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花接木(第2/2頁)

 

可是,他帶走的是什麽有價值的東西?

 

他怎麽帶走的?

 

第二天早上,我找到答案了。”

 

十點四十五分,我在書房做一項賬目時,門鈴響了。當我出去開門時,發現門外站著一對衣著整齊的老夫婦,兩人都笑容可掬,但我不認識他們。

 

“晤,”男的愉快地說,“你必定是懷特先生,我是羅查。我們剛剛經過這兒,想再來看看,”他說,“我們看見有汽車停在外面,就希望那是你的車。我們一直想和你親自見見面。”

 

我迷惘地看著他。

 

“這地方很宜人。”他太太說,“我們無法形容住在這兒會多麽快樂。”

 

“是的,懷特先生,”羅查先生同意太太的話,“你的代理人帶我們看了這地方,我們立刻就知道這兒是適合我們住的地方,而且價格合理,我們幾乎不能相信,這房子只賣十萬元。”

 

憤怒、絕望的感覺,從我心裏升起。

 

我終於明白了事情是這樣的:昨天下午,羅查夫婦本應按約定在這兒和我的“代理人”見面,交給他十萬元的銀行支票,但那時候他們夫妻倆臨時有事,未能準時赴約,所以,他們昨天晚上在自己家把錢交給了“代理人”。他交給他們的則是有我簽字的各項文件。當然,那些文件上的簽名是別人偽造的。可是,我能在法庭“證明”那是假簽名嗎?我能證明,我沒有和那位房地產經紀人共謀欺詐羅查夫婦十萬元嗎?

 

哦,不錯,我發現那個胖子的真面目了,他是那麽聰明、大膽和無恥。

 

他不曾從我屋裏偷走任何東西。

 

但是他偷走了我的整幢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