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諸夏

韓王宮之中,嬴政正在觀看一份奏折。

這份奏折正是風逸寫的,原本是沒有機會來到嬴政面前的。但是由於引起了較大的爭議,贊同的人很多,反對的人也很多。所以兜兜轉轉的就來到了嬴政的面前。

奏折的大意也很簡單,那就是風逸發現了一個反秦反賊集團。這個團夥數目眾多,每個村子都有他們的人,至少一個。

建議朝廷在劃分國人、野人、奴隸的基礎上,在劃分一個新的團夥,即反秦反賊團夥。哪怕某個村子之中沒有,也要想辦法找出至少一個來!

找到這個反賊後,要公開處理,將之吊死在村口掛起來。

風逸認為,光是恩德是不足以讓韓國的百姓迅速歸心的。必須配合反賊集團,才能讓韓國的百姓們,認識到秦法的威嚴,認識到他們此刻還能好好的坐在這裏,完全是大秦的恩典。

畏威而不懷德,光有德是不行的!

在風逸這份奏折的基礎上,有人建議成立一個旨在肅清反秦反賊的機構,有人建議掀起一場大案進行大清洗。有人建議,借助著大案,把韓國貴族們在搞一遍,這是看上了他們的財富。

至於這麽做會食言,會導致朝廷信用破產,這又不關他們的事兒?朝廷信用破產對於一般的官員來說,是很遙遠的事情。而一旦掀起大案,這些官員立刻就可以升官發財。

風逸的看法不是他一個人,而是一大群人都是這麽想的。

我大秦百姓數百年來為大秦拼命,又遇上了如今的大王,才獲得了一天三頓飯的夢想待遇。你們韓國的百姓憑什麽一上來就可以享受這麽好的待遇?

就因為你們投降了?那我們秦國百姓數百年來的奮鬥努力,又成了什麽?笑話嗎?

種種因素加在一起,便導致這份奏折直接送到了嬴政的面前,這直接關乎到日後如何處理六國百姓,甚至是如何處理其他世界老百姓,事情本身雖然很小但性質卻很嚴重。

“六國百姓也是諸夏之後。”

聞言,李斯迅速的記錄嬴政的話語。心理卻知道,這就是定基調,這就是最大的原則,大家都是諸夏之後是一家人!

“但他們終究不是老秦人,所以在六國之地,實施國野制度,劃分國人野人。原大秦子民皆為國人,國人可以做官,可以參軍,可以參加科舉,還可以享受朝廷即將推出的種種好處。”

國人野人的稱呼,讓李斯有了一種熟悉的陌生感。在二百年前,這片大地之上實施的正是國人野人制度。

所謂的國人,差不多就是居住在城市之中的有產者,包括手工業人,包括城裏各行各業的百姓。

至於野人,就是居住在城市之外的無產者。有的居住在鄉村,有的居住在山裏,他們不受朝廷軍隊保護,但也享受一點點微不足道的庇護,需要交稅。

那個時候國人的權利非常大,可以隨意點評朝廷政策,甚至是面見某個貴族乃至於國君。

曹劌論戰之中的曹劌,便是以國人的身份面見了當時的魯國國君。那個時候他還不是貴族,只不過他祖宗是魯國的大貴族。

春秋年間,大權臣發動政變爭權奪利,國君妄圖誅殺權臣奪回權利之時,國人都是他們必須要爭取的對象。

只不過隨著戰爭的烈度不斷加強,國人野人制度徹底破產。在七國的眼裏,管你是國人還是野人,只要朝廷需要,統統征發到軍隊之中。

“至於野人,可以參軍,但最多只能成為十人長。可以參加科舉,但僅限於第一輪,可以做官但最多不能超過令吏。”

“可以從商,但財產總數不得超過普通國人百倍。可以在城裏買房,但是每年最多只能有一半時間居住在城裏。”

只有成為國人可以享受種種特權,六國的百姓才會爭先恐後的成為國人。也只有他們真正的為了取得國人身份付出了巨大努力之後,才會珍惜自己的身份。

只有國人才可以當官!

只有國人才可以享受種種特權!

也只有如此,六國之中有本事的人才會爭先恐後的成為秦國國人,而不是當一個只能居住在鄉村的野人。

在嬴政看來,原先的歷史上,大秦崩潰的這麽快,和六國之人沒有歸心也有很大的聯系。

在原本的歷史上自己身死之時,六國之人也始終認為自己是韓國人、趙國人、魏國人、楚國人,就是不覺得自己是秦國人。

他們沒有歸心的原因多種多樣,但最重要的是,六國之中有本事的豪傑,沒有在大秦這塊蛋糕之中獲得好處。

而國人就是給他們一個機會,一個真正的成為帝國自己人,享受帝國先進生產力的機會。

如此一來有本事的有野心的,自然而然會努力的把自己變成秦國人,而不是整天想著我要造反,我要推翻暴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