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背包客殺人狂(第4/5頁)

經過新一輪的調查,米拉特一家中的一個男人進入了警方的視線,這個人叫伊萬·米拉特,他是艾利克斯的兄弟,從小迷戀槍支,並且在很年幼的時候就開始觸犯法律。1971年的時候,這個男人曾經綁架過兩名女子,並且強奸其中一人,不過在庭審的時候,因為這兩名女子受到過度驚嚇,她們的精神狀態瀕臨崩潰,並不能在法庭上指控伊萬,所以使伊萬成功逃脫了法律的制裁。此外,警方還發現伊萬有一輛四驅車,這是一條極其重要的線索。

犯罪心理畫像專家斷定這個叫伊萬·米拉特的人很可能就是“背包客殺人狂”。警方決定沿著蓋博遇害現場發現的彈藥盒上的編碼進行調查,他們先聯系到了位於維多利亞的子彈生產基地,從那裏得知了可以在悉尼銷售這種子彈的武器商店,並沿著銷售記錄找到了在悉尼地區銷售這批子彈的商店,從商店那裏,警方確認這批子彈曾賣給了一個叫伊萬的人。

伊萬是當地交通管理局的工作人員,這份工作可以讓他自由前往各地,其中自然也包括這幾起謀殺案的現場。最關鍵的是,警方發現在7名被害人遇害的這段時間內,伊萬一直沒有去工作。盡管越來越多的證據指向伊萬,但這些都是間接證據,僅憑借這些證據是不能逮捕並起訴伊萬的,警方需要更直接的人證或者物證。就在這時,重要的人證主動出現了。

原來,在第一起謀殺案發生後不久,一名叫保羅·奧尼恩斯的英國青年來到悉尼準備進行背包旅行。1990年1月25日,保羅決定搭車前往墨爾本,而他所搭的這輛車就是“背包客殺人狂”開的四驅車。和其他幾起謀殺案相同,一開始兇手是非常友善且隨和的,但當他從駕駛途中的閑聊中探知被害人的所有信息以後,他馬上就要暴起發難了。

不過,這一次兇手遇到了麻煩,當他借口想要換磁帶而停車的時候,早已察覺異常的保羅也跟著下了車,兇手急忙掏出手槍威脅保羅上車,但保羅瞅準機會逃到了公路上,兇手十分緊張,他不敢在公路上暴露手槍,也不敢開槍,雖然他將保羅撲倒了幾次,但都被保羅掙脫了。後來,保羅拼命攔下了一輛汽車,順利逃離了兇手的魔掌。

營救保羅的是一名澳大利亞籍婦女——肖安妮。當時,她開車載著女兒和兒子外出遊玩,在搭上保羅以後,她清楚地看到了那名追趕保羅的歹徒的相貌,那個人還一直將一只手伸在腋下,當時這名男子顯得有些猶豫不決,這才讓肖安妮順利逃離了險地。

接到保羅的報案之後,警方只將這起案子當成了一起普通的搶劫未遂案來處理,保羅也在辦完手續後立刻返回了英國。三年半的時間過去了,保羅在收看電視節目的時候意外地看到了關於“背包客殺人狂”的報道,他馬上意識到了,當初他遇到的那名歹徒很可能就是“背包客殺人狂”。保羅聯系了澳大利亞警方,與此同時,肖安妮也給警方打了電話。

警方馬上就將兩人的證詞聯系到了一起,警方決定將保羅請回澳大利亞作證,保羅同意了這一請求。庭審之前,警方還向保羅展示了一卷錄影帶,這卷錄影帶中有13名帶胡子男子的照片。伊萬的照片也在其中,保羅連續指認了兩遍,每次指認的都是4號嫌犯,而這個人就是伊萬。

接著警方又從艾利克斯·米拉特和瓊·米拉特的家中找到了一個背包,艾利克斯稱這個背包是伊萬送給他的,而這個背包正是西蒙尼的背包,這是警方現在掌握的唯一能夠將伊萬和“背包客殺人狂”聯系在一起的鐵證。1994年5月22日,警方決定對米拉特一家的房產進行大規模的搜查。在這次搜查中,警方又相繼搜出了大量槍支彈藥和屬於西蒙尼的綠色水壺,水壺上的簽名被刮掉了,但警方使用紅外線照射水壺的時候依然可以清晰地看到“西米”這個簽名。

警方還找到一個枕頭,這個枕頭原本是屬於保羅的。警方還找到大量露營裝備和一些帶有血跡的拉窗繩,經過DNA確認,繩子上的血跡是屬於卡洛琳的。警方還找到了屬於卡洛琳和喬安妮的睡袋以及那個被喬安妮用膠帶粘好的三人帳篷,而且在伊萬家找到的子彈和警方在犯罪現場找到的子彈代碼是完全吻合的。

在伊萬家,警方還找到了一個包裹,包裏放的正是“羅傑點22口徑自動步槍”的組件。彈道專家馬上把這把槍拿到實驗室進行實驗,他們發現這把槍的槍栓有些獨特,使用這把槍射出去的子彈都會帶上新月形的刮痕,這與案發現場找到的彈殼是完全吻合的。

1994年5月31日,警方以伊萬·米拉特涉嫌殺死7名“背包客”的罪名將他告上了法庭。到了這一步,伊萬的狀態依然顯得十分輕松,他根本不在乎自己是否被捕,也不在乎自己已經背上了殺死7名普通人的罪名,更不在意其他人會用厭惡的眼光注視他,在他看來,他仍然可以操控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