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剝皮殺手(第2/3頁)

這次是三個死者,和兩年前一樣,也是中青年的男性,發現屍體時,只剩下四肢相對完整,頭和軀幹全都攪在一起,整成了肉泥加骨肉相連。

於是,半年前才走幹凈的記者們,這下又立刻拍馬殺回。德州警方更是焦頭爛額,兩年前的案子都沒搞定,現在又冒出三具這樣的屍體,這社會輿論誰頂得住?

恐慌再一次蔓延開,但曼森這次的動作很快,比那些記者趕來的速度還要快,他在那三具屍體被發現後的第三天,又一次動手了,這次是六個,整整六個壯年的男人!

又是六具被剝皮的屍體嶄新出爐,我要是這個鎮的警長,估計吞槍自殺的心都有了,可他畢竟沒有,即使有,也來不及實施了,因為在殺滿了十個人以後,曼森自首了。”

王詡和齊冰聽到這裏都瞪大了眼睛,異口同聲道:“什麽?!”

貓爺回道:“你們沒聽錯,他自首了,這不是美國電影,沒有那種穿著背帶褲、外面套件呢絨格子西裝、叼雪茄、嗓音低沉,長相貌似格裏高利·派克的私家偵探出場。當然即使有,他也沒機會表現了,因為曼森的自首非常徹底,無可辯駁……

那天,這位神父十分平靜地走進了鎮上的警察局,對警察說,所有人都是我殺的。起初警長自然是不相信的,以為這是個玩笑,雖然並不好笑……不過當曼森要求警長和他一起去看‘剩下的屍體’時,在場的所有人似乎都明白了,他應該是很認真的。

於是警長給神父上了手銬,想把他先關起來再說,但曼森微笑著讓他跟著自己去領屍體,並表示自己不會逃跑或者反抗。要說服警長並不難,因為如果他要逃跑,一開始就不必來自首。

所以警局裏的人全都跟著他去了,當然了,不少在場的記者也跟著一起去了,警方也攔不住他們。

這群人跟著曼森來到了教堂,就是我們白天進去過的那個。原先禮堂中央應該有一個聖母的雕像肅立在那裏祈禱,可當這些人進入教堂後,看到那雕像被換掉了,此刻站在底座上的,是一個套著人皮的蠟像。蠟像的眼睛和嘴都閉合著,皮膚散發出陣陣惡臭。後來證實,這張皮是兩年前那個死者的,被曼森塗了層藥水,放在陰涼處風幹,最後用在了這個蠟像上面……

曼森看著警察和記者們震驚和恐懼的眼神,在教堂裏放聲大笑,並且高喊著:‘這只是個開始!只是個開始!’

在場的人都以為他精神失常了,警察立刻上前把他按倒在地,然後帶回了警局。”

貓爺說到這裏停頓了一下,接著道:“整件事的全過程都有記者記錄,而且不止一個,但詭異的是沒有任何照片留下,只有一些文字的報導,或許正因為如此,後世對這個德州的剝皮殺人魔才有頗多的爭議,甚至有人認為他的存在根本是杜撰的。”

一道刺目的閃光劃破天際,照亮了窗外陰霾的天空,三人的注意力被吸引了過去,五秒後,沉悶的雷聲響起,雨水傾瀉而下,外面的熙熙雨聲讓人覺得有頗有幾分壓抑煩躁。

他們只顧著聽故事,絲毫沒有注意到月亮是何時被烏雲給遮住的。

王詡站起身,走過去把窗戶給關上了,並且拉上了窗簾。齊冰拿起一根新的蠟燭,用原先那根還未熄滅的將其點燃。

貓爺往自己的杯子裏又添了些茶:“不過我不這麽認為,我覺得……這個殺人魔肯定是切實存在的,而且,遠沒有看上去這麽簡單。”他往椅背上靠了靠,換了個姿勢:“曼森被捕後,被警方提到了奧斯汀(德州首府)進行審訊。他對自己的犯罪細節只字不提,而是不斷地說著些別人聽不懂的話,比如‘我還有許多事要做’,‘遊戲才剛剛開始’等等。

警方想要從他身上問出剩下那九張人皮的下落,可就是撬不開他的嘴,而在他的住處和教堂裏只找到了兇器和一些死者的血跡,那些人皮就這麽不知所蹤了。

但找不找的到剩下的人皮,最後也不成問題了,因為僅有的證據就足夠絞死曼森十回了。

於是乎,審訊之後很快就迎來了審判,死者家屬的情緒是激動的,陪審團的意見是一致的,法官的宣判是果斷的——絞刑,毫無懸念。

在被捕後不到一個月,走完了所有程序,也走完了在人世間的最後一段旅程,曼森被送上了絞架。他的死刑還有不少的社會名流來觀看,當然記者也不少,哼……可是同樣沒有留下照片,我們就當是當時的警方不允許拍攝恐怖畫面吧……

當絞索套到曼森脖子上時,他仍然在笑,似乎死亡並不能讓他絕望,恰恰相反,那正是他期冀已久的……

‘現在,我可以幹得比以前更好了。’這是他的最後一句話,說完以後,他的臉被黑布蒙上,腳下一空,飛升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