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7章 狼人

路一怎麽也沒想到自己居然會中了獬豸神君的奸計,不過他這是什麽伎倆,居然會讓自己的眼前出現一片濃重的綠霧,他已經在綠霧之中行走了很長時間,卻還是不能走出去。

就在剛才他好像還聽到了阿光的聲音,可是他找了這麽半天,阿光的聲音居然消失不見了,現在他連自己身在何處都不知道。

“喂,你在哪裏快點出來,我不跟你斤斤計較了,這裏是輪回客棧,我算是客人,你怎麽著也不能這樣對我吧。”

路一對輪回客棧並不是很熟悉,他也沒打算怎麽樣,畢竟這裏是人間的地盤,自己就算是客人也應該遵守他們這裏的規矩,說不定他現在已經闖了大禍還不自知。

可是路一已經說了半天,卻還是沒有看到獬豸神君的身影,不光是他,就連阿光和其他人的都沒有。

“奇怪,到底去哪裏了!”

就在這個時候,眼前一道極光突然照射過來,直接射在路一的眼睛上,害的他頓時什麽都看不見,眼前白茫茫一片,隨即便什麽都不知道了。

這是在城郊一個比較偏僻的集市上,裏面的貨品雜亂而且參差不齊,但是唯一的相同點就是,從來都沒有人問起過那些貨品的來源,更不會有人泄露出貨品的去處,這是這裏不需言說的規矩。

一個頭發淩亂,臉上胡子拉碴的男人行走在其中,就像其中任何一個行人一樣,他的出現並沒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但是那些在這個集市上呆了有十年之久的人都是可以一眼認出這個人來。

狼爺,沒人知道他的來歷,但也沒有人敢在他面前冒犯,狼爺沒有朋友,不善交談,但是只要有人請客喝酒,他是肯定會去的,從沒見他拒絕過。

狼爺愛喝酒,還是烈酒,當初曾經有人看到他一口氣喝了三壇酒卻不帶腳下打晃的。

狼爺的住址是在城外一個山林裏,那是他自己搭建的小屋,狼爺喜好狩獵,每天沒事的時候就喜歡背著弓箭帶著匕首去山裏溜達一圈,卻沒有一個人見過他曾經捕獲過什麽大型獵物,最多的也不過是野兔和野雞而已。

十年前,狼爺只身一人來到這個城鎮上,因為他的那張陌生的面孔,從一開始他是並不受歡迎的,自然也會有地頭蛇主動去找他的麻煩。

一開始的時候,狼爺並不予以理會,可地頭蛇卻不肯善罷甘休,幾次警告都不管用之後,在一天夜深,大雨磅礴,地頭蛇帶著手下幾十個人將狼爺所住的小屋包圍了。

第二天從山林中回來的只有地頭蛇的半邊身子,其他人全都交代在山林中,地頭蛇被嚇成了傻子,張口閉口就是“狼,狼,吃人”。

沒人敢問那天晚上到底發生了什麽事情,但是從那以後狼爺卻多了一個稱呼:狼爺,不管是誰,在看到狼爺的時候都多了一份敬畏,但是狼爺也不稀罕,自己該做什麽還是做什麽,對於其他人的恭維完全不當回事。

漸漸的,狼爺和這裏的人打交道多了,那些人也是知道了狼爺的一些習慣,喜歡打獵,喜歡喝酒,還有喜歡拿錢殺人。

打獵只是狼爺的一個喜好而已,他真正的身份就是一個殺手,最冷血無情的那種,這樣想來,地頭蛇會被殺的只剩下半邊身子,那也不足為其,但是這樣一來,狼爺的名氣在當地更加響亮,也更沒人敢得罪他了。

一天傍晚,就在集市上的人都收拾東西準備離開的時候,突然之間所有人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到城門口,那是一種心照不宣的動作,他們並不知道外面將要發生什麽,只是鬼使神差的好像有人支配他們似的,一起看向城外。

片刻後,一輛由四匹馬拉著的黑色馬車緩緩從城外駛來,單單只是看了一眼,就已經讓人挪不開眼睛。

馬車很大,很高,很氣派。

黑色的馬車上有一個黑色的錦繡布料,在布料的底下邊緣處,居然用金線繡上了騰雲的圖案,看起來大氣磅礴,十分霸氣。

車上站著一個赤膊的光頭大漢,胳膊上綁著一個黑色的布條,同樣繡著金色騰雲圖案,鼓起的肌肉把布條都撐緊了,看起來十分強壯。

光頭大漢的手中拿著一把長長的鞭子,鞭子的手柄處還有一顆鴿子蛋大小的綠寶石,就算是已經時近傍晚,卻還能借助夕陽的余暉熠熠生輝,看起來十分耀眼。

在馬車的四個角上,分別站著一個頭發卷曲,身材瘦高的男子,他們的頭上戴著黑紗帽子,把整張臉全都遮擋住,就算是如此,卻還是能讓人不容小覷,甚至連看他們一眼都不敢。

在他們的身上散發著一股讓人無法直視的氣魄,也只有真正經歷過風雨的人才會明白,那是殺氣。

所有人都是一臉震驚的看著馬車緩緩的從他們的面前經過,甚至都已經忘記了身上的動作,並自覺地給馬車讓開了通道,生怕自己會驚擾到裏面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