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三個兇手(第2/3頁)

“夠了。你可真變態!你要是犯了案,最好別落在我手裏,否則我會親自給你戴上手銬。”

“就光有手銬嗎?我要是你,就再拎上一根皮鞭。河河,你不知道,那樣才更刺激,更符合我的口味。”秦爍話畢,又高聲大笑起來。

範小梵顯得有些局促,不住地整理起案件資料。

宋河說:“廢話少說。你不就是想指出,剝臉行為並非兇手為之,而是另有其人嗎?”

秦爍誇張地連連鼓掌:“河河,我就知道我喜歡你不是沒道理的!沒錯,這案子還有另外一個兇手。”

秦爍說,還有另外一個兇手!

範小梵從資料夾裏抽出那張寫有“最後一個被殺死的人”的字條,晃了晃:“那我想知道,這東西是誰放到梁健身上的?究竟是什麽意思?”

秦爍接過紙條翻來覆去,臉頰上先前的笑意慢慢消退,直到五分鐘以後,他才低聲說道:“都不符合條件。河河,這案子的復雜程度可要甩出那宗錘殺案幾條街,我突然不敢往下想了……”

範小梵驚訝道:“不會還有……第三個兇手吧?!”

秦爍說:“我不確定,但很有可能!從目前已知的這些線索來看,兇手A用捆綁的方式折磨死者,無疑是對他恨之入骨;兇手B剝下死者的整張臉皮,解釋起來則要難得多,這個人更像是有精神障礙,對死者的情感交織著極端的恨和愛。可這張字條與兩名兇手在犯罪動機上都呈現出了排斥。”

秦爍開始變得認真起來,就那張紙條繼續做出如下分析:“首先從字面上解釋,它傳遞出的最直觀信息是這件事到此為止,不會有人再喪命了。注意,這是陳述式的書面語,幾乎不帶有任何情緒,僅僅只為說明事實。我們已知兇手A對死者恨入骨髓,那麽,他在心態上絕不會這般波瀾不驚,就算要留下字條,那上面也應該寫著‘最後一個該死的人’,甚至還會加上強烈的感嘆號,這樣語法上才符合他的邏輯。兇手B的可能性更小,剝臉行為表明他對死者有某種特殊情結,不管愛也好恨也罷,終歸有情感摻雜其中,自然也就不會表現得如此淡然。因此假設紙條就是兇手C留下的,那麽這個人一定跟死者並無情仇愛恨,他只是需要梁健一死來達成自己的某種目的,換句話說,死的不是梁健也並非不可以。所以,這張紙條的潛在含義有三:我的願望將從此實現,警方不必白費力氣,對死者的變相道歉。因此可以得出,兇手C用這張紙條給自己打了一劑安慰針,他試圖在心理上獲得徹底解脫。當然了,也不能排除兇手故布疑陣擾亂警方視線的可能性。”秦爍最後補充道,“要是那樣的話,就是我制造出了兇手C,實際上根本沒這人。”

宋河略一思忖:“假設兇手確實有三個人,那你又怎麽看待他們之間的關系?”

秦爍說:“說老實話,案子最怪的地方就在這塊。我認為,兇手A和兇手B未必相識,他們不過是陰差陽錯合作了一把。倒是這個兇手C,他跟兇手A的關系很微妙,給我的感覺是他們很親密,並且兇手C對兇手A很依賴,言聽計從。”

宋河說:“你的意思是,紙條是兇手C讓兇手A放到死者身上的?”

秦爍說:“有人代勞不好嗎?既能免去拋頭露面又能達到目的,聰明的人都會這麽幹。我也會。”

範小梵說:“我有點亂。你們看是不是這樣的,兇手C知道兇手A要去殺梁健,便讓他殺人之後再放這張紙條,而兇手A殺人的時候兇手B是目擊者,或者說,兇手B在小操場偶然發現了已死去的梁健,然後因為某種原因剝去了他的臉皮……”

“不是偶然發現,兇手B就是目擊者。”秦爍一針見血地指出,“梁健的死亡時間為淩晨兩點到三點之間,這個時間段夜深人靜,兇手B怎麽可能去小操場瞎逛,然後又目睹了一場殺人案,而且被殺者還跟自己關系匪淺?應該是自死者梁健從餐廳出來,兇手B就一直跟蹤他,直到小操場……”

“找到兇手B!真相大白!”範小梵不無興奮地嚷道,“弗蘭克,你才是神!”

“小梵,辦案是辦案,偶像是偶像。”宋河清了清嗓子,“辦案時不要搞偶像那一套,崇拜偶像時也不能忘了辦案。還有,找到兇手B讓兇手A落網,你的神是神經的神,兇手B怎麽找?”

範小梵又泄氣了:“也是哦,誰才是兇手B的目擊者呢?”

秦爍笑了:“兇手A唄,他又不知道死者就一定途經小操場,所以這兩個跟蹤者也許都看到了對方。”

宋河冷言:“不說廢話你就活不了?”

秦爍回道:“我可不這麽認為。我要是兇手A,為了不被你們抓住,也許會殺了兇手B,要知道,他的存在可是我最大的危險!你說是不是呀河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