又別無他法,如果沒有人證,別人怎麽可能相信你說的呢?

當他說完後,諾頓不發一語。我可以想象他的表情:整個人靠在椅背上,頭快撞到墻上掛著的州長李德的照片,兩手合十,指尖抵著下巴,嘴唇噘著,從眉毛以上直到額頂全是皺紋,那個三十年紀念襟章閃閃發亮。

“嗯,”他最後說,“這是我聽過的最該死的故事。但告訴你最令我吃驚的是什麽吧,杜佛尼。”

“先生,是什麽?”

“那就是你居然會相信這個故事。”

“先生,我不懂你是什麽意思?”柴士特告訴我們,十三年前那個在屋頂上毫無懼色地對抗哈力的安迪·杜佛尼,此時竟然語無倫次起來。

諾頓說:“依我看來,很明顯那個年輕的湯米對你印象太好了,他聽過你的故事,很自然的就很想……為了鼓舞你的心情,比方說,這是很自然的。他太年輕了,也不算聰明,他根本不知道這麽說了會對你產生什麽影響。我現在建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