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真愛俱樂部死亡名單(第3/7頁)

警方對李一亭出事前的行蹤作過一番調查,發現他是中午12點40分左右,從位於臨景路256號的達盛房產公司直接趕往動物園的。

警方也曾經調查過李一亭在陳麗蓮案發當晚的行蹤,有人證實10點多他在MAY酒吧喝酒,大約12點過一點離開了酒吧,不知所蹤。

另:警方在李一亭的口袋裏發現4枚1元硬幣,小半盒MAY酒吧的火柴(18根)、半盒摩爾香煙(9根),一張5元紙幣、一張22路公共汽車車票、一張紙條上面寫了一行鄧麗君的歌詞,“路邊的野花你不要采”。

第四名死者:景雲的丈夫程巖

案發時間:2006年2月20日

案發地點:中山公園

案發當日下午6點,有人看見程巖拎著一個包跌跌撞撞地沖出家門,上了一部出租車離去,3個小時後,他的屍體在中山公園的湖畔密林中被發現,根據法醫鑒定,他是上吊自盡的,繩套是由他自己打的,上面有他的指紋,並且也證實是他自己掛上樹梢的,樹上有他本人的腳印,樹下泥地上也有他的鞋印,因而警方排除了他殺嫌疑。由於當時公園裏人煙稀少,所以警方沒有找到目擊者。警方也沒有在他的口袋裏找到遺書,但他的同事反應,由於近期他跟妻子商談離婚的事非常不順利,所以很可能因此產生輕生念頭。

程巖生前是一名外貿公司職員,其妻景雲是樂遊旅遊公司的導遊,兩人自2005年夏天開始分居,程巖一直在外跟女友租房同住,警方調查發現,程巖的同居女友是其妻景雲的同事,導遊賀丹。賀丹告訴警方,在程巖自殺前兩天,她已經向程巖提出了分手,但兩人仍然還住在一起。

警方發現,在案發前,也就是當晚7點左右,程巖曾經打過好幾個電話。第一個電話是打給賀丹的,他要求對方再給自己一個機會,賀丹稱當時自己並沒有立刻表態,而是讓程巖回來再說,第二個電話是打給自己的同事的,該同事告訴警方,程巖跟他談了一些工作上的事,還問他是否知道當天晚上的天氣,他並沒有聽出程巖有自殺的打算,之後,賀丹又再打電話過去,兩人聊了5分鐘後,程巖跟賀丹說過會兒再打給他,接著就掛了。之後,賀丹再打過去,對方電話就一直是忙音。警方後來得知,程巖在賀丹之後曾經打電話給妻子景雲,通話進行了5分鐘,景雲後來向警方承認自己在電話裏再次言辭拒絕了程巖要離婚的要求。在這之後,不知何故,程巖開始瘋狂地打電話給天氣預報,竟然一連打了20分鐘。接著當賀丹再打電話過去後,手機就沒人接了。這是本案唯一的疑點。

警方最終判斷,程巖是在與妻子交涉無果的情況下選擇了自殺。

另:警方在程巖的口袋裏發現一個空首飾盒,5枚1元硬幣,他的口袋裏有本便箋簿(不齊,有撕頁的痕跡),一條黑色條紋領帶,裏面有一本嶄新的公園地圖,上面16路公共汽車終點站處被用紅色記號筆畫了紅圈。警方懷疑他的拎包已經被順手牽羊,結果後來果然在公園門口的垃圾箱裏發現了幾乎已經空空如也的拎包。包內沒有現金,裏面只有支記號筆,是黑色的,另外還有一張文具店的收據,顯示當天下午6點半左右,程巖曾經在公園內的文具店買過兩支記號筆和一張公園地圖。

第五名死者:宋彩琳的丈夫蔡英東

案發時間:2006年6月20日

案發地點:齊魯街15號

案發當晚12點,一名路過的出租車司機報警稱蔡英東躺在齊魯街15號203室窗下的一個水塘裏,結果警方趕到時,發現他已經停止了呼吸。經法醫鑒定,蔡英東屬於溺水身亡,但頭部和腿部有跌傷,所以警方判斷他可能是從自己家203室的窗口往下跳,結果掉在窗口下的那個水塘中溺水而死,所以,判斷蔡英東的死屬於自殺,但警方沒在現場發現遺書,窗台上也沒有腳印。

蔡英東生前是一位蔬菜供應商,據公司職員反應,蔡英東最近一段時間一直心情郁悶,經常向人流露輕生的念頭,同事們猜測他的情緒低落很可能跟他的妻子有關。蔡英東的妻子宋彩琳是一名護士,性格偏執多疑,愛走極端,事發前的幾個月,她懷疑蔡英東有外遇,經常到蔡英東的公司吵鬧,甚至把蔡英東桌上的玻璃台面全部砸碎。警方從兩夫婦所在的街道居委還了解到,蔡英東夫婦的關系近一年來一直非常惡劣,兩人經常大打出手,由於吵鬧聲過大,鄰居曾多次撥打110報警。

案發當晚,宋彩琳稱自己在另一個房間(兩夫妻已經分居)跟朋友打電話(已證實),對蔡英東的舉動毫不知情。

警方沒有找到蔡英東的外遇女友,但聽其妻反應,他的女友是從網上認識的,也是一名護士,雖然直到蔡英東出事她仍然不知道對方的真實姓名,連網名也不知道,但她跟那名女子曾經通過電話。對方承認自己蔡英東每周都去她家,對方希望宋彩琳自動讓路。蔡英東出事後,警方沒有找到該女子,由於蔡家的電腦已經被宋彩琳徹底砸壞,宋彩琳又稱自己不知道蔡英東的網名,所以也無從查找他跟該女子的網上聊天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