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01011/第四十三章(第3/4頁)

畢曉普看了盒子一眼。“上面沒有按鈕,電線全在地板下面。這裏就像計算機犯罪調查組的恐龍窩。我沒辦法拉掉插頭。”

“找到插頭也沒有用。就算你關機了,肖恩的信號仍能自動找到另一條線,連上聯邦調查局的電腦。”

“也許在這裏能找到別的線索,查出他在哪裏。”焦急萬分的畢曉普開始搜查桌子和堆著的運貨箱,“有很多紙張和書。”

“都是些什麽?”吉勒特問,聲音單調無助,孩童般的好奇心早已不存在了。

“手冊、打印資料、草稿、電腦磁盤。多半是專業的東西。是從飛特以前工作過的地方弄來的——Sun公司、蘋果公司、哈佛大學、西部電信公司。”畢曉普撕開紙箱,紙頁散落一地,“找不到,什麽也找不到。”畢曉普無助地環顧四周,“我盡快趕到埃萊娜家,看能不能說服行動小組在進攻前先派出一個談判人員。”

“弗蘭克,你離這裏有二十分鐘的車程,”吉勒特低聲說,“來不及了。”

“我盡量趕到。”畢曉普輕聲說,“聽著,懷亞特,到客廳正中央趴下。兩手放在對方一眼看得見的地方。祈禱最好的結果。”他開始向門口走去。

接著他聽見吉勒特大喊:“等一下!”

“什麽事?”

吉勒特問:“他裝箱的那些手冊,你說是哪些公司的?”

畢曉普望向那些資料。“飛特以前工作過的地方——哈佛大學、Sun公司、蘋果公司、西部電信公司,還有——”

“NEC!”吉勒特大叫。

“對。”

“首字母縮寫!”

“什麽意思?”

“切斷電話線了。”通訊技術員對馬克·利托爾特工說。利托爾是聯邦調查局梅林兇殺案行動小組的組長,“移動電話的信號也切斷了,方圓一英裏的手機全沒有信號。”

“很好。”

利托爾和副組長喬治·斯特曼特工坐在廂型貨車裏,這輛車現在是指揮中心,距離目標房子半個街區。車子停在房子附近阿伯利格路的拐角處,據報梅林案的幾名罪犯就躲在這裏。

切斷電話線是標準程序。在攻擊發起前五到十分鐘,必須中斷嫌疑犯的電話通訊,以防有人通報警方即將發動攻擊的消息。

利托爾指揮過很多次室內突襲行動,主要是在奧克蘭和聖何塞抓捕毒販。在他的指揮下,從沒有特工因此犧牲。但這次行動令三十一歲的他特別煩惱。他從一開始就參與了梅林兇殺案的偵辦,留心所有線索,包括匿名線民剛傳來的密報。這份密報指出,兇手認為他們受盡了聯邦調查局和警方的欺壓,因此計劃誘捕執法人員進行折磨。另有一份密報指出,這群罪犯寧可戰死也不願被活捉。

夥計,這樣的事從來不輕松,不過這一次…

“所有人都上了保險、子彈上膛、穿好防彈服了嗎?”利托爾問斯特曼。

“是的。三組人員和狙擊手都已經準備好了;街道已經清除幹凈;從特拉維斯空軍基地派來的救護直升機已經升空;消防車也在街角待命。”

利托爾聆聽報告時點著頭。看來似乎一切正常。可是,他到底在煩惱什麽呢?

他不太確定。也許是因為那家夥萬分焦急的口氣吧。那人自稱是州警,名叫畢曉普什麽的,嚷嚷著說有人侵入了聯邦調查局的電腦,發出了假的攻擊代碼,針對的其實是無辜的民眾。

但華盛頓發出的交戰規定警告說,罪犯可能會假冒成警察,聲稱整個行動是錯誤的。罪犯甚至可能假冒成州警。還有,利托爾心想,侵入聯邦調查局的電腦?不可能的事。侵入公共網站是一回事,侵入行動指揮中心的電腦?絕不可能。

他看著手表。

還有八分鐘。

他對坐在電腦屏幕前的技術人員之一說:“取得黃色確認命令。”

技術人員輸入以下信息:

發信人:司法部加利福尼亞州北部地區行動小組組長

收信人:華盛頓司法部行動指揮中心

主題:司法部加利福尼亞北區139-01號行動

確認黃色代碼?

他按下回車鍵。

實地行動的代碼有三級,分別是綠、黃、紅。發出綠色代碼時,表示批準特工們前往行動地點進行部署。他們半小時前已經完成了這一步。黃色代碼代表警方人員可以各就各位,準備發起攻擊。紅色代碼代表攻擊發起。

片刻之後,下列信息出現在屏幕上。

發信人:華盛頓司法部行動指揮中心

收信人:司法部加利福尼亞州北部地區行動小組組長

主題:司法部加利福尼亞北區139-01號行動

黃色代碼:<橡樹>

“打印出來。”利托爾向技術人員下命令。

“是,長官。”

利托爾和斯特曼檢查了代碼,發現“橡樹”確切無誤。這兩名正副組長獲得了許可,立刻下令小組成員包圍這幢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