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幕 林致遠 2.自由(第2/3頁)

“是,的確很顯眼。”

“她說,她別無選擇,當時時間緊迫,這件衣服就被丟在臥室。”黃警官以推心置腹的語氣問道,“這是不是你準備給余青的球衣?”

“對。可那件衣服怎麽會在我爸的房間裏?”對此,我頗為困惑。

“應該是你爸拿過去的,我們沒在你的房間找到你的衣服,我們懷疑是你爸將這些衣服一起拿到了他的臥室,他可能準備打包之後交給你的同學余青。可是……”黃警官停頓了片刻,“這裏有個問題。按理說,你爸讓余青11點來拿東西,應該在這之前就已經打好了包,這件球衣應該早就被打進包裏了。可酈雯卻說,它就在臥室,而且,它是她唯一的選擇——是,我也相信,像她這麽精明的女人,如果有別的選擇,決不可能挑選這麽顯眼的衣服——所以,我們認為,你爸很可能是在打包還沒完成的情況下就已經死了。你爸的嘔吐物和毒發時吐出來的血可能汙染了打包箱裏的衣服,以及她身上原來的衣服,因而,她不得不選擇那件紅色的23號球衣。”

對,它是紅色的,我這時才意識到。就顏色來說,它的確可以遮掩掉很多別的痕跡,比如血跡。

“當然嘍,她一開始肯定也嘗試清洗她身上的衣服。其實,我們認為,就是在她去盥洗室的時候,你正好來到現場。她無法清洗掉衣服上的汙痕,所以,對她來說,燒掉它們是毀滅證據最好的辦法。你其實是為她點了火。對了,”黃警官笑了笑道,“她承認,她曾經在你家找過那份保單,但沒找到。”

“是因為那份保單還沒完成嗎?”

“對。林雲之告訴她,他買了一份保險,可他並沒有告訴她,這份合同要等保險金全部繳齊,才會生效。所以,這也就是為什麽我們沒有在保險公司查到他這份保單的原因。”

黃警官像在為警方的疏忽辯解,但我對此不感興趣。

“假如她不承認怎麽辦?”我問道。

“沒用。”黃警官神情冷漠地說,“她到過案發現場,她有下毒的前科,有動機,又點了火。我們雖然沒找到那個汽油瓶,但她承認,她把汽油瓶帶出你家後,扔進了小區弄堂裏的垃圾桶。我們會繼續尋找。另外,那個盛放殺蟲劑的瓶子的確是她的,那原來是個香水瓶——聽說,你的律師為了找到這個瓶子,給了垃圾工人五百元,讓她從早到晚,翻遍了酈雯家附近所有的垃圾桶。真有他的——我們在那個瓶子上找到了她的指紋。”

“他怎麽知道那個香水瓶是她的?”

“跟香水瓶在一起的還有她撕掉的廣告信,那上面有她的名字。總而言之,我們已經核實過了,那確實是她的香水瓶。這一點她無法否認。”

“但假如她就是不承認怎麽辦?”我問道。我領教過她的演技,有點擔心警方不是她的對手。

黃警官幹笑了兩聲。

“有的時候,即便是鐵證如山,他們也會抵賴。放心吧,我們有的是辦法對付她。我們不是第一次碰見咬死不承認的嫌犯。她之前已經撒了太多的謊了,別想讓我們再相信她。而且——”他在我面前吐出一個圓圓的煙圈,“不管她是否承認殺過你爸,她都會被判有罪,因為她謀殺了你媽。”

我明白黃警官的意思。酈雯死定了。

也許聽到這個消息,我應該露出欣慰的笑容,然而我卻神情僵硬地望著黃警官,無言以對。因為刹那間,我羞愧地發現,我又同情起她來了。我覺得不該由她一個人去赴死。我不會忘記,那天晚上,我也是去謀殺我爸的,只不過,因為巧合,我晚了一步,因而以我當時的行為,我也該被判死刑。

父親的案子在一周後開庭。出乎我的意料,這一次,場面異常冷清。這似乎是一個專門為我開設的小法庭,我沒看見酈雯,聽眾席裏也沒幾個人,而且還都是我不認識的人。整個審訊過程也只進行了一個小時。

在我表叔和公訴人各自念完一篇貌似針鋒相對的訴訟詞之後,法官神情嚴肅地站了起來。“林致遠,縱火罪罪名成立,因情節較輕,且被告人有悔罪表現,判處林致遠有期徒刑三年,緩期兩年執行。”法官威嚴的聲音在法庭上空回蕩。

我的耳朵卻在嗡嗡響個不停。

我能回家了嗎?我真的自由了嗎?當我意識到我真的可以走出牢籠繼續呼吸的時候,我的腿竟然一時邁不開步子,直到有人在我身後猛拍了一下,我才霎時間活過來。

“林致遠。恭喜你。”那是黃警官的聲音。

“哦,是……謝謝……”我有點不知所措。這樣的恭喜,真讓我覺得有點受之有愧。

黃警官朝表叔的方向瞧了一眼,後者正在跟法官竊竊私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