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密室(第3/4頁)

五十年代的時候,我的祖父胡國華曾經因為看病,在北京的一家大醫院住過一段時間的院。在此期間,剛好趕上醫院附近要修一座大型建築,工地上挖出了一座古墓,他也曾從醫院裏偷跑出去瞧熱鬧,進地宮裏看了一通。

那古墓據說是明代一個王爺的,繞著古墓周圍一圈都是黑水,地宮的墓室分為前中後三部分,門口吊著千斤閘,從閘門進去,首先是一間“明殿”(冥殿),按墓主生前家中堂屋的布置,有各種家具擺設,這些器物稱為“明器”(冥器)。

再往裏,中間的墓室,稱為“寢殿”,是擺放棺槨的地方。這座古墓是合葬墓,而且非常特殊的是,墓主夫婦——也就是王爺和王妃的棺材,都用大鐵鏈子、大銅環和銅鎖,吊在寢殿半空。

其後是“配殿”,是專門用來放陪葬品的地方。

沒隔幾天,在海澱也出土了一座元代古墓,這兩座墓中都有殉葬的童男童女,出土的時候與活人一模一樣,只是元代的那座墓中出土的童男女,身上的衣服一碰就成灰了。

後來我祖父把這兩件事當故事給我講過,他說這些童男童女都是活著的時候,除了口服水銀之外,在頭頂、後背、腳心等處還要挖洞,滿滿地灌進水銀,死後再用水銀粉抹遍全身,就像做成了標本一樣,歷經萬年,皮肉也不腐爛。這種技術遠比古埃及的木乃伊要先進得多,不過兩種文明的背景不同,價值取向也有很大差異,而且用灌水銀的辦法保持屍體的外貌,必須要用活人,死人血液不流通,沒法往裏灌,所以這種技術從來沒用在任何墓主身上。

世界上最殘忍的事情恐怕就是用活人來殉葬了,胖子戴上手套把其中一個小孩的屍體抱了出來,仔細檢查,果然在頭頂上、後背、足底等處,發現了幾個窟窿。這些屍體上的洞,已經被巧手匠人以火漆封住,屍體上有不少地方已經出現一片片黑紫色斑點,陪葬的人或者金銀玉器經常會塗抹水銀粉,時間久了會產生化學變化,年代近的會呈現棕紅色,年代遠了就變成黑紫色,這種斑塊俗稱“水銀斑”或者“水銀浸”,也有些地方稱屍斑為“爛陰子”、“汞青”。

胖子顯然有點緊張,他故作鎮定,籲了口氣說道:“以前看過魯迅寫的小說,就有古董上生水銀浸的描寫,看來那老哥還不是瞎寫的,確有其事。”

英子問道:“這也太可憐了,胡哥,你說這童男童女,咋還不給他們穿上衣服呢?我記得先前看見跑過去的那個小孩穿著衣服啊,難道是鬼魂嗎?”

我告訴她:“是不是鬼魂只有他們自己清楚了,不過不是這倆小孩不穿衣服,陪葬的童男童女,肯定都著盛裝,過了快一千年,到了這會兒,那衣服早就爛沒了。這口巨棺恐怕是元代的,關東軍把這口大棺材挖出來打開的那一刻,衣服一見空氣就變成灰塵了。”

英子說:“不是常說入土為安嗎?要不咱就幫幫他們吧,多可憐啊。”

胖子點頭贊同:“我是只想發財不想管閑七雜八的事,但是這回情況特殊,咱行行好,把他們帶出去挖個坑好好安葬了,別在這赤身裸體地戳著了,他們都給墓主站了千年的崗了,該休息了。”

屍體裏都是水銀,燒也燒不掉,唯有挖個坑埋了,我們所能做到的也就只有這些了,但願世界上少一些這樣的慘劇。

當下不多耽擱,我和胖子脫下身上穿的關東軍大衣,分別把童男童女包在裏邊,系個扣背在身上。灌滿水銀的屍體死沉死沉的,多虧是小孩,如果是大人,一個人背還真夠戧。

胖子見未得到值錢的財寶,心裏多少有些不太痛快,恨不得一把火把這些棺材全燒了,我和英子急忙勸阻,他也只得罷休。

我們回到石洞中商議如何出去,此時人人都是饑渴難耐,可恨的是地下要塞中,無糧無水,又沒有炸藥炮彈,想要回到地面上,只有將軍墓的盜洞一條路可走,但是一想到那紅毛怪的怪力,著實讓人頭疼,吃飽喝足了也未必是它的對手,更何況現下已經餓得手足發軟。

三人對望了一眼,心中的想法都差不多,地上有十幾只死蝙蝠,事到如今,也只能拿這些家夥祭祭五臟廟了。

人類本來就是雜食動物,一旦餓急眼了,沒有什麽是不能吃的。英子說她小時候就跟她爺爺在深山老林的洞子裏吃過蝙蝠,那一年起了山火,又趕上罕見的饑荒,山裏大一些的動物都跑沒了影,人們就吃地鼠,吃蝙蝠,吃蝗蟲,吃草飛機,蝙蝠的筋和脆骨是很好吃的,有嚼頭。

石洞中的這些豬臉大蝙蝠,瘦骨嶙峋,長得太過猙獰兇惡,活脫兒就像一只只吸血惡魔的幹屍,對它們的肉好吃這一說法,我和胖子持保留意見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