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章 孕婦的身份(第2/2頁)

丁艷的家裏顯得油膩,但並不淩亂,很多東西都擺的整齊,民警說他接到老夫婦和鄰居報警趕到這裏的時候,房門是鎖住的。由於房屋是舊式的,所以門是從外面用一個生銹的大鎖鎖上的。

據鄰居稱,他們並沒有在樓道裏聽到什麽奇怪的聲音,再加上完好的鎖以及整齊的屋子,可以判定丁艷是自己離開屋子的。她很有可能是在離開屋子出去的時候被人抓走。

“去調查一下這棟樓裏的人,並想辦法找到丁婷洗碗打工的地方,我懷疑可能是仇殺,特別是孩子的父親,一定要找到。”我對溫寧說。

溫寧點點頭,贊同我的觀點,除了恐怖犯罪,也只有深仇大恨能讓人這樣殘忍地殺死一個即將臨盆的孕婦,並將她的肉做成包子給別人吃。恐怖犯罪一般具有規模性和不計後果性,所以仇殺的可能性比較大。

“丁艷沒有交通工具,又在這裏長期居住了兩年,她打工的地方應該不會距離這裏太遠,想辦法找到吧,看能不能有什麽線索。”我又對溫寧道。

溫寧:“嗯,孩子的父親等我們回警局再去詢問一下丁艷的父母。”

很快,我們回到了警局裏,溫寧馬上派人對西單一帶所有的飯館進行排查,想要找到丁艷打工的地方。丁艷的父母傷心過度,我們安慰了很久,他們才慢慢冷靜下來。丁艷的父母告訴我們,由於家裏窮,丁艷沒有上過學,也沒有人家要她。

丁艷從十幾歲的時候就進城打工,逢年過節才會回去。一開始,老夫婦還得每天賣點柴火給丁艷生活費,但慢慢地,丁艷能夠自己養自己了。丁艷每次回家,老夫婦都覺得心疼,他們在村裏想盡辦法,終於找到一戶人家願意要丁艷。

丁艷覺得打工也累,城裏人也不可能要她,還是結了婚隨隨便便過點日子就算了。在政府的幫助下,丁艷家的村子裏通了電話,通這樁親事是丁艷的父母在電話裏和丁艷說的,時間大概是在十個月之前。

丁艷那個時候才回過一趟家沒多久,所以丁艷決定今年打完工就回去結婚,說到這裏,丁艷的父母又哭了起來,捶著胸口說丁艷是個苦命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