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花燈偶遇(第2/2頁)

這樣的日子查文斌自然也不會閑著,作為一個道士不光是要修道悟道,常年與神鬼打交道的他比任何人都懂得應該怎麽去處理他們之間的關系。所以從開鬼門時起,查文斌就會在傍晚前後出現在各個路口、橋頭還有墳地,這些地方在他的眼中都是孤魂野鬼聚集出沒之地。沿途他每日都要上香壓錢,擺放一些祭品,尊重神鬼也就是尊重自己,都是已經逝去的人了,多少也讓他們能夠感受到人間的情誼,也好讓他們不去禍害人間。

而在處暑時節,安縣最熱鬧的當屬放花燈,安縣境內有一條河,名為苕溪,這條河便是從洪村發源的,河的那一頭經太湖流向黃浦江入東海,所以它便是黃浦江的源頭。苕溪的上遊就是獅子峰,洪村入口向內五公裏便是水龍潭,此處更是放花燈的最好去處。

河燈也叫“荷花燈”,一般是在底座上放燈盞或蠟燭,中元夜放在江河湖海之中,任其漂泛。放河燈是為了普渡水中的落水鬼和其他孤魂野鬼。到了後來,放花燈逐漸成了一項民俗活動,在那個缺少娛樂方式的年代,查文斌偶爾也會浪漫一次,那一日他便帶著鈄妃一塊兒去水龍潭湊熱鬧。

這放花燈自然也是晚上,鈄妃手巧,花燈做的精細,順帶著便給老夏家也做了幾盞。老夏的媳婦兒懷孕了,估摸著來年就能添一個大胖小子。兩家人高高興興的放完花燈回來的時候,路過那座大廟的門口,查文斌老遠的便看見廟門的石頭邊上靠著一個人。

洪村大廟那對於當地人而言並不是什麽吉利的地方,多數人都避之不及,雖說最近也有外村人進來放花燈的,可誰會在黑漆漆的夜晚蹲在那兒呢?查文斌不禁的就多看了兩眼,他的這個動作引起了老夏的注意,便說道:“那是個要飯的,在這兒有兩天了,過來過往的人多遇上這樣的時節,大家都舍得給點錢,估計這兩天要得不少了。”

老夏的媳婦兒也說道:“這個要飯的可有點意思,他好像不太願意吃白食,但凡是給錢的他會還禮,給一張倒‘福’,不過現在既不過年又不過節的,他那福字估計也是人家店裏賣不出去的處理品,全讓他給要來做好人了。”

“是嗎?”查文斌說道:“那還真有些意思,既然碰到了,那我也就過去看看。”說罷他便朝著那個人走去。天色很暗,那人又帶了個鬥笠把大半個臉都給遮住了,身上穿的衣服也是破破爛爛的,腳下放著一只碗,一張席子,還有一個破布袋子,怎麽看這都的確是個要飯的。

查文斌拿出幾個零錢彎腰丟到那碗裏,他故意借著壓低身子擡頭去想要看看那人的模樣,不料那人卻把頭輕輕偏了過去,待到查文斌起身的時候他也絲毫沒有任何反應。

“不是說給錢了你會還願嘛?”查文斌問道:“為何我這施舍了,你卻不給我一個福字?”

那個要飯的居然卻說道:“因為你命中沒有福,所以我給你也沒用。”這要換做其他人怕馬上就與他要吵鬧起來了,可查文斌卻偏不,反倒是笑著說道:“看來這位朋友還是個懂得命理的人,那你說說看我的福去哪裏了?”

“你天生就無福,方才是去放了花燈吧,我看你這人心地倒也善良卻送你一句話,你這花燈放得早了一點,將來這水會害了你。”

“什麽意思?”

“若幹年後你就會明白我的意思了,你會恨這水,它會奪走你一生的快樂,成為你一生揮之不去的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