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犯罪動機(第3/3頁)

“為什麽?”杜雲鶴問道。

“了解內情的人,只有付遠和你弟弟。但他們兩個都不會親自告訴他,那就只有一個可能了,他偷聽到了他們的談話。可那得站得很近才能聽到,在馬路上不可能,他會被發現,那又會在哪裏呢?這時,我想到了付遠家的鐘。它為什麽會快一個多小時?付遠他們去彩雲路,怎麽會正好碰到邱小眉,又碰到付崢嶸和A女士?我後來想通了,那是付遠動的手腳。她發現父母的劣跡後,決定揭露這件事,就故意把鐘撥快,企圖讓邱小眉跟父親見面,被父親的新情人發現,可惜,邱小眉還是快一步知道了時間。她跟付崢嶸本來約的時間可能更晚一些。因為搞錯了時間,所以,她來不及跟付崢嶸談戒指的事,只能匆匆過來。邱小眉一定猜到是付遠搞的鬼,這才是那天晚上,她們母女吵架的真正原因。付遠向母親承認,是她帶著杜雲鵬去那裏的,而這件事正好被躲在他們家的某個人聽見。薛震,就是在現場聽到這些的,他也只能在那個時候聽到這件事,因為在那以後,就再也沒機會了,付遠和杜雲鵬後來沒再說過話,沒人會提起這件事。”

“哇,莫蘭好像偵探啊!”趙蜜由衷地贊道。

“哈哈,小意思。”莫蘭笑著又嚼起了雞翅,忽然又眼睛一亮道,“對了,我忘了說他在現場設的三個詭計了。字條、懷表和擀面杖。”

“那是什麽玩意兒?”白小波問道。

“我在付遠的書時發現一張字條,上面寫著,‘愚人節不見不散’。其實那是薛震寫的,他從邱小眉和付遠的吵架裏知道杜雲鵬當晚很生氣,所以就寫了張條子暗示付遠在4月1日晚上跟人有約,想讓警方注意到杜雲鵬。可是,上面沒有指紋,這說明那個人寫字條的時候戴著手套。一般朋友之間傳紙條是不會戴手套的,更不會刻意抹去指紋。所以,這張字條顯然是有人故意放在那裏的,有嫁禍之嫌。第二,懷表,這只懷表是他在操場無意中撿到的,他知道那是杜雲鵬的,但他自己很喜歡它,所以一直沒還出來。他把懷表故意留在現場,是因為他偷聽了吵架的內容,覺得懷表可以用於嫁禍杜雲鵬。第三,擀面杖。我本來以為他是特意帶著擀面杖去準備行兇的,誰知,原來這是他去邱小眉家時,從她鄰居的窗台上拿的。當晚他計劃先找戒指後殺人。他本來想用擀面杖打死邱小眉,但因為擔心擀面杖力度不夠,所以後來又用了菜刀。不過,他把擀面杖留在了那裏,也是意圖嫁禍杜雲鵬。”

“這個混蛋!”杜雲鶴罵道。

“還有,”莫蘭對趙蜜說,“那天晚上,我們在邱小眉家碰到他,其實他也是在找戒指,我們看到的課本也是他送過去的。”

“課本?他為什麽要把它們送到邱小眉家?”趙蜜大惑不解。

“他知道邱小眉在面館說過的話是瞞不住的,事情到最後總會牽涉到朱麗芬的失蹤,所以他就幹脆來個順水推舟,好證明他很誠實。這一招挺靈。警方確實沒懷疑他。”莫蘭嘆了口氣,笑道,“他唯一擔心的就是那枚戒指,因為戒指裏真的有他的血跡!這就是他為什麽一定要找到戒指的原因。”

“莫蘭,這些你都是從哪兒聽來的?”白小波問道。

“我是從警察那裏聽來的,千真萬確!”莫蘭得意揚揚地賣弄她的消息來源。

王健笑著問:“是不是那個救我的警察?我看見他跟你一起在附近的公園裏吃過午飯。”

莫蘭吃了一驚,臉立刻紅了。

“啊,你看到了!”

“啊,你竟然甩了我,跟一個男人一起吃午飯!”趙蜜激動起來,大聲道:“說,他是不是你男朋友?老實交代!”

莫蘭不好意思地白了一眼。

“什麽男朋友,不要亂說!”她拿起飯盒,開始專心吃起裏面的米飯來。無論別人再問什麽,都不再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