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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兒身上帶著兩種藥,一種是氯仿。誠不知他是從哪裏弄來的,但他自稱曾用這玩意兒強暴過好幾個女孩。聽說只要讓對方昏倒,就可以為所欲為。只不過這樣很難插入女孩體內,所以要先準備乳液。他得逞之後,好像直接將受害者棄在現場,自行逃逸。誠覺得快兒的運氣真好,至今都沒人被他弄死。受害者應該到警察局報案了,但警方至今都沒有查到快兒頭上,因此他才食髓知味。

快兒手上的另一種藥被他稱為“魔粉”,像是一種興奮劑。他說:“只要用了這個,不管什麽樣的女人都會對你百依百順,只希望你趕快上她。”聽說他是兩三天前在澀谷弄到的,好像非常想嘗試。

“我們去找小妞吧。”誠接到這通電話,是在今天傍晚。快兒命令他開車去找他們。

“只要將這玩意兒塗到那裏,她們就會乖得像奴隸一樣,你們不覺得很過癮嗎?”快兒展示著裝了藥的塑料袋,雙眼閃著光。

他們三人是初中同學,從那時起就幹了不少壞事。相繼從高中休學後,他們之間那種休戚與共的意識就更為強烈了,恐嚇、盜竊已成家常便飯,還勒索過中年男子。疑似強暴的案子也作了幾件,但只是將對方灌醉後侵犯。那些醉醺醺地跟著陌生男子回家的女孩子也不是完全沒有錯,所以誠沒有強烈的罪惡感。

但是給女孩下藥後加以侵犯的做法呢?只因某個女孩剛好這個時候出現,就可以對她做這種事嗎?

還是算了吧—誠覺得應該這麽對他倆說。但他非常清楚,自己若說出這句話,會被罵得多慘,會受到怎樣的攻擊。還不只如此,快兒一定會找其他兄弟來淩虐誠。曾經有個少年因頂撞快兒而遭到圍毆,結果整張臉都變形了。那個少年在警察局裏堅稱不知那些施暴者是誰,因為他知道若報出快兒的名字,將遭到更慘的報復。

當時誠也加入了施暴的行列,因為快兒下了命令。

“不要手軟,要讓他知道下次絕不能再背叛我。如果打得太輕,他還會去報警。”

誠可不想遭到那樣的淩虐。雖然覺得即將被侵犯的女孩很可憐,但為自保,他還是決定照快兒說的去做。

開了一段路,看似剛欣賞完煙火的人群慢慢從馬路那端走過來。電車好像進站了。

“再往前開一點!”快兒發出命令。

一接近車站,行人更多了。有很多姑娘,還有看起來像是高中或初中女生的團體。每次看到這些女孩子,敦也都會發出響亮的咂嘴聲。

“如果人再少一點就好了,這樣怎麽把人帶走啊!而且全都三三兩兩的聚在一起。喂,快兒,我看還是隨便找個妞搭訕更快。”

“神經病,誰要去搭訕啊。如果是能搭訕的妞,又何必特地用魔粉?”

“啊,也對。”

“我們要找那種平常很難到手的獵物,馴服這種小妞才過癮。”

敦也聞言伸出舌頭舔舐嘴唇。誠瞥一眼敦也的表情,笑了出來。如果不笑,不知會被他們怎麽說。

“哎呀,就在這裏等一下吧,人會慢慢變少的。誠,在附近待命。”

“OK。”誠按照吩咐將車停在可以看見車站的路邊。

不知警察會不會經過,誠心想,如果警察來作例行盤查,快兒應該會宣布取消今天晚上的行動吧。

快兒似乎看出了誠的心思,開口說道:“今天晚上是下手的好時機,因為警察不在。”

“為什麽?”誠小心翼翼地問。

“那些家夥都被調到煙火大會的會場啦。”

“哦。”敦也敲了敲儀表盤,“原來是去那裏維護秩序了,你真聰明。”

“我不是說過嗎?我們的目標只鎖定看煙火的人,今天晚上行動。”快兒似乎很得意,“對了,敦也,你住的地方沒問題吧?”

“絕對OK。”敦也豎起大拇指。

敦也一個人住在足立區的公寓裏,房租由父母負擔。父母說為了讓他通過大學入學資格鑒定考試,該給他一個安靜的環境念書雲雲,其實只是幌子,真正目的則是把這個會對家人施暴的兒子逐出家門。

“數碼相機呢?”

“數碼相機和攝像機都搞定了。”

“好。”快兒點燃一根煙,“現在只等獵物上門了。”

快兒強暴女孩子時,一定要用數碼相機和攝像機拍下當時的情形,一來為防止事情鬧大,二來也是他的個人癖好。敦也房間的架子上擺滿了他們獵艷的成果。

好像又有電車進站了,人們陸陸續續從車站走出,似乎比剛才少。

“喂,看那個!”敦也指向前方,轉過頭去。

快兒探身到前座之間。

“那個穿夏季和服的?不錯嘛!”他的聲音像野獸一般。

誠也立刻清楚了他們挑中的對象,那是一個十五六歲的嬌小少女,身穿夏季和服,手上拎著一個小袋子。雖距離很遠,仍看得出她長相清秀。誠覺得她屬於快兒喜歡的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