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2/2頁)

但她心裏很清楚,在馬修眼裏,斯特萊克的最大罪狀是那件貼身名牌女裝,那是他們去過醫院之後老板給羅賓買的。斯特萊克本來是想用這份禮物表達感謝和告別,羅賓帶著驕傲和喜悅向馬修展示過一次,看到他的反應後,就一直沒敢穿上身。

羅賓希望用一次面對面的交流解決所有這些問題,可是斯特萊克三番五次地取消約定,只是加深了馬修的不滿。最後一次,斯特萊克索性就沒露面。他的理由是:為了甩掉客戶那個疑神疑鬼的配偶派來的跟蹤者,他不得不繞了遠路。羅賓接受了這個理由,知道那個棘手的離婚案確實錯綜復雜,可是這更加深了馬修對斯特萊克的不滿,認為他是個不可一世的傲慢之人。

羅賓費了不少勁,才說服馬修同意第四次安排這場喝酒。時間和地點都是馬修挑的,羅賓已經又一次獲得斯特萊克的同意,可是現在,馬修又把日期改了,羅賓覺得他是故意為之,就為了向斯特萊克顯示他也有別的事情要做,他也(羅賓忍不住這樣想)可以把別人耍得溜溜轉。

“沒事,”羅賓對著電話嘆了口氣,“我跟科莫蘭商量一下,看星期四是不是可以。”

“聽你的聲音好像有事。”

“馬修,別挑事兒。我去問問他,好嗎?”

“那就回見吧。”

羅賓把聽筒放回去。斯特萊克喉頭堵住了,大張著嘴巴,像一台牽引發動機一樣打著鼾,雙腿叉開,腳踩在地板上,雙臂抱在胸前。

羅賓看著熟睡的老板,嘆了口氣。斯特萊克從沒表現出對馬修的半點敵意,也沒有以任何方式對馬修作出評論。是馬修對斯特萊克的存在耿耿於懷,一有機會就指出如果羅賓接受先前的某份工作,收入會高得多,她卻決定要跟一個不靠譜的私人偵探混在一起,此人欠了一屁股債,根本無法支付羅賓應得的報酬。如果馬修能像羅賓一樣看待科莫蘭·斯特萊克,能喜歡他,甚至崇拜他,羅賓的家庭生活就會輕松許多。羅賓是樂觀的:這兩個男人她都喜歡,他們為什麽不能互相欣賞呢?

斯特萊克突然噴了一下鼻子,醒了過來。他睜開眼睛,眨巴著眼皮看她。

“我打呼了吧。”他說,一邊擦了擦嘴。

“打得不厲害,”羅賓沒說實話,“對了,科莫蘭,如果我們把喝酒從星期五改到星期四,應該沒問題吧?”

“喝酒?”

“跟我和馬修一起,”她說,“記得嗎?在魯佩爾街的皇家兵器。我還給你寫下來的。”她強作歡笑地說。

“沒錯,”他說,“好啊,星期五。”

“不,馬修希望——他星期五去不了。改成星期四行嗎?”

“行,沒問題,”他累得東倒西歪地說,“我想我得去睡一會兒了,羅賓。”

“好的。我把星期四的事記下來。”

“星期四的什麽事?”

“喝酒,是跟——哦,算了。去睡吧。”

玻璃門關上了,羅賓茫然地盯著自己的電腦屏幕,突然,門又打開,她嚇了一跳。

“羅賓,你能給一個名叫克裏斯蒂安·費舍爾的家夥打個電話嗎?”斯特萊克說,“告訴他我是誰,告訴他我在找歐文·奎因,需要得到他跟奎因說起過的那個作家靜修所的地址。”

“克裏斯蒂安·費舍爾……他在哪兒工作?”

“見鬼,”斯特萊克嘀咕道,“我竟然沒問。真是累昏了頭。他是個出版商……時髦的出版商。”

“沒問題,我會找到他的。快去睡吧。”

玻璃門第二次關上後,羅賓把注意力轉向谷歌。三十秒鐘不到,她就發現了克裏斯蒂安·費舍爾是一家名為“交火”的小出版社的創始人,出版社總部在埃克斯茅斯市場。

她撥了出版商的電話,心裏想著在包裏躺了一星期的婚禮請柬。

羅賓沒有把她和馬修的結婚日期告訴斯特萊克,也沒有告訴馬修她希望邀請老板參加。如果星期四的喝酒進行得順利……“這裏是交火出版社。”電話那頭一個尖厲的聲音說。羅賓強迫自己把注意力集中在手頭的工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