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第2/2頁)

郭徽繼續道:“如果你們心裏清楚‘法治’這兩個字是什麽概念,那問出那些問題還有什麽意義呢?倒不如問一些八卦問題來得好,因為就這個案子而言,我所訴求的一切,都是合理合法的。我知道,你們都希望我像本案的另一個當事人一樣,放棄索賠,畢竟我不缺這些錢,但是如果我那樣做了,結局會如何呢?意義又何在呢?是要告訴大家,只要你窮,撞了人就可以白撞了,還是想告訴大家對於自己負不起的責任,我們內心裏就可以等同於沒有責任?”

李少君在人圈外聽著郭徽的質問,突然覺得很有道理,為什麽大家的注意力都放在郭徽作為一個有錢人的身份,向一個喪失了家庭頂梁柱的孤兒要錢,而甚少有人考慮這件事本身其實無可厚非呢?

“一個秩序良好的法治社會,不應該建立在‘人情先於法理’的基礎上。不管他有錢還是沒錢,我們都應該讓相應的責任人承擔應有的責任,該怎麽樣就怎麽樣,而不能夠簡簡單單地一句話就了事了,無論對方是什麽人。如果今天,站在我對面的不是王小龍這樣的農村家庭,而是某某某的兒子,就算是國家主席自己站在對面,我也會平等對待,因為我們的法律賦予了我公民權和財產權。這裏我也想通過屏幕,向另一位受害者說一句話,你認為通過放棄自己應得的財產從而換來了他人的尊敬,其實你並沒有得到你想要的東西。”

李少君在旁邊抿了抿嘴唇,心裏笑道:閆敬昱的痛苦你郭徽又怎麽能明白呢?這個想法出現在腦海後一瞬間,李少君突然又產生了疑惑,她想到了圍繞在郭徽身上的那些謎團。那麽,是不是郭徽的痛苦,旁人也無法了解呢?

“我知道聽完我這番話,你們還會問,我如此地維護法理,看起來是義正詞嚴毫無破綻,可是代價可能是置他們一家於死地,這是否合乎人情?”郭徽又掃視了一圈周圍,繼續道,“那下面我就來說一說人情。”

“就如同你們說的,王小龍一家的情況確實很困難,都不用我琢磨我就知道,他們肯定是拿不出這筆錢,更何況這次事故不止牽扯到我一人,吳晗和另一個受害者也應該得到應有的賠償。請各位注意,這些是應有的,並不是我們費勁去索求來的。因此我在此做出一個決定,在法庭正式宣判以後,本次案件的一切賠償款項,包括那個放棄索賠的受害人應得的,只要他還有意願拿到它們,以及王小龍一家的訴訟費用,我將全部承擔。”郭徽話音未落,記者群傳來了一些驚嘆,保持鎮靜的只有外圍的李少君和攝像師方鵬,郭徽的話還沒有說完,“另外,我也在此表達一個我的個人意願,不知道是否能有希望達成,那就是我希望可以收養王小龍為養子,讓他能享受到好的教育和生活,回到北京這座城市繼續長大。”

李少君的嘴張得老大,半晌沒有緩過勁來,她心說:郭徽啊郭徽,你可真絕啊,到了你還是留了一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