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喬納的情報

雖然高競對自己掌握的線索諱言莫深,但喬納還是很快就從高競的下屬那裏打聽到了林琪墜樓案的最新進展。

莫蘭得到的情報是,當晚12點半左右,林琪從住處上了一輛出租車,大約半小時後,她到達六月大樓的門口。出租司機對她的印象深刻,因為她的裝束很奇怪,白色風衣裏面套著一件連體的黑色緊身衣,他問她是不是要去參加化妝舞會,她沒有否認,到達目的地後,她爽快地多付了兩元車費就下車了。

由於她坐在駕駛座的旁邊,臉一直正對著前方,而且大半個頭都被罩在黑色緊身衣的頭套裏,所以司機沒法看清她的臉,但他說,她曾從風衣口袋裏掏出口紅把玩了一陣,但沒有塗在唇上;他曾目送她進入大樓,他看見一根長長的黑尾巴從她白色風衣的下面露出來,這讓他覺得很好玩。

(附:在林琪的墜樓現場,警方沒有發現她的風衣和口紅,因此警方判斷這些物品已被兇手處理,但在附近的垃圾桶內也沒有發現相關可疑物品。)

有人看見林琪上了電梯。有一個住在10樓的居民跟她一同搭乘電梯,他說,他在9樓出了電梯,這時候電梯裏就只剩下林琪一個人。因此警方判斷,林琪的目的地應該在10樓以上,於是馬上派人尋找10樓以上的目擊者。但詢問了一遍,警方的收獲不大,有一名住在10樓的居民說,他曾經在樓道裏看見白影一閃而過;另有一名10樓的住戶稱,在午夜12點左右,他聽到隔壁有人開窗的聲音,但他不知道是從哪個方向傳來的。

但後來警方拿著林琪的生活照(據說是從林琪家找到的)挨家挨戶地詢問六月大樓的居民,卻有了驚人的發現。有好幾個人都說曾經在附近見過她,有一個人還坦白自己曾經跟她說過話。最後經過總結,警方的注意力集中在三個人身上。

有證據表明林琪跟六月大樓的三個人有過較深的接觸。他們分別是1001室的董斌,1104室的王俊以及1202室的張重義

一位住在底樓的居民說,他曾經看見林琪跟王俊走進上了同一部出租車,她面帶微笑,神態嬌媚,還有人看見林琪跟董斌在書報攤邊說話,他們的談話至少進行了一刻鐘,因為目擊者在報亭旁邊的銀行取錢,大約花了20分鐘,當他走出銀行的時候,他們的談話仍在繼續;另外,據張重義的鄰居說,林琪去過他家,她去的時候他恰巧不在,她在門口等了足有半小時,張重義回來後,兩人一起進屋,看上去他們關系親密,象男女朋友,因為“她進屋時,張重義在背後扶著她的腰”。

三個都是單身男人,都住在10樓以上,所以警方認為那天晚上林琪搭電梯上了10樓,必然是去找其中之一。根據法醫鑒定結果,林琪身上有多處淤傷,臉上曾遭受重擊,根據出拳的力度判斷,不大可能是女性所為。所以警方已經鎖定兇手是三者之一。

經過幾天的調查,警方很快就摸清了三名嫌疑人的大致情況。

董斌:27歲,在一家流行雜志當美術編輯,未婚,女朋友在同一家雜志社的廣告部供職,兩個人戀愛2年,感情穩定,準備年底完婚。董斌對自己被問及與林琪的關系十分吃驚。

以下他的原話被警方記錄在案。

“不錯,我見過這個女人,她就是那個跳樓的女人嗎?哇,真是沒想到。那天上午我10點才起床,等我下樓的時候,屍體早就被清理掉了,我只聽到樓下有很多人在議論這件事,可是不知道就是她,真是太SHOCK(震驚)了!”

“對,我們是聊過一次,就在我們那裏的書報亭,她起先向我問路,她問我知不知道七月大樓在哪裏。我說這裏只有六月大樓,沒有七月大樓,我想她大概是搞錯了,其實她要找的就是六月大樓。隨後她就拿出一張紙條來給我看,她說那是別人寫給她的地址,她要去找上面寫的這個人,我很驚訝地發現,那紙條上的姓名居然跟我同名,而且那地址略有差別,我在1004室,而上面卻寫著1204室,我馬上懷疑她要找的人就是我。於是我老實地向她承認我就叫董斌,她顯得很驚訝,隨後她就問我是不是在雜志社當美編,我說是的,於是我們就聊了起來。她說她想做一本關於健身的書,有個雜志社朋友向她推薦了我,她掏出一張名片給我看,但我沒什麽印象,其實我也不太在意這些,因為幹我們這行的,經常有朋友介紹私活過來,不認識的人接觸一次也就認識了。”

“我們在馬路上聊了一會兒,我不記得有多久了,大約超過10分鐘,她後來提出要去我家看我做的樣稿,但我對她說,我的電腦出了毛病,可能要過段時間才能修好,她顯得有些遺憾,但她並沒有在意,接著她跟我說了她對書的要求,坦白說,她要求不高,但開的價卻很高,所以我同意為她效勞。我們約好等我的電腦修好後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