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四面皆楚歌 第50章 有名名不正

肖副局長給人的感覺很好,不過簡凡倒不覺得有什麽好,反而覺得此事有所別扭,下屬居然向上司詢問案情經過,上司居然是涉案人,這倒是沒經歷過的,反倒是肖副局長很客氣,把來詢問情況的簡凡和重案隊臨時借調的張傑大大表揚了一番,勉勵倆人盡早破案。

這個肖明宇副局長簡凡記憶猶新,第一次金店搶劫案就是肖副局長給烏龍城關派出所發的錦旗,一年多了,還是那張“日”形的臉,臉色泛黃,笑的時候明顯能看到兩個眼袋和漬色很深的牙。相貌孰無可取之處,不過從人家嘴裏說出來的,可算得上此案的關鍵了……

十四年前,也就是一九九X年,八月二十一日,下午十七時三十分,押解刑警李威、王為民把從嫌疑人處繳獲的贓物交回庫管。十八時下班時候開始下雨了,十九時,肖副局長本人親自設宴,邀請李威、王為民以及四名參案刑偵人員在當時府西街的一家火鍋店用餐,案子告破,大家心裏著實高興,自然就多喝了幾杯,一直喝到盡興而歸,當時雨下得很大。……在這個敘述的中間,肖副局長著意強調到一個細節,李威推托有事沒有參加,這件事大家都能證明。剩下的人連吃帶喝差不多到晚上九點至十點,而當天,肖副局長本人也喝醉了,是王為民和其中一名刑警送回家的,這一點基本和以前數次的調查相符。

爾後的事就簡單了,第二天早上發現物證倉庫被盜,足有巴掌大的鐵鎖沒有被撬痕跡,保險櫃沒有被撬,不過東西丟了。庫管被人打昏了,發現人時候戴著銬子捂著嘴。於是,唯一掌握物證室鑰匙的曾國偉順理成章就成了主要嫌疑人,而此時曾國偉已經消失,當天就在大原城外三十公裏找到了被棄的警用三輪摩托車,車上尚帶著沒有被沖洗幹凈的血跡。第一嫌疑人生不見人、死不見屍,情況上報到市局,跟著省廳來人調查,在對晉源分局內部調查的過程中,發現曾國偉當天晚上是八點離家的,但奇怪的是值班人員並沒有發現有人進入分局辦公樓,從分局裏開走了偏三輪警車。

恰恰庫管被人打昏的時候是省電視台新聞剛剛播完不久,這一點好似又能證明曾國偉沒有充分的作案時間,因為從他家到分局步行需要十五分鐘時間。雖然無法擺脫嫌疑,卻讓省廳專案組懷疑另有其人,進而著手對內部涉案進行了清查,包括當時的分局長、副局長以及一幹參案人員,凡是知道當時贓物入庫的內部人員都被隔離調查。

於是,當天下班無故消失的李威就成了重點排查對象,李威也無法提供自己當天晚上去向的旁證,繼曾國偉之後,李威順理成章成了重點嫌疑人。

但不順理成章的是,曾國偉一直沒有下落,贓物一直沒有下落、被盜槍支也沒有再使用,即便是省廳寄希望的李威身上也沒有發現新的證據,調查七個月之後,庫管因為受不了精神壓力,從晉源分局的三層樓上跳樓身亡、因為押解贓物被三查五審的刑警王為民憤而辭職、值班員因玩忽職守被清退、李威被隔離審查六個月後,調任當時刑偵一大隊任代理隊長,不過僅過了兩個月也選擇了離開警隊。分局長楊公威也調離了晉源分局,一個分局人心惶惶、四零五散,市局請示省廳之後,緊急叫停了調查工作。

於是,調查擱淺了,一擱就是十四年……盜竊案之後才發現當時失竊文物的價值,一件錢範,一件青銅酒皿、一件漆器、最貴重的一件據說是春秋時代晉國的兵符。此後省廳及市局多次組織調查均沒有新的發現。直到其中那件錢範出現在國外個人收藏拍賣會上才知道,已經流失出境了。

說到了十幾年前的往事,同樣仕途受到了影響的肖副局長是唏噓不已,雖然對於文物走私活動重拳打擊,但像盜墓和走私活動,從來就沒有終止過,但恰恰發生在公安內部,這是最讓人孰不可忍的事。

這句話同來調查的簡凡和張傑也頗生同感,畢竟在公安內部發生了盜竊案,這對於外界而言,是個多麽大的笑話。可偏偏這個笑話還延續了這麽多年。

隔了一天,再訪當時分局長楊公威就是另一翻景像了,楊局長是屬於那種白白胖胖養尊處優類型,和肖副局長儼然是兩個極限,簡凡和張傑這麽倆個和人家女兒一般大的小警察站到了局長辦就有點局促了,而且楊局長明顯官威重、架子大且官氣濃,從頭到尾一直深坐在局長椅子裏,說話都是一副居高臨下的態勢,只是輕描淡寫地說了說當天自己的情況。而且很鄭重地提到,自己對分局發生的此類事件,確實負有領導責任。

領導責任是什麽意思呢?那就是領導沒責任唄。最起碼從口氣上聽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