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章 共同特征(一)

“未必是仇殺。”我對溫寧說。

溫寧茫然地看著我,我掃了一眼在場的眾人,說等回警局再跟他詳細地解釋。溫寧讓人先帶一整個班的學生和老師回警局,我們一直等到現場的刑警提取完痕跡才離開。屍體的腹部內滿是血水,法醫和鑒定人員先將那些液體抽出裝進鑒定容器裏,才敢小心翼翼地搬運屍體。

抽了水之後,屍體腹部內被切開的內臟完全暴露在我們的眼前,連接體內器官的血管和肉塊都已經被切斷,很多內臟也已經被利器劃的面目全非。特別是那個沒有成型的胎兒,腹部也被人掏空了。

根據現場的推測,法醫認為屍體至少已經在樹林裏暴露了幾天,甚至死亡時間比丁艷還要早。鑒定人員將屍體搬上了車裏,我和江軍也上了溫寧的車。郊外的路很陡,江軍捂著嘴,一副快要吐出來的樣子。

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車子進入市區,江軍長舒了一口氣,看的出來,連續的兩起案子讓江軍心裏很不好受。溫寧和我還好,畢竟見過很多死狀淒慘的屍體,但江軍就不一樣了,在跟著我之前,江軍從來沒有出過粵市,遇到最殘忍的兇案也只有周小若一起而已。

回到警局的時候,刑警正在給一整班的學生和老師錄口供,法醫也在鑒定中心給屍體進行屍檢。溫寧著急地把我們帶回辦公室,詢問我沒有說完的話是什麽,我還沒開口,江軍就說話了。

江軍也直接接觸了案子,他對案子也有自己的理解,我沒有打斷他,讓他繼續分析下去。

“兇手如果只作了一次案的話,的確可能是因為感情糾紛或者仇恨而動的手,但是連續兩起案子了,所以我同意李教授說的,未必是仇殺。”江軍對我們說道。

溫寧點燃了一根煙,仔細地聽江軍的分析,我點點頭,表示江軍的分析正是我要說的。

兇手的作案手法都差不多,都是殺人剖腹,並對屍體體內的胎兒屍體進行殘害。作案手法上相同的不止如此,兩起命案的死者身上的肉都被人割了下來,並且,嘴裏都被塞了糞便。根據這些,已經足夠將兩起命案並案偵查了。

而且,兇手作案的目標都是女性,並且是孕婦,從這點上,大致可以推定兇手是同一個人或者屬於同一個犯罪團夥的。

兩名死者身上都全身赤裸,從犯罪手法的殘忍程度上看,可以知道兇手對死者的仇恨程度到了哪一種地步。江軍認為,兇手除了仇恨兩名死者,並對死者實施了羞辱性的行為,這從屍體嘴裏的糞便可以看出來。

“現在,我們需要做的就是調查兩名死者的關系,如果她們之間沒有任何關系,那很可能說明兇手並不是針對她們兩個人,而是針對她們是孕婦的這個身份。”江軍認為兇手極有可能是一個變態殺人狂,專殺孕婦。

往嘴裏填糞便是一種典型的侮辱行為,這種行為還包括丁艷即將臨盆的時候進行了性行為,以及新一名死者的頭發被扯下。按照常理來說,兇手能將屍體剖腹割肉,也有足夠的條件將死者的面部毀壞,如果死者的面容真的被毀,我們想要找到死者的身份就更加困難。

兇手的犯罪手段殘忍縝密,不會沒有想到這一點,唯一能夠解釋的理由就是死者想故意讓大家看到死者的面容。如果兇手真的是心理畸形的變態殺人狂,這種行為可以很容易得到解釋,兇手殘忍地迫害羞辱死者,想要讓更多人知道死者被人遭遇了羞辱。

江軍看向我們:“如果兇手真的是專門針對孕婦的變態殺人狂,那這就不是案件意義上的仇殺,可以說,作案的目標是特定人群沒有錯,但卻沒有詳細到具體針對哪個人。我最怕的是,B市再發生類似的案件。”

聽了江軍的分析,溫寧的神態變的凝重起來,如果江軍分析的是對的,那兇手的確有可能再次進行作案,甚至已經實施了不止兩起的犯罪。溫寧馬上把煙熄滅,他聯系了相關的單位和部門,提醒市內的所有女性特別是孕婦小心。

我沖江軍點點頭,示意他分析的很好。

我們在辦公室裏待了好一會,法醫出具了初步的屍檢報告。和丁艷一樣,死者的死亡原因被確定為窒息,屍體上發現了多淤痕,法醫認為那是死者在進行掙紮的時候留下的。丁艷的屍體上則沒有發現類似的痕跡,這其實也比較好解釋。

剛發現的死者懷孕的周期沒有比丁艷長,她的反抗能力比丁艷強,所以在抗拒的時候留下了掙紮的痕跡。而丁艷則不同,她死的時候,距離孩子快要出生的時間不長,連走路都不方便,更不要說反抗了。

我翻著屍檢報告,不出我所料,屍體體內也發現了少量的精液殘留。法醫對提取到的精液和丁艷屍體上的精液進行了比對,法醫證明,精液來源於同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