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

信是在艾琳父親前往耶路撒冷的第二天寄到的。一個小男孩拿著一個信封來到門口。艾琳給了他一點兒小費,然後把信讀了讀。信很短。

“我親愛的艾琳,讓我們周四晚上八點在綠洲餐廳見面。我急切地盼望著與你相會。愛你的,阿歷克斯·沃爾夫。”和他說話不同,他寫的信有種德語似的僵硬感覺——但也許這只是她的想象。周四——那就是後天了。她不知道該高興還是害怕。她的第一個念頭是給範德姆打電話,接著她又猶豫了。

她對範德姆越來越好奇了。她對他了解得太少了。他沒在抓間諜的時候都做些什麽呢?他聽音樂,還是集郵,或者打鴨子?他喜歡詩歌、建築,還是古董地毯?他家是什麽樣子?他和誰住在一起?他的睡衣是什麽顏色?

她想要平息他們的爭吵,而且她想看看他住的地方。她現在有了一個聯系他的借口,不過她不準備給他打電話,她要到他家去。

她決定要換條裙子,接著她又決定先洗個澡,後來她決定把頭發也洗一洗。她坐在浴缸裏考慮穿哪條裙子。她回想著之前見到範德姆的場合,想要記起當時她穿的什麽衣服。他從沒見過那條淡粉色、有著泡泡袖、胸前一溜扣子的裙子,那裙子很漂亮。

她擦了一點兒香水,然後穿上強尼送她的真絲內衣,這套內衣總讓她覺得自己充滿了女人味。她的短發已經幹了,她坐在鏡子前梳著頭。烏黑精致的卷發在洗過之後閃著光澤。我看起來迷人極了,她這麽想著,沖著自己露出一個嫵媚的笑容。

她把沃爾夫的信帶在身上離開了公寓。範德姆會想看看他的筆跡。他對和沃爾夫有關的每個細節都很感興趣,也許是因為他們遇見時不是在黑暗中就是隔得遠遠的,還沒有真正地面對面相處過。筆跡很工整,容易閱讀,字體富有藝術氣息,範德姆會從中得出一些推論的。

她朝花園城走去。現在是七點,而範德姆會工作到很晚,所以她時間很充裕。陽光還是很強烈,她很享受走路時胳膊和腿上暖洋洋的感覺。有一群士兵朝她吹口哨,她心情正燦爛,於是沖他們一笑,結果他們跟著她走了幾個街區才拐進一間酒吧。

她感覺滿心歡喜又膽大妄為。到他家去真是個好主意——比一個人坐在家裏好多了。她一個人待著的時間太多了。對她的男人們來說,她只有在他們有空來看她時才是存在的。而她自己也接納了他們的看法,所以當他們不在時,她感到無事可做,沒有角色可扮演,自己什麽人也不是。現在她已經和那一切決裂了。通過做這件事,不經邀請去看他,她覺得她終於做回了自己,而不是一個只出現在別人的夢裏的人。這讓她有些飄飄然了。

她很容易就找到了那棟房子。那是一棟小型的法國殖民地風格的別墅,有著立柱和高窗,白色的石墻在夕陽下折射出刺眼的光芒。她走過那條短短的車道,按響了門鈴,在門廊的陰影裏等待著。

一個上了年紀、禿頂的埃及人來應門。“晚上好,女士。”他說話時像個英式管家。

艾琳說:“我想見一見範德姆少校。我的名字是艾琳·芳塔納。”

“少校還沒回家,女士。”仆人有些遲疑。

“也許我可以等一等。”艾琳說。

“當然,女士。”他往側面讓開,讓她進來。

她跨過門檻。她緊張而又迫不及待地四下張望。她置身於一間涼爽的拼磚裝飾的大廳裏,大廳的天花板很高。她還沒看夠,那仆人就說:“這邊請,女士。”他把她領進一間客廳。“我的名字叫賈法爾,您有什麽需要的就叫我。”

“謝謝你,賈法爾。”

仆人出去了。艾琳一個人待在範德姆的房子裏,可以四處打量,讓她高興壞了。這間客廳設有一處寬大的大理石壁爐,還有許多典型的英式家具。不知怎麽的,她覺得這裏不是他自己布置的。所有東西都幹凈而整潔,不像有人經常居住的樣子。這說明他性格是怎麽樣的呢?也許什麽都說明不了。

門開了,一個小男孩走進來。他長得很好看,有著棕色的卷發和青春期前光滑的皮膚。他看起來大概十歲,隱約有些眼熟。

他說:“你好,我是比利·範德姆。”

艾琳驚恐地看著他。兒子——範德姆有個兒子!她現在知道他為什麽看起來眼熟了,他長得像父親。為什麽她從來沒想過範德姆可能結婚了?那樣的男人——有魅力,善良,英俊,聰明——不太可能到了快四十歲還沒被拴住。她竟然以為自己會是第一個想和他在一起的女人,真是個傻瓜!她感覺自己很蠢,不由得臉紅了。

她握了握比利的手。“你好嗎?”她說,“我是艾琳·芳塔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