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抽屜

常常有人會問我,作為一個能夠通曉陰陽的人,完全有足夠的能力來協助警方偵破案件,但是為什麽還有這麽多的懸案呢?我想說的是,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我們基本上和警方是兩種活在不同世界裏的人。我認為對的,他們未必認同,反之亦然。雖然我也有很多在警力部門或是機關部門的朋友,生活上,我和他們一樣,工作上,我們卻是死對頭。不過在2007年的時候,我接到一個業務,與其說是業務,倒不如說是個任務,是個我不得不完成的任務,於社會,於良知,於個人。我也一定是要插手的。

2007年,那一年沒有地震,也沒有鬧什麽沒有天理的天災。那一年,大家都在著手準備以自己的方式迎接奧運,在2007年接近年末的時候,我的一個朋友在沒有打電話的情況下,直接來了我家,在沙發上坐下後,還沒有開口說話,就直接從身上摸出一副手銬,哐當一聲放在我那鋼化玻璃的茶幾上。我被他那突如其來無禮的行徑給嚇到了,於是我問他這是什麽意思。他依舊拉長一張臉,然後告訴我,這次你必須要幫我的忙,否則的話,這幅手銬就是你今晚的好朋友。

我得說明一下,此人姓馮,江北區人士,我一直喊他老馮。大學畢業後進入警隊,幾年下來,竟然混了個一杠三花,起初是看守所民警,後來因職務調離,去了某區刑警隊,成為一名英姿颯爽的緝毒幹警。由於人生就一副痞相,又是個大膽狂徒,憑著一副不怕死的沖勁,屢屢立功。後來又從緝毒幹警的職務上調離,進入要案調查科,不用長期在外面冒著危險沖鋒陷陣,開始轉為做一些後台的證據采集和偵破工作,平時不用穿耀眼的警服,也就少了很多被報復的危險,因為以他的歲數和警齡而言,他破獲的案子已經算得上是傲世同批群警。他跟我的認識是在一場KTV的瘋鬧上,恰好我倆有一個共同的朋友,此朋友生日的時候同時邀請了我和他,唱歌的時候我那個朋友喝醉了,左手挽著我右手挽著他,迷迷糊糊就把我的真實職業給他說了出來,我依舊還記得當初他聽到這一切的時候,那鄙夷的眼神,而我也在一開始沒把他當作是真正的朋友,後來又出來聚會過幾次,才漸漸熟起來,邀他來我家吃過幾次飯,在他跟他老婆吵架的時候也好心收留過他,所以嚴格來說,我和他的交情雖然不算很深,但也達到了知心不換命的地步了。

當他把手銬擺在我的桌上,並且以言語威脅的時候,我本來很想跟他開個玩笑,或是酸溜溜的挖苦幾句,但是看到他臉色鐵青,額頭還有汗珠,說明這一路來得非常緊急,而且就老馮個人來說,向來跟我只聊生活,不談公事,因為彼此對彼此的做法實在是無法苟同,所以當我看到他的表情的時候,我突然意識到,這次他一定是遇到大麻煩了,否則也不會來找我幫忙的。

老馮說,今天我值夜班,你到我辦公室陪陪我吧,有些事想要跟你說,我不跟你開玩笑,現在就跟我走,也不要問我為什麽,到了你自然知道。如果我聽到你的回答是在拒絕我的話,我就以傳播封建迷信為理由拘留你48小時。我突然想起來,在那個年份,似乎他們這些警官是可以憑借懷疑而無理由拘留人的。一來是自己的朋友,二來看他也是真著急了。於是我答應了他,陪著他到警察局過一夜。下樓後,上了他的警車,伴隨著藍光和紅光和警笛烏拉烏拉的聲音,我們去了警察局。

坐下後,他給我倒來一杯水,放在我的面前,頭頂有個燈泡忽閃忽閃,還不斷在搖晃。沙發一側的墻角,有一個U字形的鐵環,不難想象得出,平時應該有不少毛賊被反銬著蹲在這裏。於是我覺得我像是一個正在被連夜審訊的犯人,他不開口,我也不知道該問些什麽,只見他脫掉上衣,把衣服搭在椅子的靠背上,然後坐到我跟前,丟給我一根煙,並拿打火機給我點上,抽一口,吐出一口,才用食指和拇指捏捏兩只眼睛之間鼻梁上的穴位,才慢慢地跟我說了下這次找我來幫忙的事情。

前陣子,在他們派出所附近的一個巨型的蔬菜糖果交易市場,有一家批發商的老板的孩子走丟了,當時就報案了,不過是基層受理的,後來找了好多天都沒找到人,直到大半個月以後,一個從石馬河上高速的貨車司機停車在路邊撒尿的時候,發現路邊有一件白色卻沾滿血跡的羽絨服,一時好奇就翻到護欄外面去用腳撥弄衣服,翻開後發現一個黑色的垃圾口袋,當下有種非常不好的預感,卻出於熱心,還是打開來看,發現一大塊連著頭發的頭皮,還有一只上臂的殘肢,以及一雙鞋子和一條秋褲。當時嚇壞了,趕緊很有意識的保護現場和打電話報案。警察到了以後,就把這個殘肢和當時走失的那個小孩聯系在一起,經過多方勘察,確認死亡的就是那個小孩,一起惡劣的碎屍案。由於基層民警沒有很強的偵查能力,於是這個案子就逐級上報,到了老馮的手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