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3/4頁)

下午兩點半左右,我們站在“京張高速公路”出京方向約七十公路處的一座山梁上,望著下面山溝裏的一處灌木叢。同行的人,除了谷志軍,還有鄧浩。聽谷志軍講,第一個被害人被發現的時候,旅行包就靜靜地躺在那處灌木叢裏。

正值寒冬臘月,陣陣刺骨、凜冽的山風呼嘯著朝我們刮來,吹得我的臉隱隱生疼。

這座山梁坡度很陡,山坡上長滿了稀疏的我叫不出名字的灌木和雜草。由於季節原因,此刻那些灌木和雜草呈現出一片灰綠和焦黃的顏色。

這座山梁離昌平縣城不遠,距離著名的八達嶺長城景區,則還有一段不近的距離。

我看了一眼在離我不遠處站著的谷志軍,問他:

“從拋屍地點沿著山溝,再到高速公路的最近點,距離有多遠?”

“大概九百多米。”

“測量過嗎?”

“當然。”

“所有的現場,都發現了兩個旅行包?”

“是的,事實上我認為,把那些屍塊放進一個旅行包裏,有點勉強,旅行包不是很大。而且,把屍體放在一個包裏,會很沉重。拋屍點離高速公路的距離雖然不遠,但也不近,背著這樣一個大包走這麽遠,會比較費勁。”

“你認為,兇手是分兩次拋屍的?”

谷志軍點點頭。

我一邊思考,一邊和谷志軍、鄧浩走下山梁,朝遠處的那個灌木叢走去。

走到一個小山包旁邊的時候,我說:

“根據以往的記錄,碎屍之後拋屍,兇手大多會把屍體拋棄在不同的地方,這樣的反偵查措施,似乎更符合邏輯。兇手為什麽分兩次往返,卻又把屍體棄置在同一地點?我是說,他完全可以選擇另一個地點,棄置剩下的一部分屍體,這樣不但能極大地降低被發現的概率,還能增加偵查難度。”

谷志軍和鄧浩停住腳步,思考著我提的問題,但思考了半天,似乎也沒找到合理的答案。

谷志軍說:

“也許,他希望這是一個完整的過程。是不是很矛盾?兇手把屍體肢解了,本身已經不可能再完整,但他仍然希望屍體能作為一個相對完整的整體,出現在同一地點。而這個完整的過程,很可能和我們在現場發現的一個奇怪現象有關。這一點聽起來是不是很難理解?但我認為,這一點對兇手具有某種很特殊的意義。”

“什麽奇怪現象?”

“在現場,我們發現了一種奇怪的東西。”

“什麽東西?”

“一些植物的殘骸。經過技術部門鑒定,那是一些花朵的殘骸。準確地說,是一把花束。我們推測,花束應該是在拋屍的同時被放置在現場的。由於被放置在現場附近的時間比較久了,花朵已經被風幹了。這附近的風不小,花朵風幹以後基本上都被吹走了。所以準確地說,我們發現的是一些花枝。有意思的是鑒定結果,那些花是馬蹄蓮和菊花。”

“馬蹄蓮和菊花?”

我愕然。

“是的。馬蹄蓮和菊花通常表達生者對死者的悲哀、懷念,還有追思。人們在清明節祭奠死者的時候,經常會用到。”

“有沒有可能是別的人放置在這裏的,而這些花和這案子並沒有任何本質的聯系?”

“我個人認為沒有可能。你看到了,這地方基本人跡罕至,附近也沒有任何公墓或者私自掩埋的墓地。在沒有任何理由和需要的情況下,誰會把一些用來祭奠死者的具有特殊含義的花放置在這樣的地方?更為關鍵的是,在三個現場我們發現了同樣的花,甚至連包裹花束的包裝紙和絲帶都一樣。”

“三個現場都有發現?”

“是的,所以我們認為,碎屍出現在同一地點是因為兇手希望這樣做,就像那些花一樣,這些對兇手具有很特殊的意義。”

我沉默著。谷志軍又說:

“我當刑警快二十年了,奇怪的現場也算見了不少,這回,我算長了見識。”

是啊,我也在想,如果這些花是兇手放置在現場的,那簡直是駭人聽聞!是什麽理由呢?

說話間,我們已經下到山溝裏,由於山梁的遮蔽,山風驟然小了許多。但由於陽光也被隔在山梁的另一邊,感覺上似乎更加寒冷。谷志軍引導我們在灌木叢附近的一個地方站住,然後指著那個灌木叢和我們站的地方說:

“裝載屍體的旅行包就被棄置在那裏,花則擺在我們腳下的位置。”

我看了看,那個灌木叢在稍高一點的地方,我們站的地方,則在相對於灌木叢而言稍低的地方。

我說:

“給被他殺害的人獻花,是一種儀式嗎?”

谷志軍說:

“有可能,但卻很怪異。如果這是一個儀式,在被碎屍的被害人附近獻花,具有什麽樣的含義呢?兇手是希望通過對被害人的緬懷來表達自己的懺悔嗎?如果是,一個手段如此殘忍的兇手,居然還會良心發現,這有點說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