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在一一八街,羅蘭·貝爾輕松地將他的新皇冠轎車停在吉納瓦家門前。

巴布·林奇從她警戒的位置點頭示意,那輛雪佛蘭馬裏布是貝爾交還給他們的。貝爾領吉納瓦進入屋內,然後急匆匆地上樓來到她家的公寓。舅舅緊緊地擁抱了一下吉納瓦,又和貝爾握了握手,感謝他照顧女孩。他說他要去雜貨店買一些東西,然後便出了門。

吉納瓦進了她的房間。貝爾往房間裏看了一眼,見她坐在床上,打開她的書包,在裏面翻找著。“小姐,我能為你做什麽嗎?你餓不餓?”

“我很累了,”她說,“我想,我現在應該做家庭作業,或者睡個午覺。”

“經歷了這麽多事情,這倒是個不錯的主意。”

“普拉斯基警官怎麽樣?”她問。“我之前和他的上司談過,他仍然在昏迷當中,目前他們還不知道他會怎麽樣。我希望能告訴你一些不同的結果,但目前情況就是這樣。我晚點會去探望他。”

她找到一本書,遞給貝爾,“你能把這本書交給他嗎?”

警探伸手接過來。“我會的,你放心……但我不得不說,即使他醒過來,也不知道能不能讀。”

“我們要樂觀。如果他醒過來,也許有人能念給他聽;也許會有幫助。有時候就是這樣的。只是聽個故事。哦,請告訴他或者他的家人,裏面有一個幸運符。”

“你真是太好了。”貝爾關上了她的房門,走到起居室,打電話給自己的孩子,告訴他們一會兒輪班的人到了,他就回家。然後,他向負責警戒的保護證人小組成員逐一核實情況,他們都回報一切正常。

他在起居室坐了下來,希望她的舅舅能夠好好買些東西回來,他可憐的侄女確實需要多長點肉。

阿朗佐·賈克斯·傑克遜慢慢地走在分隔這些褐石建築物的狹窄通道上,他正往吉納瓦·塞特爾家走去。

然而,現在似乎並不是賈克斯這名跛著腳的前罪犯、哈萊姆昔日的噴血塗鴉王風光的時刻。現在的他,是個一文不名、無家可歸的怪人,穿著又舊又臟的牛仔褲和灰色運動衣,推著一台破購物車,裏面堆著價值五美元的舊報紙;還有一大堆他從垃圾筒裏弄來的空鋁罐。他懷疑,如果仔細看,有多少人會相信他所扮演的角色——和平日街上的流浪漢相比,他未免太幹凈了——但是,他只要騙過幾個人就可以了:比如那些盡職地守護著吉納瓦·塞特爾的警察。

從一條巷道出來,走過馬路,再進入另一條巷道。他離那個可憐的小家夥凱文·切尼所指的公寓建築後門僅隔著三個街區了。該死的,還真是個好地方。但一想到他自己規劃的家庭藍圖已經煙消雲散,心裏又不高興了起來。

先生,我必須告訴你。我很抱歉。那個嬰兒……我們沒能救活他。是個男孩嗎?先生,我很抱歉。我們已經盡力而為了。我答應過你,但是……是個男孩……

他將那些想法拋開,努力和輪子老是向左偏的手推購物車較勁,讓它保持直線向前。賈克斯一面自言自語,一面慢慢地向前移動,心裏想著:天哪,如果因為偷竊一台手推車而被抓,那就好笑了。但轉念一想,不,這一點都不好笑。這就像一名警察因為某些小事而決定對他進行臨檢,結果卻發現他帶著槍,接著再用電腦核查他的身份,發現他違反了假釋條例,於是把他送回布法羅,或是其他更糟糕的地方。

哢嗒、哢嗒,推著一輛輪子壞了的購物車在滿是垃圾的小街上行進,簡直就像走在地獄裏一樣。他費勁地讓購物車保持直行。但是,他必須待在這黑暗的峽谷中。在哈萊姆這塊比較高档的區域,要從人行道接近一幢不錯的房屋,等於明目張膽地承認自己是嫌疑犯。反而在一條小巷子裏推著一輛購物車,讓人覺得沒有那麽怪。有錢人比窮人更喜歡亂扔空罐子;而且,就垃圾來說,這一帶垃圾裏的東西也比較好。一名無家可歸的流浪漢在西哈萊姆搜尋,比在中哈萊姆收獲的自然要多。

還有多遠呢?無家可歸的賈克斯擡頭往上看,再往旁邊瞄,離那女孩的公寓只有兩個街區了。就要到了。就要完成了。

他感覺到一陣癢。

就萊姆的情況而言,這個說法可能只是字面上的意思——他的脖子,肩膀和頭都有感覺。事實上,這是一個有功能、可感知、但他卻無能為力的情況;對一個四肢癱瘓的人來說,感覺到癢卻無法抓,是他媽的全世界最令人沮喪的事情。

但是,他所感覺的,卻是一種心理上的癢。

好像有什麽東西不太對,到底是什麽?

托馬斯問了他一個問題,但他並沒有注意。

“林肯?”

“我在思考,你看不出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