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5章 光(二)

越來越多的證據指向了洛牧師,按照常理來說,如果一個人討厭另外一個人,除非是有什麽目的,否則不太可能那麽熱心主動地為別人提供幫助。洛牧師主動到陳招弟家中換老化的燃氣管,他的目的,在場的刑警幾乎全部瞬間就想到了。

遇熱燃燒的化學藥品,恐怕就是那個時候塗抹上去的。前一段時間,天氣逐漸涼爽,在常溫之下,化學反應不會發生,但如果在天氣較好的晴天,只要溫度不會太低,二十幾攝氏度以上,利用聚光就能夠產生足夠的熱能輔助化學藥品燃燒。

入秋之後,渝市的雨水沒有夏季頻繁,晴天的次數也越來越多,所以想要在一定時間內實施聚光,除非真的是天公不作美,否則比較容易完成。

在這裏居住的居民,都對洛牧師非常了解,在大家的眼中,洛牧師待人還算好,只是大家不常看到他。大部分的時間,洛牧師都在教堂裏度過,只有在晚上的時候,洛牧師才會回家休息。

沈承計算了一下時間,又問羅大楠遇害的那天晚上,居民是否有看到洛牧師有異常的反應。幾個居民仔細地想了想,而後有人突然想起來,有一天晚上洛牧師突然急匆匆地從家裏出門。

那個時候才是晚上七點鐘左右,渝市的天剛剛黑下來。很多居民就坐在門前攀談聊天,只見洛牧師突然從房門裏跑出來,甚至連門都來不及關就跑走了。一個居民說起,很多居民都想了起來,在多人的佐證下,最終,大家確認洛牧師從家裏跑出去的那天晚上,正是羅大楠死亡的那天。

提取到眾多證據,沈承帶著刑警回到了警局,案情突然之間變得非常明朗,追捕洛牧師的工作還在繼續,警局整理移交檢察院的證據工作也在繼續。傍晚的時候,刑科部門來人,他們的又一次試驗結果已經出來了。

不涉及到力學的原理,這次,他們的試驗顯得非常的順利。他們試驗的地點直接選在了原地,也就是洛牧師家和陳招弟家。他們在陳招弟家原來放置煤氣罐的地方放了一個空瓶,上面綁了一根用過的燃氣管。

並且,燃氣管上塗抹上了從洛牧師家中搜出來的同種化學藥品。隨後,刑科部門的工作人員用遠距離聚光鏡將光聚到了燃氣管上,事實證明,光線經過直線傳播,的確能到達預定的位置。

刑科工作人員在試驗的過程中動用了望遠鏡,由於距離過遠,燃氣管體積太小,所以他們必須用望遠鏡才能看清楚光是否聚到了指定的位置。而從洛牧師家搜出的證據清單中,正有望遠鏡。

試驗當天的氣溫沒有比爆炸案當天高,工作人員整整聚了二十多分鐘的光,燃氣管才突然燃燒起來。通過同等條件的比對,爆炸案當天的溫度很高,那樣的情況下,燃氣管燃燒恐怕只需要幾分鐘。

在開火的時候,燃氣迅速地從煤氣罐傳播至燃氣管內,那個時候,爆炸最有可能發生。兇手絕對是掐好了時間,如果溫度高,他就晚一點聚光,溫度低,他就早一點聚光,目的就是要在陳招弟開火的時候,引燃化學藥品,燒壞氣管,引發爆炸。

爆炸案發生的原因也已經搞清楚了,案子的疑點越來越少,目前為止,我們還搞不清楚的事情,恐怕只有我們及其他人在工地裏看到的情景了。鬧鬼的工地,分不清是一個人還是兩個人的身影,那種感覺很神奇,如果不是我和沈承親眼所見,或許我還不明白其他工人描述的是什麽意思。

夜色之中,我分明看到了兩道黑影,但是那兩道黑影高度地重疊,幾乎要揉雜在一起。因為兇手連續使用了兩次物理的方法實施作案,所以我和沈承也從物理學的角度去考慮兇手是不是利用了漆黑的環境以及光學的原理,讓人的視覺產生偏差。

但最後,我們沒能在光學的內容中找到會讓人產生這樣視覺偏差的原理。況且,不止一個人看到了,就算能使用某種障眼法,想要騙過那麽多雙眼睛,太難,而且,我和沈承是同時看到的。

無奈,我和沈承又將這個可能性排除了。

到目前為止,我和沈承共同推斷出了兇手回工地的原因、利用大石殺人的原理,沈承單獨推測出兇手串謀陳招弟殺死羅大楠隨後又殺人滅口、羅大楠被鈔票引進工地、這是一起和宗教有關的殺人案,並且,沈承根據這些找到了犯罪嫌疑人洛牧師,而我,僅僅推測出兇手是如何引燃煤氣罐的。

沈承的很多推測還沒有得到證實,但我沒有辦法反駁他,或許,等警方抓到洛牧師的時候,我就真的輸了。

隨著時間的推移,警局裏的人都得知我和沈承在比誰想破案,沈承的形勢一片大好,這讓警局裏的人不斷竊竊私語,我聽到了大家在說什麽。他們在說,沈承依舊厲害,而我則是浪得虛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