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左撇子錘魔(第2/3頁)

犯罪嫌疑人李小柱,男,18周歲,本市懷山縣慶生鄉山南村人,因自幼父母雙亡,小學只上到三年級就輟了學,跟唯一的叔叔相依為命,以替村裏人放牛羊為生計。兩個月以前,叔叔去縣城購買農用肥時不幸出了車禍,李小柱將其安葬後來到本市,由於身無長技,他輾轉過幾家汽車修理廠,直至被警方抓捕。經過突擊審訊,李小柱對自己殺害秋某、段某、秦某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案件一經偵破,所有辦案人員都松了一口氣。雖然對兇手的判斷上出現了小的瑕疵——身亡的是與李小柱相依為命的叔叔,而非他的父親或者母親。但這並不影響局裏同事們歡欣鼓舞,他們簇擁著宋河,期待著這位功臣能將他的推斷由來公之於眾,想象著那必定會是一番石破天驚的論述。可是,宋河從始至終都不發一言,他徑自走向洗手間,反鎖了房門,整整幾個小時,誰也不知道他都做了什麽。

對於宋河而言,那是一個充滿懷疑味道的下午,警校數年廢寢忘食、努力學習的影像頻繁閃現,在這些片段裏,不時冒出秦爍那張輕佻的嘴巴,還是那麽喋喋不休、令人生厭、賤氣十足,卻又讓他無力抵禦。宋河生平第一次看到臉頰上的肌肉不由自主跳動起來,即使是自己那雙結實的手也未能遏止。於是,他再一次感到渾身冰涼,因為秦爍那番看似漫不經心的推斷:

首先,從案發現場來看,三名死者都是在面對兇手時被爆開了左眼,假設死者們並不認識兇手,那麽基於本能,在稍顯陰暗的地下車庫,任何人都會下意識地對陌生人保持警惕,兇手自然不會輕而易舉一擊中的;反之,倘若雙方有過交集,死者們在心理上的防備將大大降低,更利於兇手作案。本案顯然屬於後者。由此得出結論:三名死者都與兇手相識,暫且不論是否熟絡,至少死者們一眼就能認出兇手來。人的記憶力十分有限,每天有無數張面孔從眼前閃過,所謂印象深刻必有特別之處,如果兇手與死者們僅僅有過短時間接觸,一道明顯的傷疤就更符合條件。

其次,三名死者有男有女,年齡上沒有顯著特征,從事的工作也各不相同,彼此亦無交集,這說明兇手實施犯罪並非遵循著特定的規律。唯一能將三名死者聯系起來的是他們都有汽車,開車的人通常離不開兩個地方——加油站和汽修廠。從兇手的作案工具上判斷,後者更易被認定,因為一家汽修廠不可能沒有錘子,尤其對鈑金這一工種而言,但並不能以此作為結論。富有意味的是兇手留在每個案發現場的左手手套,如果僅僅是疏忽,就不會有再二再三,那麽就是蓄意。他要告訴警方這樣的事實:我,是用左手持錘殺人,盡管你們不需要它們也完全可以判斷出來。這是一個非常強烈並帶有抗爭色彩的舉動,兇手迫切希望被外界認可,他的左手也很厲害!那麽如果他本身就是左撇子,又何須如此大費周章?由此得出結論:兇手習慣手為右手,在現實生活中處處碰壁,是一個無法施展自己才能的人。

汽修廠魚龍混雜,等級制度嚴明,學徒和師傅兩者間的待遇天壤之別,自然更符合兇手所處的生活環境。一個渴望證明自己的人不應該是師傅,而學徒這種底層工作者大都來自農村地區,他們剛剛成年,身無一技之長,最初的階段必須依靠力氣吃飯。可是,一旦這個學徒發現師傅的工作對於自己來說輕而易舉,他會怎麽做?——躍躍欲試!

不,他根本沒有這樣的機會,沒人相信他可以在短時間內領會鈑金技術,更不會因為他的渴求而甘冒完全不必要的風險,雖然他們並不知道,這個雜工因為在老家長期揚鞭驅使牛羊,不但右手,就連左手上的力道也早已練就得巨大無比。他沒能證明自己,反倒因為執拗付出了代價:無情的嘲諷、訓斥、謾罵,甚至還招致更為惡劣的拳打腳踢。而這一切的屈辱,都被一名修車顧客看在眼裏,他一笑而過,記住了這個“小醜”臉上那道非常明顯的傷疤,“小醜”從他的笑容裏讀出了鄙夷,記住了他的車牌號碼……

再者,一個人突然做出過激行為,必定是長期飽受壓抑而無法得到排解。這樣的人特征很明顯:身邊沒有什麽朋友,看起來沉默、羞澀,面對陌生人顯得手足無措,兇手一再受挫,卻沒有選擇逃離這個對他而言冰冷又殘酷的城市,而是殺人之後,明知警方會根據死者的修車記錄找到汽修廠調查,還僅是事後更換了工作環境,然後再次選擇目標作案。這些,都可以說明他曾經生長的環境更讓他感到絕望。農村社會賴以生存的規則是“人情”,父輩的消逝幾乎等同於人走燈滅,尤其對不善交際之人,簡直是另一場災難。那麽,最好的選擇就是徹底離開,即使犯下了滔天罪惡也絕不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