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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威脅?”
“他們應該威脅你開車吧?還有,擄走女孩時,他們也對你說要是不幫忙,就給你好看,對吧?”
“他們沒有這麽說,是我覺得如果不做,以後一定會被他們欺負,才不敢違抗。”
泰造氣急敗壞地搖頭。“你要告訴警察,他們是親口這麽說的。因為害怕,你才不得不去為他們開車。如果不強調這一點,以後會很麻煩。”
“但快兒一定會說他沒有威脅我。”
“那就看警察會相信誰。沒問題,如果有什麽爭議,我就給你請律師。”
誠點點頭。一直令他厭惡的父親,現在卻讓他覺得很可靠。
“還有,你要說當初沒想到伴崎他們真會強暴那個女孩。”
誠不太明白父親的意思,歪著頭。
“如果你明明知道那些人要非禮女孩,卻默默回家,你仍然算是共犯。事後要是報警就好了……你沒有吧?”
“嗯……”
“明知會有人犯罪卻置之不理,也是有罪。所以你要說,你以為他們只會摸她幾下,然後就放她走。你要告訴警察,伴崎他們是這麽說的。”
“他們會相信嗎?”
“就算不相信,你也要堅持。至於沒有報警的原因,你就說沒想到會演變成這麽嚴重的案子,又怕伴崎他們報復你,就可以了。”
這倒是事實,誠便回答:“是。”
“你還要說,雖然從電視或什麽地方得知了那個女孩失蹤、警方發現屍體的事,你也完全沒想到是伴崎他們做的。這一點最重要,你絕對不能忘記。”
“嗯,我知道了。”
“只要強調你沒想到會和那個案子有關、他們倆威脅你,你應該就不會被判重刑。我會請律師為你作無罪辯護。”
泰造雙臂抱胸,閉上眼睛,思索著是否還有什麽地方沒注意到。
“後來你應該沒再和伴崎他們見面吧?”泰造盯著誠問。
誠不發一語,搖了搖頭。
“怎麽?不是?”
“我又被叫出去了。他們叫我開車過去……”
“什麽時候?”
“應該是煙火大會後兩天。”
“你把車借給他們了?”泰造的臉色變得很難看。
誠不說話,輕輕點了點頭。
泰造罵了聲:“蠢蛋!你怎麽那麽唯命是從?就是這樣,才什麽事都做不好。”
被徑直戳到痛處的誠感到很受傷害,也很生氣。他扭過頭去。
“然後呢?”
“什麽?”
“你還問我?你把車借給他們,還車的時候不是又得見面?”
“嗯。”
“什麽時候?”
“第二天早上。前一天晚上他就打電話來,叫我去他公寓取車。我就去了。”誠有點賭氣地回答。
“借車還車時,他們說了什麽?那兩個家夥說他們殺了女孩嗎?說要用車運屍體嗎?”
“他們沒說得那麽直白,但我覺得好像說過類似的話。”
“類似的話指什麽?說清楚一點。”
“這種事我不記得了!就是‘這也不是我們的錯’、‘那是意外’之類的話。”誠揪著頭發,做出不耐煩的表情。
泰造從椅子上站起,坐到誠旁邊。床凹陷下去。
“你沒有幫忙搬運屍體吧?只是借車給他們?”
“對,這不是廢話嗎?”
“好。那麽這一部分你也要好好告訴警察。只要說你的確把車借給了他們,但完全不知道他們開去做什麽,第二天他們還車時也什麽都沒對你說。你就這樣告訴警方,知道嗎?”
“知道了,可是……”
“什麽?”泰造看著誠。
誠腦海裏浮現出敦也和快兒要他制造不在場證明一事。事實上,他當真去了卡拉OK廳,為他們制造了不在場證明。他猶豫不決,不知是否該說出來。
“怎麽?難道你還有什麽事沒說?”泰造語帶威脅。
“不,沒有。”誠回答。他覺得如果說出制造不在場證明一事,一定又會被父親大罵一頓。“這樣真的沒問題嗎?”他戰戰兢兢地問父親。
“什麽東西?”
“呃,我覺得我跟快兒說的話可能會有出入。那家夥大概會咬定我也是共犯。”
“所以就像我剛才說的,要看警方相信誰的說辭了。重要的是有沒有證據。你只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利用而已,沒有證據顯示你積極地幫忙。只要我們抓住這一點,就算鬧上法庭也沒問題。總之,殺人的是那兩個家夥,警察應該不會相信他們的話,你不用擔心。”
雖不知事態發展是否真能那麽順利,誠還是點了點頭。現在先按父親說的去做吧。在官司之類的艱深話題面前,他束手無策。
“這下你知道了吧,”泰造把手放在誠肩上,“從今以後,交些正經一點的朋友。”
“嗯……”
“伴崎的那個死黨叫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