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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還愛她麽?李忍問自己這個問題。他只知道曾經愛她勝過愛他自己。他曾經希望把自己的未來都獻給她,那個時候他看不見自己的未來。她曾是我李忍親近的人,但是現在還愛她麽?相隔一年,李忍用陌生人的眼光看這個女人,覺得她幾乎已經是個老婦人。然而,重新把烏瑪抱在懷裏的時候,那種內心的狂喜和身體的沖動是毛米無法給李忍的。她是他第一個深愛的人,或許也是最後一個。無論在感情上和身體上,他都意識到自己對她的依戀是無可擺脫的。正因為如此,即使美麗年輕的毛米在身邊,一旦重新遇見烏瑪,他就再也無法克制自己去見她的願望。

他不敢再回想起烏瑪死死盯住自己的目光。內心的疼痛和空虛幾乎把自己擊潰了。她的死在心裏打出了巨大的空洞,這一生肯定都無法補上了。

現在不能想這個問題,必須嚴格禁止自己再想起和情感有關的問題。否則下面的自衛計劃就無法順利地進行下去。如果只能做一個虛弱無力的人,那不如現在就去向警察說明一切。李忍閉上眼睛,痛苦地皺起眉頭,手指神經質地揪住方向盤。

要把這個問題掐死在腦海裏,忍對自己說。不管我愛不愛她,她都應該已經從我的生活裏徹底消失了。她曾經可能成為我的妻子,和我共度一生。但現在我的未來只有自己一個人。要保護自己的未來。已經付出的代價足夠多了。

只有一件事情,讓忍感到恐懼。奇怪的是,他已經想不起來那是什麽了,只記得那種恐慌是在開車回家的路上感到的,似乎是忘記了什麽事情,又或者是丟了什麽東西。既然想不起來,那麽就暫時不去想。忍不希望自己陷入無謂的恐慌,決心把那件事情狠狠壓在心底。但他偶爾會絕望地想到,如果想不起來這件事情,他的一切努力都可能會失敗。

很快,車子到了一棟建築物前面的停車場,忍把汽車停下。他沒有注意到自己的手已經被掐出血,從拇指上流下來,一直流到灰色外套的袖口。

面前是市中心的巴爾的摩法學院大樓。巴爾的摩法學院是一所三流法學院,藏書很少。但是,三流法學院注重法條教育,圖書館裏總是有足夠多的法典拷貝。忍慢慢走進法學院圖書館,在一排排的藏書裏尋找《模範刑法典》和《馬裏蘭州刑法典》,找到關於謀殺罪和故意傷人罪的章節,迅速瀏覽了一下,確保完全記在了心裏。現在還不是看這個的時候。他拿了一本最新的《刑事訴訟法典》以及案例注釋,還有書架上一本看起來很權威的關於刑事調查的案例匯集。

忍戴起塑膠手套,把兩本書上的條形碼小心地用小刀裁下,放在口袋裏,把書放進書包裏。在家裏把書掃描以後,他還要把條形碼裝上去,再把書還回來。他肯定還需要回來三到四次,在那之後,為了確保不給圖書管理員留下印象,他就必須去另一所法學院。也許必須開去八十公裏之外的馬裏蘭大學的法學院圖書館。但開車去那麽遠的地方數次難保以後不會成為警察調查線索,也難保路上車不會出問題,所以要盡量在這三四次的時間裏把需要掌握的東西全部掃描完。

警察和檢察官都是人,而且思維能力不會比自己強。是非對錯可以用下半輩子的閑暇時間慢慢思考,但目前這場戰鬥自己必須贏。

忍調整了一下汽車的後視鏡,發動汽車朝查爾斯街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