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四面皆楚歌 第72章 經事知歲寒

……嫌疑人無故身亡、家屬跪討說法……

加黑加粗加大的字在電腦屏幕上格外顯眼,點擊之後的圖片比文字更有沖擊力,細細辨識,最起碼大原市穿警服的都認得出是刑偵支隊,照片上大門前下跪的人中老的白發蒼蒼、小的披麻帶孝,足以令觀者心下惻然,油然而生一種憤慨之意,再一看相關鏈接:某某縣派出所所長開槍打死村民;某某嫌疑人當庭翻供,哭訴受刑訊逼供;又是一個某某某刑警隊長,酒後駕車撞死路人一審獲刑……

大概看不完就要有怒發沖冠的心思了,完了,這丫的多黑暗,真個是欲說還休,欲說還休,今兒這小事只不過又添了一段新愁。

欲說還休的自然是市民了,一個個體在面對國家機器的時候毫無疑問是弱者,即便是沖著孤兒寡母群情也會一邊倒地支持弱者,誰還有那閑功夫去深究弱者究竟是個前科累累、劣跡斑斑?當天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公開表示,嫌疑人已經法醫解剖證實確實畏罪自殺,檢察院已就此事介入調查,基本認同這個結論。兩個司法機構的結論仍然是無法取信於大眾,倒不是有人置疑國家機關的權威,實在是現在的暗箱操作太多了,就跟泛濫的假貨充斥於市場一樣,偶而就有了真的,也沒人相信了。

國家機關公信力的缺乏是個社會深層次的問題,自然不是各位升鬥小民解釋得了的。此事對於警察卻是有另一種不同的論調,從市局到分局、到派出所到治安大隊,都在私下議論紛紛這件突發的事件,通過自殺、自殘逃避刑事處罰的人屢見不鮮,但動靜弄得這麽大倒還真少見,特別是讓好事者網上一傳播,受到責難的都是各級警務人員,被市民們戳著脊梁骨、濺著唾沫星的警察們其實也郁悶,薛建庭在南宮街上的惡名是人盡皆知的,這麽死了倒去了一個禍害。要是輿論就這麽不分清紅皂白地支持嫌疑人,那案子還真不用辦了。

當然,“被”嫌疑的人例外啊。

真相在眾說紛紜中漸漸浮出了水面,市督察對專案組以及前調查組的質詢第二天就有了結果,結論是:辦案程序基本合法,對於嫌疑人鄭奎勝、薛建庭的預審程序及適用方式基本合法。

注意,連用兩個“基本”,這東西像現行的公文一般,最經得起推敲,也最經不起推敲。檢察院介入調查之後倒沒有拘泥於市公安局督察的結論,更注意於查找涉案人員以及薛建庭屍檢之後的證據:嫌疑人腕部、肘部以及腹部有多處挫傷、於傷,自殺後體表有嚴重脫水現象……發生了什麽,內部人自然一看便知,沒準是精神施壓,沒準是有過肢體沖撞、沒準還有過疲勞審訊,只不過這些細節就即便是檢方也未見得會深挖細查。真要查究起來,那一起刑事案件中能多少沒有點類似行徑?在究竟追不追?查不查?查多深?查到誰?等等這一系列的情況下,檢察院和刑偵支隊的關系相當地微妙。

憑心而論,對於辦案的警察而言,究竟適用什麽手法、適用到什麽程度也是一個兩難選擇,對於拒不認罪又不敢輕易釋放的嫌疑人,你如果想把他繩之以法,想取得一手證據和口供沒準就意味著要以身試法,否則,那只好任憑他逍遙法外了。

到了第三天,市局綜合辦陪同檢方和薛建庭家人協商,在同意一定經濟賠償的前提下,家屬默然認可了這個結果。類似的預審事故或者冤案、錯案基本都是這種出於人道的賠償解決方式,協商進行得挺順利,基本達到了預期的效果。

正義和非正義的界限從來都是模糊的,甚至於維護正義的一方有時候也不得不被放置到非正義的位置接受譴責。這次也是如此,不了解實情的人覺得孤兒寡母實在可憐,而了解薛建庭是個什麽貨色的人倒覺得,這麽一死換得十幾萬公家賠償,倒也死得其所了,只不過公安實在冤大了。

又過了一天,根據檢察方面的調查報告,市公安局就此事處理達成了一致意見,市局綜合辦的忙活了,開始準備對外發言的措辭以及付印第二天的會議資料,處分的名單長長拉了半頁A4紙,這次,也真算得上一次小小的地震了……

真相似乎已經大白於天下,對於這個畏罪自殺的定論已經無人置疑。只不過都在關注著嫌疑人自殺事件的處理,另一個真相,卻被淹沒得更深了……

或許,嚴世傑看出來了,卻是撒手旁觀,不願意再牽扯其中;或許,還有一位看出來了,卻被隔離在一個不為外界知道的地方,幾乎已經被人遺忘了。

……

……

紛紛擾擾地到了周五,籌備了一天的局黨委擴大會議正式召開了,會場的主席台上聚全了局長、政委、兩名副局長。來自市局各部室、各分局、派出所的負責人匯聚一堂,除了每年的工作會議,還真難得見公安系統這麽著上上下下聚得如此全。檢察院調查人員在宣讀調查報告時給予了此事最後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