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鬥法分龍會

1.

水火不容未為奇,

五行生克本常然;

古今成敗說不透,

從正從邪判祥殃。

接續前言,上文書正說到李老道告訴劉橫順:“魔古道的人接二連三折在你手上,同夥定會上門尋仇。別的倒還罷了,兵來將能擋、水來土能掩,但旁門左道有一件法寶紙棺材,可以托於手掌之上,用一張黃紙寫上活人名姓八字,放在紙棺材中,拜上十二個時辰,生魂即入其中,埋於北方坎位,其人立死。三寸氣在千般用,一旦無常萬事休。劉爺,你可得當心了!”

劉橫順說道:“自古邪不壓正,棺材裏邊哪有咒死的鬼?我劉橫順是何等樣人?穿的是官衣、吃的是官飯、當的是官差,怎麽會相信這一套?再者說來,如果紙棺材真是法寶,還能讓我活到此時?”

李老道說:“正如劉爺所言,你穿的是官衣,辦的是官差,不比尋常百姓,此乃其一;其二,你的名號了不得,緝拿隊的飛毛腿火神爺劉橫順,天津衛誰人不知,哪個不曉?不是十二分命硬的人,可擔不住這個名號;其三,火神廟警察所的形勢厲害,屋子是老時年間的火神廟,你坐在火神爺的正位上,張熾、李燦二巡警一左一右,杜大彪守門,老油條在後,與火神廟先前的格局一般無二,火氣仍盛。旁門左道雖有法寶紙棺材,卻不敢拜你,怕拜不死你,反禍自身。不過你是火命,而水能克火,凡是下大雨發大水的時日,你可千萬別出門。”

還真讓李老道說對了,劉橫順喜的是響晴白日,厭的是天陰雨濕,一下雨就心浮氣躁,幹什麽也不成,說不出什麽原因,此乃秉性使然,可沒把李老道的話放在心上,問完了話回火神廟警察所當差。

接下來一段時間,天津城沒再出什麽亂子,卻也不能說太平無事,因為接連走水,把水會忙得夠嗆。走水就是失火,過去人避諱這個“火”字,以“走水”代而稱之,九河下梢乃漕運要地,房屋交錯、商鋪林立,著起火來損失慘重,還不是燈芯蠟頭的小火,一著就是大的。以前的屋子多為木質結構,即使外邊有磚有瓦,裏邊的梁柱也是木頭的,見火就著、勢不可當,一燒起來,那可了不得,真叫風助火勢萬道金蛇舞,火趁風行遍地皆通紅,樓台殿閣成火海、房梁屋舍轉眼空。巡警總局和水會派人連更徹夜地巡邏,也沒見到縱火的歹人,無緣無故就起火。不知從哪兒傳出一個謠言——三岔河口的火神廟擋住了龍王爺,以至於城裏城外經常失火,除非把火神爺送走。

其實在當時來說,天津衛早沒有火神廟了,只留下一個地名,當年的廟堂已然改為火神廟警察所,廟中的神像、供桌、香爐、燭台也沒了,拆廟等於是把警察所拆掉。社會上的謠傳從來不少,官廳也不會當真,可一人道虛、千人傳實,又架不住當地的各大商會反復施壓,官商兩道勾連甚深,一個有權一個有錢,誰也離不開誰,當官的不願意得罪大商大戶,況且拆掉一個小小的警察所也沒什麽大不了的,於是下了一道命令,限期拆除三岔河口的火神廟警察所,一磚一瓦也不留。

上頭一句話,下邊跑斷腿,飛毛腿劉橫順再大的名號,也只是警察所的一個巡官、緝拿隊的黑名,胳膊擰不過大腿,官廳的命令豈能不聽?無奈拆完了火神廟也不給蓋新房,不是商會不出錢,全進了當官的腰包,下邊一個大子兒也沒見著。警察所挪到旁邊一處又臟又破、透風漏雨的民房,桌椅板凳往裏一堆,門口掛上塊白底黑字的木頭牌子,這就齊了。劉橫順帶上張熾、李燦、老油條、杜大彪,五個人收拾了一整天,累得一身臭汗,滿頭滿臉是土,忙到天黑才吃上飯。張熾、李燦坐在屋裏大發牢騷:“幾百年的火神廟,居然說拆就給拆了,等我們哥兒倆查出是誰傳的謠言,準得給他來點兒好瞧的!”

坐在旁邊的老油條嘀嘀咕咕說了一句:“拆都拆完了,再查誰傳的謠言頂什麽用?說到底咱火神廟就是吃了掛落兒,這些個火可不是燈芯蠟燭頭引著的……”

劉橫順聽出來了,老油條的話裏有話,那意思就是有人放火?知道你早說啊,火神廟也不用拆了,咱們哥兒幾個更不用窩在這破瓦寒窯中受氣,就讓他把話說明白了,到底什麽人放的火?

老油條一臉神秘地說:“劉頭兒,我可沒說放火的是人,實話跟您說吧,火是小鬼兒放的!”

2.

劉橫順太知道老油條的為人了,在一個警察所共事多年,還能看不出他是什麽鳥變的?雖說也是個巡警,卻打骨子裏就不像當差的,一貫膽小怕事、油嘴滑舌,整天張家長、李家短地嚼老婆舌頭,聽風就是雨,給個棒槌就紉針,說不定天津衛有一半的謠言是打他嘴裏傳出去的,口口聲聲說什麽小鬼兒放火,這不狗帶嚼子——胡勒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