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愛夫妻

約翰·約翰遜知道,他必須殺掉他妻子,他不得不這麽做,也是他唯一能做的事。

他必須為她考慮。離婚是不可能的事情,他沒有正當理由提出離婚。瑪麗善良、美麗、開朗,並且從來都沒有看過別的男人一眼。在他們結婚以來的生活中,她從來不向他多嘮叨什麽。她做得一手好菜,打得一手好橋牌,顯然她是鎮上最受歡迎的女主人。

但他不得不殺掉她,這真是非常遺憾。但是,他不想告訴她自己要離開她,這對她來說是一種羞辱。再說,兩個月前他們剛剛慶祝了結婚二十周年的日子,他們都說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一對夫妻。

在十幾位羨慕他們的朋友面前,他們舉杯保證說,他們要相愛一輩子,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經過所有這些之後,約翰不能隨便把瑪麗一腳踢開,那樣太卑鄙了。

如果沒有他,瑪麗的生活就沒有了意義。當然,她大可以繼續開她的商店,那個商店自從開張以來就一直生意興旺。但她並不是一個真正的職業婦女,開店純粹是為了消遣。當時他們的隔壁剛好要出售那間房子,於是他們就買了下來,也不用如何裝修,只要打通兩棟房子中間的墻,然後開一扇門就行了。瑪麗說,開店只是為了讓她在可愛的丈夫不在時,用來消磨時間而已。這對她來說並沒有什麽特殊意義,雖然她很有商業頭腦。

約翰很少進那個商店,他一直覺得那裏亂七八糟。每次走進去都會覺得不安,那裏面的所有東西都顯得那麽擁擠,好像隨時都會掉下來一樣。

是的,瑪麗的興趣在他身上,而不是商店。為了讓她的生活有意義,除了商店之外,她必須愛上別的東西。

如果他跟她離婚,那麽就沒有人帶她去聽音樂會和玩橋牌了,她也不能再參加她最喜歡的聚餐晚會了。沒有他,她不會得到他們朋友的邀請,離婚後她就是孤零零的一個人,和那些老處女和寡婦一樣,過著悲慘的生活。

他不能讓瑪麗過那樣的生活,雖然他確信,只要他提出離婚,她會同意的,她向來對他千依百順。

不,他不能提出離婚,這對她是一種侮辱,她應該有更好的結局。

可是,如果他在去列克星敦出差時,沒有遇見萊蒂絲就好了。可他怎能為那次奇遇後悔呢?他發現他認識萊蒂絲之後,才覺得自己充滿活力。遇見萊蒂絲,他就像盲人重見光明一樣。而驚奇的是,萊蒂絲也深深愛著他,迫不及待要和他結婚。她是自由身,自然不會有什麽問題。

等待……催促……

他必須想方設法終結瑪麗,安排一次意外事故應該是不難的。商店就是一個最理想的地方,那裏那麽擁擠。只要利用那些沉重的石頭雕像、吊燈或壁爐架,就可以輕易結束他親愛的瑪麗的生命。

“親愛的,你必須告訴你妻子,”上一次在列克星敦的一家旅館幽會時,萊蒂絲催促他道,“你必須趕快離婚,把我們之間的事告訴她。”

萊蒂絲的聲音是那麽舒緩悅耳,讓約翰陶醉。但他怎能對瑪麗講這些關於萊蒂絲的事呢?

約翰甚至搞不清萊蒂絲為什麽會如此吸引他。

與瑪麗的和藹不同,萊蒂絲氣質優雅。或許萊蒂絲並沒有瑪麗的漂亮迷人,但她的魅力無法抗拒。在萊蒂絲面前,他是一個熱情老練的情人;而在瑪麗面前,他是一個體貼和氣的丈夫。和萊蒂絲在一起,生活總是充滿激情,有著前所未有的亢奮。如果打個比方,萊蒂絲是土、氣、火、水四個元素,而瑪麗——

不,他不能比較她們。但不管怎麽說,強迫終結他們這種相互的狂熱迷戀,又有什麽意義呢?

而就在他正要提議萊蒂絲去酒吧的時候,他看到查特弗萊明走了進來,向旅館服務台走去。他到這裏來幹什麽呢?

在任何地方都可能碰上熟人,這是非法情人經常面臨的問題。他們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都有可能被人發現,沒有一個地方是真正安全的。

但是,查特弗萊明尤其不同,他是約翰最不想見到的人,因為他如果見到約翰和另一個女人在一起,一定會大肆宣揚。這個碎嘴子會把這件事告訴他的妻子和他的朋友,告訴他的醫生、店主、銀行服務員和他的律師。

這時約翰在萊蒂絲身邊非常不自在。看看查特還在服務台說著什麽,約翰不能就這麽暴露下去,因為查特只要向四周看幾眼就會發現他和萊蒂絲在一起。於是約翰找了個可笑的借口,溜到旁邊的報攤,躲到一本雜志後面,一直等到查特登記完後乘電梯上樓。

總算躲過去了,太危險了。

約翰覺得這是對他們高尚感情的玷汙,他不能容忍一直這麽如做賊一般,他必須要采取行動,一勞永逸地解決這件事。但是,同時他又不想傷害瑪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