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不平靜的前夜

對於這起事件的分析,張天一只提到了一點,那便是租客們在入住前所必須要簽寫的租住合同。

首先,租住合同上存在勾畫修改的痕跡,眼下他們雖說沒有弄清楚鬼物修改的原因,但卻並不妨礙他們將鬼物的這種行為,直接當成是租住合同與這起事件相關的證據。

想想便知,假設租住合同的存在無關緊要,只是個在形式上的東西,那鬼物犯得著去做什麽修改嗎?

其次,通過受害者們也能看出租住合同在這起事件中的重要性。因為租客們只有真正意義上的簽寫合同,欣研那裏才會生出受害者出現的預感。

另外還有一點不得不提,那則是王小川未被殺害之前,李帥曾試過去往二樓暗殺李銘,不過並沒有成功,因為他的備用鑰匙無論怎麽轉都擰不開李銘的屋門。當時,他在屋門外可以清楚的聽到從裏面傳出的DJ聲,但任憑他如何去敲,去踹門,都沒有得到李銘回應。

李帥將這個消息帶回來後,蕭陌便覺得這種死亡規律是無法違背的,若不然就沒法解釋備用鑰匙為何會失效了。

在張天一分析過後,除卻欣研以外,蕭陌等人皆是各抒己見,對如何解決這起事件發表看法。最終幾人一商量,決定還是在租住合同上做文章,既然合同上的“溫馨”二字是鬼物後修改上去的,那他們便也修改那裏,將那“溫馨”二字抹掉換成其它什麽名字。

做這種替換,張天一其實是不同意的,因為沐雪的預感就是說要把溫馨公寓的所有屋子出租出去,而在租住合同上就只有那一處存有地名。說的直白點,若它們把上面的“溫馨”二字劃去,那這合同也就不再是溫馨公寓的租住合同了。

“我們還是另尋他法吧,這‘溫馨’二字不能動,不然的話租客們簽寫合同就沒有意義了。”

蕭陌在簡短的思考後,也覺得這個法子不行,他的擔憂同張天一一樣,若將合同上的產權名改成別的,那就不再屬於是溫馨公寓的租住合同,這樣的話簽寫就變得沒有意義了。

這一次的事件可以說非常另類,非但是他們要去遵循沐雪的預感,就預感內容本身來說就非常模淩兩可,像是這樣,又好像不是這樣……

預感的原話是“進入慶陽房屋中介,將溫馨公寓的所有房屋都租出去,若十天還有剩余房屋曾沒有人住過,經歷本次事件的逃脫者將會被抹殺。”

第一個不明確的地方在於預感中的那句“進入慶陽房屋中介”,單看這半句話還沒什麽,他們只要進去慶陽房屋中介就行,但加上後面的“將溫馨公寓的所有房屋都租出去”這意思就變得模糊了。

既像是讓他們進去過慶陽中介就行,又像是讓他們在慶陽中介工作,把溫馨公寓的屋子租出去。眾人的話當然希望是前者,但出於保險起見,他們還是選擇了後者,進入慶陽房屋中介工作。

前半句預感暫且過去,再看後半句預感同樣存有諸多的不確定。

“若十天還有剩余房屋曾沒有人住過,經歷本次事件的逃脫者將會被抹殺。”

乍一看這句話好像沒什麽疑問,只要在十日期限把溫馨公寓的所有屋子租出去就行了,可一旦結合他們所遇到的真實情況,這意思便又變了。

首要的一點就是定義不明確,到底怎麽做才算是把溫馨公寓的屋子租出去。是在簽寫租住合同,再入住進去才算,還是說無需簽寫合同直接入住就行?

在現實中想要租個房子,一般說來是要簽寫租住合同的,可問題是這不是在現實裏,並且租客們的行為也很違背常識。租客們在租房前連房子什麽樣都不知道,就跟中介回去交錢簽合同了,現實中會存在嗎?

另外現實中也有租房不需要簽寫合同的例子,只要口頭承諾,交了租金便可直接入住。同樣是兩種可能,眾人也同樣選擇了保險的方式,讓他們找到的租客先簽寫合同,之後再入住公寓。

也正是出於這方面的擔憂,所以蕭陌和張天一才會阻止沐雪想要劃掉產權名的做法。

現在王小川死了,屬於李銘的那份租住合同就放在眾人身前的茶幾上,目前他們已知的線索就是合同,以及慶陽中介的老板王上進是鬼偽裝的。再有的話,就是鬼物殺人的規律——在後一名租客入住後的晚上,殺死前一名租客,還有租客們出現的規律——每日只會有一名租客入住。

能被認作是線索的就是這些,他們現在也只能在這些已知的線索上尋找突破口,否則便只能洗好脖子等十日結束後被抹殺了。

蕭陌五人安靜的坐在沙發上,期間誰都沒有說話,氣氛一時壓抑的厲害。

興許是壓抑的氣氛令蕭陌有些不舒服,他緩緩的從沙發上站起來,掰弄了一下手指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