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誓約

模糊的身形,變成了那個無頭鬼,和無頭鬼抓著的,沒有了頭的銀羽身體!銀羽的人頭,則是在地板上,也一起傳送回來了。

根據這次的血字指示原文:“本次血字共六人參加,不指定地點,但在血字執行期間不允許待在這個公寓內。限定於在2011年4月1日-15日內,六名住戶每人必須要將今年在K市1到3月內發生的六起斷頭殺人案件的死者,藤飛雨、林迅、張波淩、厲馨、王振天、白靜六人的人頭,持有任何一顆,回到這個公寓。未持有上述六人任何一人的人頭而進入公寓的住戶,將會被自身的影子操縱而自殺身亡。本次血字,不發布地獄契約碎片下落。”

血字寫得很清楚,“在4月1日-15日內,持有人頭回到公寓”。也就是說,“血字執行期間”並不是“4月1日-15日”,而是“從開始出去找人頭到找到人頭,並將人頭帶回公寓”的這個過程本身!長期以來,公寓在發布血字的時候,總是限定某月某日到某月某日,以至於住戶想當然地認為,這就是血字執行期間。但是,這次的血字執行期間,在把人頭帶回公寓的那一刻,也就宣告終止了。“4月15日”,僅僅是找到人頭的最後期限,並不是硬性規定的回歸公寓的時間!

換句話說,住戶必須要在4月1日-15日的時限內,在找到人頭的情況下回歸公寓,影子才不會啟動詛咒。如果到了4月16日,還沒有找到人頭回到公寓中的話,就等同於違背血字指示,影子就會啟動詛咒了。

銀羽是第六次執行血字,所以拿著白靜人頭的她,隨時都可以自動傳送回公寓去,也因為這個原因,公寓削弱了對無頭鬼的限制,才會出現後面的路變死胡同的詭異現象。

而第六次血字的執行住戶,則可以按照當初夏淵所說的那樣,在“任何地方都可以打開通往公寓的入口”。也就是說,只要血字指定時限一到,住戶就可以自動回歸公寓。當然,在時限到達以前這麽做,回到公寓的話,後果自然不用多說。

不過,有一種特殊情況,如果血字特殊規定,達到某種條件即可提前回歸公寓,住戶也可以依靠自己的意志打開通往公寓的入口。就和當初夏淵的第六次血字,辨別鬼的身份是一樣的。

而“打開通往公寓的入口”,根據夏淵的解釋,就是只要腦子裏想著要回歸公寓,就自動能夠回到公寓內。

當初,李隱在鏡鬼那一次可以回歸公寓,也是因為他的身體被砍斷的瞬間,大腦還有著短暫時間的意志,隨著時間到達,大腦想著要回公寓去,於是他才被傳送了回去。但是如果當時李隱被鬼打昏過去,那麽也無法回公寓去。

其實當初有不少住戶都不明白,這個規律是怎麽被夏淵查出來的?以前的住戶又是如何發現這一點的?血字時限一到就可以自動回歸公寓,這一點只要有度過了六次血字的住戶就可以知道。但是,滿足條件可以提前回公寓的血字,本就少見,住戶怎麽知道可以通過自己意志回公寓的?

事實上,這一條規則,是深雨告訴夏淵的。許多可以活命的規則,公寓都沒有透過血字告訴住戶。

所以,取得了人頭的銀羽,她可以用自己的意志,選擇回到公寓去。

銀羽,在醫院的時候,終於想到了這個血字中的陷阱,並且想出了一個生路。但是,這個生路一旦失敗,後果不堪設想。

而在被那個鬼擰住脖子的瞬間,銀羽終於決定嘗試這個方法,試試看這是不是生路……

唯一一個,可以在這個血字活下去的辦法!

於是,她忽然一只手,死死抓住了那個無頭鬼的身體,隨即,想著要回歸公寓!

既然,可以將手上拿著的人頭帶回公寓,那麽,手上抓著的無頭鬼,也一樣……可以送回公寓去!

對鬼魂而言的絕對禁區——公寓,一旦將鬼帶進去的話,那麽會發生什麽事情呢?

而也就這一瞬,她的頭,被拔了下來。但是抓著鬼的手還是沒有放開。

在進入公寓的刹那,那個無頭鬼,身體就立即僵硬住了,一動也不動,猶如蠟像一般。接著,原本光潔的大理石地板,在這個鬼的雙腳下,忽然出現了一個巨大的黑洞。

鬼,立即就被這個黑洞,就吸了進去!而這個黑洞下,幾乎看不到一絲一毫的光明,仿佛是無底的深淵一般。而這時候,倒在地上的銀羽的身體,她的那顆頭,開始向著脖子移動了過去。

這時候,那個黑洞,完全收攏,消失了。地面,變回了原本的光潔大理石地板。

鬼魂如果進入公寓的話,就會是這樣的下場。這個公寓,只有人類才能夠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