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最恐怖的假設

李隱將一張紙,用吸鐵石貼在了墻壁上。

子夜正在他身旁,看著紙上所寫出的,目前查到的人物關系,包括那個還未查明身份的唐楓,以及新出現的人物尹俊賢。

“似乎很復雜呢。”子夜看著每個人的名字說:“而唐楓的證詞是,藤容慕值得懷疑。”

剛才銀夜和李隱進行了最新的一次通話,告知了這條最新線索。同時皇甫壑也將厲馨韓國男友的事情說了出來,並且,也獲悉,康晉和藤飛雨的斷背關系。

“康晉是目前警方掌握的三個嫌疑人之一,”李隱用手指點著紙上康晉二字,說:“目前看來他似乎有很大嫌疑。我一直比較在意最初被殺害的藤飛雨,因為最早的殺人案件,有可能產生出我們所沒有注意到的靈異現象。而目前,唐楓、藤容慕、康晉,和藤飛雨有關的可疑人物出現了三人。”

“康晉,真的會是斷頭魔嗎?”子夜卻似乎不太相信這個論斷,說:“目前的他已經被警方逮捕,如果是一個鬼,會那麽容易被人類抓住嗎?當然也可能是公寓的迷惑之術,但繼續追查下去,人頭的線索就可能會出現。事實上對我們而言,拿不到人頭就是最大的失敗,其他的都在次要。斷頭魔的身份,從一開始就不重要,重要的,是那六顆人頭的下落。”

李隱也點了點頭。其實從一開始,他就注意到了這個血字存在的問題。

血字不是要查出斷頭魔是誰,而是要找到六顆人頭。但是,一般人都認為,人頭很可能在斷頭魔手中。事實上警方也對被害者周邊地帶進行了地毯式搜索,始終也都沒有找到人頭。而既然公寓要求“找到”,那肯定就是可以“找到”的。認為是在斷頭魔手中,是最穩妥的想法。

但是,這也很可能是公寓布置的陷阱。事實上,誰規定,人頭一定會在斷頭魔手上呢?不,甚至是否存在“斷頭魔”都是個很大的問題。所以人頭到底在哪裏,其實根本不能夠按照常規邏輯去思考。李隱認為,無論多麽不可能的可能性,都要去考慮,因為這個公寓給出的血字,根本不是用常識和正常邏輯能夠推理出結果的。

“比如,人頭有可能藏在某個其實觸手可及的地方,但公寓以某個巧妙的方式掩蓋住了。”子夜忽然語出驚人:“越是司空見慣的東西,越容易被忽略。比如,將人頭制作成石膏像,並用某種方法,將腐臭味道抹去。或者是,將人頭包住,以一個圓形物體出現在人面前,但是沒人會去懷疑。”

這種可能,李隱也考慮過。正是公寓給了住戶們一個需要大海撈針才能找到人頭的假象,所以,住戶容易將整件事情思考得非常復雜。而思考得復雜,就反而不會去注意眼前很簡單的東西。那所謂的“斷頭魔”,很可能是公寓完全虛構出來,用來讓住戶臆想的虛無存在。

公寓,完全可以通過某個詛咒,而將人殺死後,把人頭藏在某個地方。也許是死者家屬身邊,也可能是死者常去的地方,更可能,以某個很隱晦的線索藏在某個完全無關的地方。無論如何,只要找不到人頭,估計根本不會出現鬼魂去殺害住戶,因為沒有人頭,就算逃回公寓一樣是死!

這一次血字的恐怖和以往不同,不是鬼魂,而是“找不到人頭”這件事情本身!

“既然如此,你怎麽看,李隱?”子夜指著這張紙列出的人物,說:“你認為,哪個人,或者哪件事情,可能是人頭隱藏地點的線索?”

“其實,我在意的事情還有一件。子夜。”

“嗯,是什麽?”

“為什麽是要找‘人頭’呢?”

這是李隱一直以來最疑惑的地方。

可能一般的住戶不會去那麽考慮,因為經歷了那麽多恐怖的事情。“人頭”這種明顯是恐怖故事中經常出現的鬼魂形象,已經沒有多奇怪了。但是李隱卻不理解。

人頭可以帶入公寓,這一點就證明,人頭本身並不是鬼。既然如此,為什麽要把需要尋找的東西,弄為人頭呢?

如果是找一顆珠子,或者石頭什麽的,不也一樣可以嗎?沒必要非要是人頭不可。只是為了凸出恐怖氣息?那就更沒有道理了。公寓指定血字的鬼魂哪一個都是極度可怕,沒必要非加一個“斷頭魔”的名號。根本,沒有意義。

人頭本身,必定存在著一個玄機。那麽……一個問題產生了。

那六顆人頭,真的……不是鬼嗎?事實上,公寓確實說,可以將人頭帶入。但是……那是在“進入公寓”以後。如果,人頭在帶入公寓以前,本身被某個惡靈附體呢?並且,在進入公寓後,那惡靈才會離開呢?那麽,在不進入公寓的前提下,找到人頭後,意味著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