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討人嫌的女人(第3/8頁)

“會怎麽樣?”

“我想肯定跟現在完全不一樣。那時候我爸出差,我一個人在家時,總是很害怕,如果她在,那至少有人能陪我,也許她會帶我去吃炸雞。我小時候特別羨慕那些在放學後能跟著父母去炸雞店的同學,我覺得他們生活得特別幸福,可我爸從來不帶我去,我不怪他,他不喜歡吃這些東西,而且他也沒空。如果她在,我不用五六歲就學會做稀飯,還得上街去買菜,如果她在,她應該會去參加我的家長會,如果她在,有很多事,女孩子的事,我不用去問我嬸嬸,我可以去問她,我不會那麽尷尬,還有堂哥的事……”

他知道淩戈14歲那年,曾經跟比她大6歲的堂哥有過一段情。這件事曾經令她父親無比震怒。據淩戈說,父親把堂哥痛打了一頓,把他的腿都打折了,這件事最終導致兄弟反目。從那以後,淩戈的父親就跟兄弟姐妹都斷絕了來往。

他不想去猜測,當時淩戈的父親是怎麽“逮住”這對小情侶的,她也沒具體說過,不過,既然他火到這種地步,應該是看到了什麽讓他不想看到的東西。

很難說,當年14歲的她是不是真的愛過她的堂哥,但他知道,對於那件事,她是很後悔的。她現在之所以提起這個人,也是因為,她覺得如果當時她的生活中能多一點溫暖,多一點愛,她也不至於會誤入歧途。她一個人跟沉默寡言又不善交際的父親生活在一起,確實是太冷清了。

“……她怎麽能這樣!”她突然提高了嗓門,“當時我才三歲,她怎麽能就這麽丟下我。而且,她那麽多年都沒來看過我!這就說明,她心裏根本就沒有我,既然如此,她為什麽要生下我?!我之所以要去找我阿姨而不是她,就是為了讓阿姨轉告她,我對她沒感情,我們沒必要見面。讓她以後別寫這種賀卡!別打擾我!”她忽然站了起來。

“也許她真的想見你。”

“那又怎樣?”她走向自己的房間。

“淩戈。”

“幹嗎?”

“你媽只有初中文化。”他道。

“那又怎樣?!賣菜的都知道疼愛自己的孩子!”她沒好氣地回答,

“如果她帶著你離開,你的日子會比現在好嗎?”

她不說話,悶頭沖進了自己的房間。

他走過去,看見她正坐在床上,在用力翻著一本雜志,一看就知道她在生悶氣。

他靠在門框上看著她:“你肯定在想,她可以不離開你父親。對不對?淩戈,她的性格注定她不可能留在你父親身邊當個安分的好妻子。如果她是個乖乖女,當初她就不會被逐出自行車隊了。而如果是那樣,她也不會跟你父親結婚。跟你父親結婚,是她在人生低潮中的無奈選擇。”

她冷哼了一聲。

“不可否認,你媽是個自私的女人,也不是特別有母愛,同時也缺乏責任心。但這不是最糟糕的。你知道最糟糕的是什麽嗎?”

“什麽?”

“最糟的是她自私、缺乏責任心,同時又很有母愛。”

“有母愛怎麽會是最糟的事?!”她擡起頭,不解地看著他。

“如果她特別有母愛,完全離不開你,非要把你帶走,那你的結果可能比現在悲慘的多,因為她自私,缺乏責任心,脾氣火爆,她沒法維持一段穩定的婚姻,因此她也無法提供給你一個安穩的生活環境。少女性侵案很多都是因為母親監管不力造成的。淩戈,她是因為了解自己,才沒把你帶走的,她不知道她自己的將來會怎樣。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能給你更好的生活。當然了,另一方面,她也了解你父親,她是吃定你父親的,她知道你父親會盡心盡力地把你帶大,她知道他很可能不會再婚。所以說,只有初中文化的她在當時作了一個最明智最無私的決定,那就是把你留給你父親。這才造就了現在的你。”

一陣沉默。

“為、為什麽,被你一說,好像她還是幹了一件好事?”過了會兒,她嚷了起來。

“本來就是嘛。”他朝她鉤鉤手指。

她跟著他走回到客廳的桌邊。

他把自己的旅行杯拿給她:“去給我洗洗。順便思考一下我剛剛說的話。反正恨你媽也沒什麽意義,接受現實吧。”

她白了他一眼,一把奪過了他手裏的杯子。

馮雪華居住在D區桂林南路上的一個老式居民小區內。小區建造於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大部分房子都已經非常老舊,居民樓之間由花壇相間隔,花壇裏除了雜亂無章的樹木花草之外,還有破舊的木頭椅子,一些晾曬的衣服,甚至還有人開墾的小片菜園,一只雞悠然自得地在綠草叢中漫步。

很多門牌號都已經不見蹤影,簡東平和淩戈在小區裏找了一圈,最後才發現小區門口的那個小雜貨店就是他們要找的12號101室。那是一家銷售各種食物和生活用品的小店,一個頭發花白的女人坐在店鋪裏,正在專心致志地看電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