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姊妹(十)

丁文書答道:“土地翻新,王家是看得出的。而且不僅王家已經知道,就連街上的百姓都議論紛紛了。恐怕是衙門口的差人走漏了風聲吧,我今天早上在街上走著,聽鄉親議論,說王家好端端把閨女下葬,卻憑空多出一具屍體,一定是作惡多端,遭了報應。”

孫老爺也哭笑不得,“我那天從王家回來,就聽說這些閑話了。他們楞說這個出嫁的女子不是王家的女兒,只是王家小姐死了之後,魂魄附身在了這個女子身上,執意要了卻心願出嫁,所以才勉強辦了婚禮。你們說可笑不可笑?”

柳小姐道:“民間傳聞,大都如此,越傳越離奇。不過有一點暫且可以放心,因為聽街上的傳言,似乎只知道棺材裏多出一具屍首,不知道屍體的具體模樣。”

丁文書道:“衙門差人再多嘴,也還知道輕重。屍體模樣奇特,肯定與案情相關,萬一傳出去,阻擾了破案,責任可大得很。”

柳小姐道:“這件事尤為要緊,伯伯可召集差人,讓他們切不可再外傳,否則我擔心……不過,開棺之事既然已經被王家知曉了,伯伯也不必擔憂,只管盯著王家。王家知道我們開過棺,一定懼怕,要防止他們逃跑。”

“此言極是!”孫老爺醒悟道,“要不,幹脆還是把王雲貴抓過來審問?他埋下去的棺材,出了這種事,看他怎麽說。”

丁文書勸阻說:“大人,這是下策。王家知道我們開棺了,一定已經想好了千萬種借口。我們又沒有證據證明是他殺的人,他只需說自己一概不知,我們便不能治他的罪。”

孫老爺跺腳罵街,“證據證據!這他娘的,怎麽什麽都要講證據!”

柳小姐道:“為了查明真相,也只有暫時忍耐。說起來,我倒有件事,非辦不可。不過交給旁人,我倒不放心。不如我就親自去辦吧。”

丁文書不解,“什麽事這麽要緊?”

柳小姐笑道:“要緊是不假。但也不著急,過幾日再做不遲,畢竟只是猜測,因為林二文報案時說的話裏有些意味……對了,林二文這幾天都沒離開吧?他應該還沒回自己家。若是有空,不如去查查他家。他的話,也有問題。”

丁文書道:“那倒是。我這幾天只顧著王家,卻忘了查他的事了。”

經過這幾天的查案,孫老爺對丁文書與柳小姐極為佩服,當下點頭稱是,“那事不宜遲,我們這便去吧。”

……

王老爺急得如熱鍋上的螞蟻,一旁的王夫人哭哭啼啼。

“別哭了!”

“嗚嗚……這都怪你們……”王夫人泣不成聲。

王老爺坐了下來。“事已至此,便只能圓謊了。”

“……圓謊?”

“哼。其實我早料到有這麽一天,早有防備。王有治之死既然讓他們查出來了,便只能把事先想好的話往外傳了……”

“這……能行嗎?”

“怎麽不行!我還不信了,他能查到天邊去!”

……

林二文的家中,家徒四壁。全部的財產,似乎都裝在床下的一個箱子裏。

眾人翻開箱子,發現了一顆已經發臭的頭顱。

從那罪惡的嘴臉來看,毫無疑問便是王有治了。

柳小姐捏著鼻子,說道:“為黃(防)萬一,伯伯裏(你)讓仵作夜(驗)證一下,看是否與那具屍骨疲敝(匹配)?”

孫老爺也捏著鼻子,答道:“認識(正是)。”

……

【她又上路了。】

【同樣的路,不一樣的人。】

【臨走的時候,他看都不看她一眼。】

【她不禁想起了另一個男人。】

【那個男孩……怕是也長大了,成了一個男人。】

【他會這樣對自己嗎?】

【對,差點忘了。還有一個男人。】

【那個男人,知道了很多。】

【那個男人,不能讓他繼續存在……】

……

次日清晨,驗屍結果出來了:頭顱與男屍是一套。

與此同時,因為在林家發現了頭顱,林二文被緊急抓捕。

柳小姐因為昨日聞了屍臭,號稱要去西河口呼吸新鮮空氣,拉著丁文書走了,說是下午再來衙門。孫老爺心裏沒底,不敢擅自升堂,便將林二文暫時收押,等候二人回來再審。

直到傍晚時分,柳小姐才與丁文書踏青歸來。得知消息後,兩人暫時放著林二文沒管,與孫老爺再度商議。

“既然王有治確實已死,那下午我們聽到的消息,便是王家胡說了。”

孫老爺下午沒出門,很納悶,“什麽消息?”

柳小姐端坐,喝了口茶,“伯伯有所不知。下午我拉著文書,讓他帶我去西河口四處轉了轉,遇到了周嬸兒。”

丁文書補充說明,“周嬸兒是我的一位鄰居。她常年在王家幫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