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立 案(第2/14頁)

“今天,我在此向大家表示,假如這起命案不破,我寫辭職書向上級辭職!我不相信我們大家的智慧加起來不如兇手。”楊局說得鏗鏘有力義無反顧,他的精神感染了大家,堅定了大家的信心。

郭小成說:“近五個月來,我和黃俊松暗中調查走訪,排除了十幾個嫌疑人,最終把目標鎖定在馮美月的身上,她有殺人動機,但找不到她的殺人證據。

“下面大家仔細分析一下案情,特別是梁剛柯一案,要如何著手?說說吧,像以往開案情分析會一樣,想到什麽說什麽,然後綜合主流意見,把偵察方向定下來。”

大家開始議論,很多警員開始抽煙,他們都有個習慣,一進入思考狀態,必須抽煙,從遠處看去,好像會議室起火了一樣。

半小時後,郭小成再次叫大家說話。

黃俊松說:“我覺得可以把羅峰的案子先放到一邊,把所有警力和精力集中放在6·4案子上,因為根據我這五個月來的調查,發現梁剛柯和羅峰的死可能是同一個兇手,要在羅峰的案子找出證據如大海撈針,6·4案就不同了,畢竟要用人把高速公路的警示牌和警示樁拿走,兇手在移動這兩種東西時,一定會有車經過他的身邊,目擊他的作案過程……”

“如果那個路段有監控器就好了。”盧麗麗說。

“既非十字路口繁華街頭,又非交通事故多發地段,哪來的監控錄像呢?”肖良反駁說。

“我同意黃俊松所說的有目擊者,上南成高速公路的高架橋入口離交警放置警示牌處近500米,這500米就算跑步的話,最少也得5分鐘,到完成移動警示牌,然後等梁剛柯車子進入之後,又要把警示牌移回來,最少需要10分鐘,甚至更長。”

“不對,如果兇手開車,或者騎摩托車的話只需一分鐘,到完成移動警示牌只需兩分鐘,等梁剛柯車子進入右道,再把警示牌移到原地,整個過程只需5分鐘,沒有車子經過的話,就沒有目擊者。”

“如果合夥作案的話,先把一部大貨車橫著停在警示牌的前方,說車子壞了,那麽就能攔住其它車進入高速公路,那麽,另一個同夥就可以從容地完成移動警示牌。”

“不對,兇手是同夥作案,那麽,他們總不可能把從成林縣開往南江的那條路也給堵上吧?去路和來路的中間只隔一條50厘米寬60厘米高的隔離墻,一定會有目擊者的。因為,只要有人走在高速公路上,每個駕駛員都會格外去注意的。”

“還有一個問題,斷路前方20米處還有警示樁,梁剛柯怎麽會看不見呢?除非他的車燈突然燒壞了,或者他嚴重醉酒。”

“屍檢結果,梁剛柯的血液中只含輕微的酒精,不可能嚴重醉酒。”郭小成提醒大家。

“假如用高效的激光筆突然照射梁剛柯的眼睛,他會瞬間失明,從而造成他看不見前方的警示樁,這時他會下意識地踩刹車,但已經來不及了,所以現場才會有刹車痕跡。”盧麗麗說。

大家議論紛紛,各抒己見,氣氛十分熱鬧,直到下班了,郭小成才分工下去,一小組人尋找目擊者,另一小組人負責調查梁剛柯社會關系,然後宣布散會。

2

盧麗麗把尋求事故目擊者的廣告放在電視台滾動播出,對提供有價值線索的人進行獎勵,同時也在網上發布尋找目擊者的信息。

她和肖良帶著兩個警員分成4組,分割成片段,在事故地段的周圍進行地毯式走訪排查,要求每個警員必須對每個走訪對象做細致的筆錄。

張春華和李小歡則帶領警員,負責對梁剛柯的社會關系進行全方位調查。這組的工作量很大,因為梁剛柯的通訊錄有400多人,其中商業夥伴200多人,剩下的是親朋好友,他們期望能從中找出嫌疑人。

真正的夏天來了,從南方吹來的風熾熱得燙人,吹動著各種廣告旗幟和牌子,城市每個角落鮮花盛開,芳草如茵,鳥聲啁啾。街上的人似乎膨脹欲望,心情變得更加浮躁了。

經過各組的多天調查,案子沒有任何眉目,黃俊松又有些坐不住了。

“走,我們去會會馮美月,看看她是不是也和我一樣坐不住。”他對郭小成說。

“一定會讓你失望,她是那種泰山崩於前而面不改色的主,哪像你。”郭小成故意表現出一副悠然的表情。

“那也得給她一點壓力。”

“走吧,我們穿警服,還是穿便衣?”

“想給她壓力,當然要穿警服。以後我們都穿警服去見她。”

郭小成用手指了一下他,笑了笑,想說什麽,卻沒說出來,黃俊松當然會意,只是這就是他的性格,無法改變。

黃俊松開著警車和郭小成來到佳人餐廳找馮美月,此時,正是傍晚下班時刻,餐廳裏依然人聲鼎沸熱鬧非凡,生意非常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