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漏網之魚(2)(第2/2頁)

我的自尊心顯然不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因此才強顏歡笑地搶著要結賬。至於什麽待會在附近有個明星專訪,其實也是莫須有的謊話。別說剛才杜撰的一線明星,就連二三線的小人物專訪也輪不到我出場。我的工作只是單純的娛樂報紙文字編輯而已,離跑外記者的距離相差的不只一點半點。

大約又過了五分鐘,確認韓易不會下樓後,我叫服務員買單。

可惡!這是金水沖的嗎?一杯咖啡和一杯茶就要一百多塊。真是心疼,早知如此何必佯裝可以報銷。

我越是心疼,對韓易的厭惡就越強烈。現在已經兩點多了,走回公司還要一刻鐘,待會可不能被經理撞到,這個月已經遲到三次,今天下午又無故消失,再這樣下去一定會被扣工資的。

出了寫字樓,我點了根香煙,一邊抽一邊向公司所在的方位走去。

冷靜下來以後,事實也逐漸清晰起來——其實歸根結底,最讓我討厭韓易的原因還是因為那個吧?

自從高三的襲擊事件發生以後,譚雅對韓易的態度有所改變。這讓我很難接受,我迷戀的女生竟然對另外一個我瞧不上眼的家夥關護有加。究竟是怎麽搞的,譚雅被襲擊的那晚一定發生了什麽大家都不知道的事情。

不過別的同學不清楚,別以為我沒有注意。我狠狠吸了一口香煙,追憶起那晚的情景,這個情景我只對上學時關系和我最好的石袖說過。

當晚下了自習之後,我像往常一樣約了其他班的女生一起回家。我家離學校很近,走路大概需要花十多分鐘。之所以約女生,也是當時的習慣。更何況在路上還可以方便我動手動腳。

那時我約的女生是住在同一小區3班的某女。她的身體發育已經和成人沒有兩樣,相貌雖然不及譚雅但也不遑多讓。因此和我約會兩、三次後就建立了男女朋友的關系。當晚,我並沒有急著回家,而是拽著她來到學校後門外的一條小道上。

那是附中通往江臨市立大學的林蔭路,每隔十幾米就會有供路人休息的長椅。我們抱在一起親吻,互相撫摸,但每當我想再向前邁進一步時卻都被對方攔下。我記得那晚,她又攔住我,然後信誓旦旦地問我:“俊河,你是不是對每個女生都花言巧語的?”

正當這句話說完,一聲驚恐的尖叫響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