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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找一個朋友。她一個星期前離家出走,音訊全無。聽說有人在這一帶看到過她,所以我一個個酒店地打聽。”

竹美將自己和千鶴的合影拿給酒店的前台職員看,又用逼真的演技敘述著台詞。頭發漂亮地三七開的職員沒看透她的把戲,眼神認真地盯著照片。

“嗯,我們這裏沒有這樣的客人。”他略帶同情地答道,“大多是出差的,這樣的年輕姑娘……”

“估計和一個男的在一起,三十多歲的男人。”

“要是成雙成對,應該印象更深,可我不記得。”職員歪了歪腦袋。

竹美謝過此人,出了這家位於澱屋橋車站附近的商務酒店。這已是第四家了,依然沒找到千鶴住宿過的形跡。

“那人說得不錯,成雙成對地入住商務酒店很引人注目。如果正被人追蹤,應該不會這樣做。”

“那就是情人旅館了。”拓實道。

“要是只住一天倒有可能。可他們倆應該在這兒待了兩三天,住情人旅館恐怕不方便。”

竹美的想法聽起來也很有道理。

“‘商務’也不是,‘情人’也不是……到底是怎麽回事呢?”

四人沿道堂島川前行。人行道上設置了不少花壇,真是慢跑的絕佳路線。事實上的確如此。盡管已過了晚上十點,他們還不時與跑步的人擦肩而過。

“拓實,下面的事就交給警察吧。”時生說,“無論誰見了千鶴被抓走的情形,都會覺得是綁架。這是十足的犯罪。還是把實情告訴警察,依靠他們的專業調查為好。”

“少啰唆!你給我閉嘴!”

“有必要做到這種程度嗎?說到底,她不就是個甩了你、跟別的男人跑了的女人嗎?”

拓實停下腳步,一把抓住時生前胸。時生毫不示弱,也瞪著他。拓實握緊了拳頭。

“住手。”竹美不耐煩地說,朝傑西使個眼色。傑西立即分開兩人,拓實只得松手。

“BAMBI,你也勸勸他。何必老追在甩了自己的女人後面呢?看著都難受。”時生摸著脖頸說道。

“嗯,確實如此,一點派頭都沒有,可我還是站在他這邊,因為救出千鶴是第一位的。”

“所以要報警啊。”

“警察靠得住嗎?”竹美聳起一邊肩膀,“報警後,他們得知被綁架的是酒吧小姐,就會袖手旁觀。他們會以為是黑道在抓逃跑的小姐。非得大阪灣裏浮出了千鶴的屍體,警察才會出動呢。”

拓實聽到屍體二字,看了看竹美,可竹美好像並非在誇大其詞,她眼神銳利地對他點點頭。

“並且,”她繼續說道,“和警察攪在一起,事情弄不好會越來越糟。在沒弄清千鶴究竟有什麽麻煩之前,不要公開化,否則她可能會被警察抓起來。”

“如果千鶴犯了罪,被警察抓起來,也是她自作自受。你雖是她的朋友,也不應該幫她。”時生說。

“你這種清高的話只配在小學的道德課上說說。”竹美扭過臉,拔腿就走。傑西跟了上去。

“你小子要是不願陪我們就走遠點。”拓實對時生說。

“我不是這個意思。我是說沒必要去冒險,反正你和她成不了,和你結婚的是另一個—”

時生還沒說完,拓實的手就到了,但不是拳頭,只是用手掌輕輕地甩了他一記耳光。但竹美還是聽到了動靜,扭頭道:“不是說過叫你們別胡鬧了嗎?”

“你知道什麽?你以為你是誰?諾查丹瑪斯?”

“我……我知道。”

“隨你怎麽說吧。”拓實轉過身,朝竹美他們走去。

時生小跑著追了上來。

“行,我也出一份力,不過你要答應我一件事。今天,我找到了那棟房子,模樣和那本漫畫上的一模一樣,你就出生在那裏。”

拓實不由得停下腳步。

“你怎麽知道那就是我家?”

“有活著的證人。”

“誰?在哪裏?”

“這個……現在不能說,希望你們直接見面。”

“胡說八道!”

“這對你將來有好處。答應我吧,求你了。”

“好了,好了,真啰唆。等找回千鶴,要去哪兒都依你,不過,今後別再對我做的事說三道四,要是不願意就別跟著了。”

“OK。我又不是不想幫千鶴,只是不想讓你去冒險。”

“自己的女人被人搶了,還顧得上什麽危險不危險?”

拓實脫口而出,隨即意識到“自己的女人”這個說法不太貼切。但時生沒說什麽,看來他倒是立刻執行了“不再說三道四”的承諾。

四人默不作聲地走著。不久,路的左側出現了一幢西洋風格的建築,招牌上寫著“CROWN HOTEL OSAKA”(大阪皇冠大酒店)。

竹美率先停下腳步。“哦……”

拓實猜到了她的心思,冷哼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