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3/4頁)

【注】:射擊術語,指對運動目標射擊時,瞄準點提前於目標運動前方的距離。提前量的大小,根據目標距離、運動速度、風速、彈頭飛行時間和目標運動的角度等條件而定。

“誰能想得到呢?”

過了一會兒,劉易斯突然說,“嗨,哈特?”

哈特看了看周圍的樹林。“怎麽了?”

“對了,我要說什麽來著……我先前是不該說話。說那個鑰匙的事。”

“鑰匙?”

“在屋裏。對那個女警察。是我暴露目標了……你是對的。我當時也太興奮了點。我的兄弟總是說我做事或說話之前不經過大腦。我是得注意了。”

“在那樣的時候誰有事還能經過大腦呢,警察嗎?”哈特朝他點點頭。“不可能什麽事都那麽高瞻遠矚。不過你那幾槍打得確實很棒。”

車裏面充斥著一股熱橡膠和金屬的味道,都是那個正在越磨越爛的輪胎鬧的。

哈特短促地笑了一聲,隨手將手槍從皮帶上抽了出來。

其實,哈特在湖景路2號的窗子裏什麽也沒看見。就像劉易斯所說,連那房子都看不見。但直覺告訴他,那警察就在那兒。他知道那汽車沒把她摔死。他在湖邊看到了腳印。她朝她所能找到的最近的地方去了:湖景路2號,要是他沒估計錯的話。不過,所有這些所見和所思他都沒有告訴劉易斯。經過這幾個小時的觀察,哈特知道他的這位搭档是說什麽也不願待在這兒的。他就想著要回密爾沃基。他嘴巴說是說以後會找到這兩個女人,到時候再去收拾他們。但哈特知道,這不過就是說說而已。此人生性懶惰,會很快忘了這事——直到某天深夜,有人找上門來。可要是哈特硬要留在這裏,追蹤那兩個女人,那劉易斯打死也不願意,一定會跟他吵的。

哈特今晚可不想再與別人為敵了。

不過,先前看到劉易斯在菲爾德曼家擦拭酒瓶口的動作後,哈特對劉易斯又有了新的認識,覺得可以讓劉易斯留下來,只要他提一下他有可能會暴露就可以了。於是,他便誇了誇他的槍法,接著又讓留下來追那個警察的事聽起來就像是劉易斯自己的點子。

哈特有時被人稱作“工匠”,因為他有做家具和木工活的嗜好,但他這一行裏的人們通常也這麽稱呼他,也正因為名聲在外,才有了今夜蒙戴克湖這件事。作為匠人,其行為的首要準則就是:了解你的工具。工具有活的,像劉易斯,也有那些用金屬制作的。

不,哈特從來就沒有打算在殺掉這兩個女人之前回到城裏去,即便一整夜都要為這事奔走也在所不惜。甚至明天一整天,如果這事還沒了結的話,即便那時這裏擁來了大批警察和搜救人員,也要把這事做掉。

是的,他要殺了蜜雪兒,盡管在優先順序上,她要排在那個女警察的後面。女警察是絕對要殺掉的。她是個威脅。哈特怎麽也無法忘掉她。她先前站在車旁,就直直地站在那兒,等著他的出現。她臉上的表情,仿佛是在說,終於逮著你了,這也許只是他的想象,但他並不這麽認為。她就像一個獵人,在等待著合適的機會一槍撂倒獵物。哈特自己就是這麽做的。

幸虧他反應快,一頭紮到地上,否則就完了。剛才的情景歷歷在目,她一手持槍射擊,但卻很聰明地沒有松開另一只手中的鑰匙。他實際上都已經聽到有顆子彈就在他的耳邊發出“噗”的一聲,而不是電影裏的那種“噗哧……”的聲音。哈特知道當時他離死亡要比蜜雪兒偷偷溜到他背後打中他的那一槍要近得多。

劉易斯現在開車上了湖景路1號的車道。在哈特的指示下,劉易斯把車停在了屋後的一片灌木叢中。這裏草深樹密,是個很好的隱蔽場所。他們爬出車,朝西邊走過去,在林子裏走了大約三十英尺,然後轉向北,與私家道保持平行,以最快的速度朝2號撲去。

哈特領著劉易斯繞過一片一踩便窸窣作響的樹葉,接著加快步伐,盡量隱身於密林之中。

“哢嚓”,背後傳來一下樹枝折斷的聲音。兩人都趕緊轉身。劉易斯緊張地端著霰彈槍。來者並不是人。又是那個畜生,就是早先在草叢裏拱著鼻子的那個,或者是同一種畜生。一只野狗或郊狼,他心想。沒準是只大狼。威斯康辛州有大狼嗎?

它與他們保持著距離。哈特沒有覺得它有什麽威脅,只是唯恐它發出的聲音驚動了屋內的人。這一回劉易斯沒理會它了。

那個生靈消失了。

哈特和劉易斯停下來,長時間地審視著這座房子。裏面沒有任何動靜。哈特覺得他好像聽到有人說話的聲音,但又不能確定那是不是風聲。風掠過樹葉,就像人在嗚咽。

裏面沒有亮光,沒有動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