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扶乩(二)

傷口是被鋼筆所紮出來的,只是我和法醫的推斷,並沒有進一步的證據支撐。如果真的是用鋼筆紮出來的,需要鋼筆進行反復地戳紮,才能透過人體的皮膚和肌肉,紮出那樣的傷口。

一共上百道傷口,一支鋼筆是絕對不夠用的,鋼筆損壞之後,一定沒有辦法繼續造成那樣的傷口,根據推算,如果傷口是鋼筆造成的,需要好幾根鋼筆,鋼筆質量差的話,甚至需要數十支。

還有一種可能,對方用其他工具制造了這種傷口,之後又在傷口上留下了鋼筆的墨水。但是不管是哪一種可能,兇手的目的絕對不簡單。

明明有截走手掌和腳掌的利器,但是兇手卻要耗費更大的力氣,用其他東西紮,我仔細地考慮了一下,認為兇手絕對不僅僅只是為了毀屍泄憤而已。

我直接反駁得溫寧一句話都說不出來,現場的氣氛有些尷尬。為了緩解氛圍,警校的領導笑了笑,又問我現場除了耿富裕留下的第四個女生的痕跡是怎麽回事。溫寧想都沒有想,直接將那個女生定位為犯罪嫌疑人。

我則搖頭,溫寧有些惱怒,問我是不是在和他作對。現場的人多多少少都知道我和B市警方的那些事,大家都不好插嘴,只好靜靜地坐在一邊。我看向溫寧,他正對我怒目而視,我很隨意地笑了笑。

說實話,我並不喜歡B市警界系統中的人,但是在辦案的時候,我沒有考慮太多。

“溫副隊長,對事不對人。”我對溫寧道。

我沒有頂撞他,溫寧也不好繼續發作,他擰開礦泉水瓶的蓋子,讓我繼續說下去,他則朝嘴裏灌了幾口水。天氣悶熱,好幾個電風扇放在我們四周,雖然電力都開到了最大,但還是沒有辦法驅走酷暑。

我承認溫寧說的有一定道理,還沒有找到蹤跡的那名女生的確有可能是兇手,但是,我認為另外一種可能性比較合理。基本可以確定,那名女生到過現場,但是她現在又不見了,我覺得她是出事了。

反駁溫寧的理由有幾點。首先,那名女生是怎麽同時殺掉另外三名女生的,現場並沒有打鬥的痕跡,三名女生的死因都是因為喉部被紮破,按常識去推斷,三名女生肯定會掙紮,那麽血跡肯定噴灑會在農舍內的多處地方。

但是,血跡只在那張桌子周圍被發現了,基本可以確定,三名死者並沒有作很劇烈的掙紮。而且,同是女生,要連續殺死三個人,這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

另外一方面,兇手在殺人之後,應該表現的非常冷靜,因為兇手還將三名女性的衣服,包括內衣和內褲全部脫了下來,並且耐心地在三具屍體上留下了千瘡百孔的傷口。這需要耗費比較長的時間,如果不是兇手冷靜,他早就逃離現場了。

再根據警校同學的描述,第四名女生和三名死者一樣,接觸了扶乩這種遊戲之後,情緒變得一驚一乍,這種人在殺人之後,不應該這樣冷靜。

領導問我有沒有可能是那個女生故意裝出來的,她想洗脫嫌疑,所以裝作和其他三個女生一樣,但實際上她心理素質很好。我想了想,還是搖頭。

女生現在下落不明,要是她真的那麽冷靜,不會做出讓大家懷疑出她的事情,也不會花那麽多的時間去折磨屍體,而是應該消除現場的痕跡。

很多人都點頭,認為我分析的有道理。溫寧已經把怒意放了下來,他也知道以大局為眾,不管第四名女生是不是兇手,警方都得繼續尋找她的蹤跡。女生去過犯罪現場,最後消失的地方也可能是那個村子。

溫寧還算聰明,他立刻打電話,讓人對那個村子附近進行重點排查。天已經基本要暗下來了,我還在等消息,馬上會有消息的,便是關於四個女生看的那本書了。我們等了好一會,被溫寧派出去的刑警終於回來了。

他們帶回了很多書,書都被裝進了透明的鑒定袋裏,我們戴上手套之後,一本一本地翻閱起來。這些書一看就知道是從天橋底下或者不正規的書店買來的,連個翻印號都沒有,書的背封也只標了一個價格。

書很破舊,溫寧很快找到了記錄扶乩遊戲的那本。扶乩只是歷史學上的術名,書上稱呼為大眾所知道的筆仙遊戲。書很薄,但是描述的卻很詳細,包括需要準備什麽工具,遊戲過程中需要做什麽。

最簡單的工具便是一盞油燈,一支鉛筆或者鋼筆和一張全新的大白紙,遊戲時,雙人或多人握住筆的一部分,閉上眼睛,同時嘴裏默念書上的咒語。書上說油燈會被熄滅,這個時候,所謂的筆仙就會進到屋子裏,用她的手握住筆。

等筆動起來的時候,大家才可以睜開眼睛。接下來,可以問筆仙一些事情,筆仙會通過書寫,回答大家的問題。書上還列舉了一系列注意事項,諸如不可冒犯筆仙,送走筆仙的時候,一定要心誠,否則將會被惡鬼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