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航空母艦上的殺手約翰·埃裏克·阿姆斯特朗

阿姆斯特朗算是一個不那麽違反社會常規的連環殺手。此種類型的連環殺手在殺害被害人之後通常不會損壞屍體,也不會留下證據。但是此種類型的連環殺手卻會對被害人實施強奸或是和被害人發生性關系,通常會留下精液。

2000年1月1日晚上9點,溫迪準備出門,但她卻再也沒有回來過。在兩天後,溫迪的家人接到了通知,在迪爾伯恩高地的路吉河裏發現了溫迪的屍體。這是個工業區,周圍有許多有名的汽車制造廠。

從溫迪的屍體上可以看出來,溫迪生前應該受到了虐待,致命傷在頸部,溫迪是被人扼死的,死前應該做過劇烈的掙紮,然後屍體直接從橋上扔到了河裏。警方還在溫迪的體內發現了精液,溫迪死前應該和人發生過性關系,但是否是兇手,還需要進一步的調查,而精液樣本也被送去進行檢驗。這種種跡象,都讓警方聯想起了之前的幾起謀殺案,因為兇手的作案手法很相似,所以警方想盡快抓住兇手,避免下一起兇殺案的出現。

過去一段時間內,警方總是接到妓女的報案,說有一名男子襲擊妓女。溫迪的妹妹寶尼·喬丹在得知姐姐被害後十分傷心,當她得知兇手總是找妓女下手時,就站出來極力否認姐姐是妓女。寶尼告訴警方,在兩年前,溫迪已經成功戒毒,而且保證不再幹“那事”。溫迪還在底特律郊區的皇家橡樹林區的一家加油站工作,甚至坐到了經理的位置,所以不會在街上招攬生意了,也不會出賣自己的身體,更何況溫迪已經39歲了。寶尼還向警方保證,雖然溫迪曾經做過“那事”,但兩年前她已經痛改前非,這兩年內溫迪都是“幹凈”的。

最終警方鎖定了一個名叫約翰·埃裏克·阿姆斯特朗的男子,這名嫌疑人已經26歲了,曾在美國海軍服役。在約翰最終被捕後,他承認了自己的罪行,說自己曾隨船周遊世界,至少有30多名世界各地的妓女被他殺死。如果約翰真的是兇手,那麽他將成為世界上殺人範圍最廣的連環殺手,死於他手下的被害人可能不僅僅局限於美國各州,還有泰國、新加坡、韓國、以色列和中國香港等國家和地區。但這並不能證明阿姆斯特朗就是殺害溫迪的兇手,因為阿姆斯特朗就是報警人。

當警方趕到案發現場後,就問阿姆斯特朗是怎麽發現屍體的,阿姆斯特朗回答說:“當我走到橋邊時,突然想吐,就準備往河裏吐,然後就看到屍體。”說著,阿姆斯特朗的情緒變得越來越激動,急切地想證明自己的清白:“我看到這具屍體就是一個意外,我不是個壞人,不然我也不會主動撥打報警電話。”阿姆斯特朗的這番話並未洗清自己的嫌疑,因為之前就有兇手玩過賊喊捉賊的把戲,似乎這麽做能讓兇手在警察面前找到些優越感。後來警方便指出了阿姆斯特朗的敘述和事實有出入,這時阿姆斯特朗不再爭辯,而是垂下腦袋並閉上了眼睛。

在之後的調查中警方發現,阿姆斯特朗剛從美國海軍退役不久,也就是說他在這個地區是個生人。在海軍服役期間,阿姆斯特朗學會了為戰艦加燃料的技術,在這裏他也以此為生。除此之外,阿姆斯特朗還做過保安和公司職員。

警方還向阿姆斯特朗的鄰居詢問了他的情況,鄰居告訴警方,阿姆斯特朗曾在發現溫迪屍體那天早上5點離開過,但一個小時左右就回來了。這些線索基本上沒什麽價值。之後,警察就對阿姆斯特朗的鄰居說:“阿姆斯特朗依舊在我們的監視之中,如果他帶著行李離開了家,一定要立刻報警。”警察這麽說,就是為了向阿姆斯特朗施壓,讓阿姆斯特朗感到害怕,主動投案自首。

與此同時,關於溫迪的屍檢報告送來了,驗屍員在溫迪的衣服裏找到了一些細小的纖維,可能是一輛汽車上的。因為沒有對比物,所以警方很難通過這些纖維確定汽車的種類。

隨後,警方就開始翻查電腦档案,看看阿姆斯特朗是否有過犯罪記錄,結果發現阿姆斯特朗曾經在一個小鎮上有欺騙過警察的記錄。當時,阿姆斯特朗在工作時撥打了“911”報警電話,說自己看到有人搶劫,但在阻止時被對方攻擊。當警察趕到現場後,發現阿姆斯特朗只是受了輕傷,便懷疑阿姆斯特朗是在報假警。很快,阿姆斯特朗就主動承認臉上和手臂上的傷是自己弄的,而且還制造了假的現場。

這件事雖然讓阿姆斯特朗失去了保安的工作,但卻得到了心理上的滿足,因為他不僅成功地引起了他人的注意,而且還覺得自己居然愚弄了警察,很聰明,很有英雄氣概。

警察來到阿姆斯特朗的家中,從他那裏獲得了血液樣本和汽車纖維樣本。接下來,警方需要一邊等檢驗的結果,一邊繼續對阿姆斯特朗進行調查。其實之前剛剛死去的妓女莫尼卡·詹森就是被阿姆斯特朗襲擊的對象,只是詹森並未留下能指控阿姆斯特朗的口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