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點三十三分

房間裏暗下來。

雖然才是下午,但是天空已經布滿紫色的雲,而屠宰廠的窗戶很小。需要電源,現在就需要,洛·漢迪凝視著昏暗的光線這樣想。

水還在滴,鐵鏈子從天花板昏暗的陰影裏垂下來,到處是鉤子和運輸帶。生銹的機器看上去像卡車零件,一個巨人玩弄了它,然後又把它丟在地上。

巨人,漢迪笑自己。我他媽的到底在說什麽?

他在一樓來回地走著。瘋狂的地方。靠殺動物掙錢,這算什麽呢?他思索著。漢迪換過無數工作,通常是揮汗如雨地賣力氣,沒有人讓他操作那些奇妙的機器,那樣的話他就會拿到兩三倍的薪水。工作總是幹一兩個月就結束了,和工頭吵架,抱怨,打架,躲在衣帽間喝酒。他沒有耐心和人們一起等到下班,他們也不理解他,他不是和大家一樣的普通人。他是獨一無二的,在這個該死的世界上沒人理解他。

地板是木頭的,像混凝土一樣結實,用漂亮的橡木拼接而成。雖然漢迪不像魯迪那樣做過木匠,但是他會欣賞好的木匠活。他哥哥曾靠鋪地板為生。漢迪突然對波特很憤怒。從某種意義上說,這個特工打開了漢迪的回憶之門,這使他很惱火。

他走到關人質的房間,這個房間呈半圓形,墻壁上貼著瓷磚,沒有窗戶。有排血槽。他猜想,如果有人在房間中央開槍,那響聲將會震破人的耳膜。

別太在意這群鳥兒,他想。他觀察著她們,真是不可思議,這些女孩兒大多數很美,尤其是那個最大的一頭黑發的姑娘。她從背後看著他,臉上一副準備下地獄的表情。她有十七歲?還是十八歲?他對她笑了笑,她瞪了他一眼。漢迪注視著其他人,是的,真美。這種美震撼著他。她們是那麽吸引人,而且每一個都是。你會想,她們應該看上去有點兒粗俗,像多數智障者那樣——看上去不管多漂亮,總有點兒什麽不對的地方,甚至目光相遇時都無法對視。但她們不是這樣的,她們看上去很正常。可是,該死的,她們喊著什麽,一種讓人煩躁的聲音……是她們喉嚨裏發出的聲音。她們是該死的聾啞人……她們不應該發出那種該死的聲音。

突然,在腦海裏,洛·漢迪看到了自己的哥哥。

紅色的圓點出現了,在魯迪的頭骨和脊椎連著的地方。然後是更多的圓點。那把手槍在他指間顫抖,魯迪肩膀戰栗,身體僵硬,像幽靈般舞動,然後就倒下死了。

漢迪覺得自己恨波特,比想象中的還要強烈。

他緩緩地回到威爾考克斯和伯納的房間,從帆布袋子裏抽出遙控器,搜索著電視頻道。這台小電視是電池供電,就安放在油桶的上面。所有的地方台和廣播網都在報道他們。一個新聞播音員說,這將是漢迪揚名的十五分鐘,盡管這意味著下地獄。警察把這些記者驅逐得離現場很遠,因此他看不到任何對他有幫助的場景。他記得O.J.辛普森案,看到白色的博羅恩柯緩緩駛下高速路,停在那個男人的住所前。警察們離得很近,能看清開車的那個家夥的臉,巡警在車道上。監獄康樂中心所有的白人都在想,打碎他的腦袋,黑鬼。所有的黑人都在想,快走,O.J.,我們和你在一起,老兄!

漢迪把電視調到靜音狀態。該死的地方,他想。他環視著屠宰廠四周,聞到一股動物腐爛的味道。

一個聲音嚇了他一跳:“放了她們吧,我留下來。”

他回到鋪瓷磚的房間,蹲下身子,看著一個女人。“你是誰?”

“我是她們的老師。”

“你會手語,是嗎?”

“是的。”她用蔑視的目光盯著漢迪。

“呃,”漢迪說,“怪事。”

“求求你,放了她們,我留下來。”

“閉嘴。”漢迪說著走開了。

他望著窗外,一輛巨大的警車停在山頂,他打賭波特一定在那兒。他從口袋裏掏出手槍,瞄準邊上一個黃色的方框。為了抵消距離和風的影響,他把槍稍稍放低。“如果能抓住你,他們肯定會這樣做的。”他對威爾考克斯說,“這是他跟我說的。”

威爾考克斯也盯著窗外。“他們有好多人,”他沉思著,然後說,“他是誰?就是那個跟你說話的笨蛋。”

“聯邦調查局特工。”

伯納說:“哦,夥計們,你的意思是我們被聯邦調查局的特工包圍了?”

“我們是從聯邦監獄逃出來的。你認為他們會派誰來追我們?”

“湯米·李·瓊斯【注】。”伯納說。大個子男人盯著教師看了一會兒,然後盯著那個穿花衣服白襪子的女孩兒。

【注】:湯米·李·瓊斯(Tommy Lee Jones,1946- ),美國編劇、導演和演員,塑造過多個警察形象。

漢迪看著他的眼睛:這個卑鄙的家夥。“哎,薩尼,把你那東西放在你的臭褲子裏,聽見了嗎?否則你就會丟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