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幕 林致遠 7.我的決定(第2/3頁)

是啊,你一邊說要跟她白頭到老,一邊卻要跟一個害死她的女人結婚!我記得前些天他還口口聲聲說是酈雯謀殺了我媽!可是自從跟她見了面,就什麽都變了!她很美!我記得她回來後說過!她的確很美!媽的!

忽然,我腦中又閃過一個念頭,他不會是早就盼著我媽死了吧?酈雯做出這些傻事來,該不會是他的主意吧?他會不會假裝拒絕她,然後給她某種暗示?女人瘋狂起來,什麽都幹得出來,假如他再給她一些希望的話,那會不會……

“致遠,別再管這些閑事了。”他的話打斷了我的思路,“我跟你媽的事,並沒有你想的那麽簡單,我現在沒辦法跟你解釋。”

“反正她已經死了,你怎麽說都可以!”我迎視他的目光,冷冷地說,“其實你才是害死我媽的罪魁禍首!如果你還是我爸,還是我媽的老公,就把酈雯放開,跟我一起去廣州!”我的口氣雖然怒氣沖沖,但我的頭腦卻異常冷靜。我在試探他,想看看他會有什麽反應。如果他同意跟我去廣州,那我就原諒他,反之,我就打算讓他付出代價。

我的話似乎讓他頗為吃驚,他大概沒想到我會對他如此無禮。這確實是我第一次以這種態度跟他說話。

然而,他毫不猶豫地拒絕了我的要求。

“現在還不是我去廣州的時候。有些事,我必須做。”

“你說的事是跟酈雯結婚?”我語帶譏諷。

他將抽了幾口的香煙放在煙缸的邊沿輕輕磕了兩下,再度擡頭看著我,“別以為跟某個女人發生過關系,就以為自己懂得了感情。結婚,並不代表什麽……”

也就是說,他鐵了心要跟她結婚了。

“好吧。我懂了。”我說。

“致遠,你還太年輕,還不具備理解我的能力。我向你保證,事後我會給你個合理的解釋……”他還在說話,但我已經下了決心。

一個小時後,我爸送我到火車站。跟上次不同,這次他特意買了站台票,一直送我到火車下面,直到看著我登上火車才走。我們分別時,我向他要了500塊錢。大概是為了補償我,他馬上翻開錢包,把裏面的現金全給了我。我想大概有800元,我沒數過。我注意的是,當我裝做若無其事的樣子,在火車上跟他揮手道別時,我看見他臉上露出了如釋重負的神情。

“把一切都忘記,下周我就到廣州來看你。”他說。

我只是點點頭,沒有答話,心想,下周還不知道你的靈魂在哪兒遊蕩呢!老色鬼!

火車開動之後,我按心裏設想的計劃,從第一個停靠站嘉興站下車後,又乘下一班車回到了S市。

下車之後,我決定找個地方先坐一會兒。我需要冷靜地想一想下一步該怎麽辦。

我爸不會想到我會那麽恨他,在他沒有防備的情況下展開行動,成功率一定很高。可是,到時候警察一定會展開調查,那麽用什麽方法才能讓自己全身而退呢?這是一個需要認真思考的問題。

為了打發時間,我在火車站買了幾份周刊和報紙,又在離火車站最近的街心公園找了一張長凳。我記得這些周刊裏常會登一些離奇的案子,我想它們也許會給我一些啟發。

很快,一起縱火殺人案引起了我的注意。

案件發生在河南商丘市,被害人是個做建材生意的老板,由於兇手在行兇後點火燒了犯罪現場,致使房內的證據被焚燒殆盡,最後,警方花了七年時間才破獲此案。辦案警察說,若不是後來他們在排查中無意中得知被害人曾經與鄰居發生過口角,從而改變了偵查方向,這個案子恐怕需要更長的時間才能解決。

這篇報道讓我注意到一個細節,酒精可以助燃。

夜裏十一點左右,我確信我爸的臥室已經熄燈,便沿著樓下的水管一直爬到他的窗口,然後推開窗跳了進去。我的牛仔褲褲兜裏裝著一小瓶酒精,那是今天下午我在火車站附近的藥店買的。我買它的時候,沒有任何人問我買它的用途,也沒有任何人做過相應的登記。我想,應該沒人會記得我。

我不費吹灰之力就進了我爸的臥室。

屋子裏一片漆黑,我借著窗外的月光,朝床上望去,我爸正在熟睡。這符合他平時的作息習慣,他一般睡得都很早。然而,我總有些不放心,想走近看看,他是不是真的睡著了,而且,我得承認,我有些猶豫。我想任何人在這種時候,都會跟我差不多。之前無論有多冷靜,有多恨,真的到了該行動的時候,還是會忍不住手軟。他畢竟是我的父親,我真的要這麽做嗎?我對他一點感情都沒有了嗎?

我想到他過去帶我去附近公園踢球的事,還有我被我媽打了之後,他帶我去麥當勞吃漢堡包的事。我十歲生日的時候,他給我買了一個袖珍的電子英語辭典,我記得那東西貴得嚇人,大概要五百塊,但他連眉頭都沒皺一下就買了,事後我媽還笑眯眯地抱怨他是“大少爺作風,不知道當家的難處”,他還對我說,他想把我送到國外去念書,他說為了這個夢想,他每天都存三塊錢,說這話的時候,我才不過八九歲,我不知道他是否真的在存錢,但我知道,他確實關心我的未來。他總跟我聊在美國上大學的事,他還不顧我媽的反對,給我請過家庭教師,專門教我英語口語,其實他的收入並不多,他自己也很少添置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