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們Ⅱ

1

“去喝幾杯吧!”陣內邀請道。

“去喝什麽?”

我如此一發問,引得陣內有些不高興。“非得跟你講得一清二楚不可嗎?”但隨後又補充了一句,“小麥發酵的酒,五百毫升一紮,一紮夠倒五杯。”

此時我剛剛下班,正準備往家走,剛出法院就撞見了陣內。

一個月前,因為人事變動,我被調到處理家庭案件的部門。當初負責未成年人案件的時候,我和陣內並排辦公,不知是因為我和他年齡比較接近,還是因為我看起來不太靠得住,每當遇到什麽事的時候,陣內都會插一手。不對,準確地說,他總把我拉進他的閑聊,亂管我的私事,讓我的工作陷入混亂。可是一旦見不到他,我又覺得寂寞。所以,他一邀請我說:“武藤,去喝幾杯吧。有家店挺不錯,走吧。”我便不自覺地答了句:“行啊。”

天天居酒屋,座席和櫃台加起來空間非常大,平日晚上七點就會熱鬧起來。車站前繁華小街的街角處有一棟餐飲大樓,這家居酒屋就在地下一層。店內雜糅著煙霧、水汽和醉酒客人的喧鬧聲。或許因為價格實惠,裏面既有學生,又有公司職員。我和陣內找到最裏面的桌子,面對面盤腿坐下。

“這家店,你經常來嗎?”我問道。

“不,倒也不是。”他含糊地答道。

一開始,陣內說了些他擔任吉他手的那支樂隊的事。我今年二十九歲,陣內應該是三十二歲。這個老大不小的男人雙眼熠熠生輝地談著朋克樂隊的事情,實在夠新鮮。“這次我們找了個很會唱歌的小子,簡直棒極了!武藤,下次你一定要來看。”說得簡直像不去聽就是我的損失似的。雖然我一直對陣內的樂隊有些興趣,可也沒熱心到主動去看演出的地步。

不久,話題就轉移到了工作上。

“家庭案件部門很辛苦吧?”陣內說了句慰勞我的話,這很不符合他的性格。

“算不上辛苦,但凈是些爭執不休的人找上門來。”

“我嘛,對付未成年人案件倒還能提起點幹勁,家庭案件可就不行了。”

“管它起不起勁,我只是為這份薪水工作。”

“可是,如果是未成年人案件,警察局和檢察廳不是會送少年犯過來嗎?”

“是啊。”

“這樣一來,就說明少年犯並不是自己願意來家庭法院的。這會讓我稍微產生些想幫他們的念頭。”

“稍微,是嗎?”我苦笑道。

“相比之下,家庭案件可是當事者本人主動申訴的。”

“嗯,是啊。”

家庭案件是指為調解在夫妻離婚、領養子女、遺產分配等方面發生的問題,由當事人提請審理的案件。

“這樣只會讓我覺得他們是故意把自己的問題送到這裏來解決。我會對他們說:‘隨你們便。’”

“我可不這麽想。”

“絕對是這樣!每個調查官都一樣。”

陣內無論什麽都喜歡自作主張。無論什麽時候,只要咬定了一件事情,就會判斷說:“絕對是這樣!”

我曾經聽說過這麽一件事。陣內和被送到家庭法院的少年犯見面時,不知是談到了什麽,陣內曾說:“是烏鴉就是黑的,不可能有白色的烏鴉。”這幾乎就是斷定說“絕對沒有”。

然而,雖然十分罕見,但這個世上就是有白色的烏鴉,我也聽說過,那個少年也找到了。少年性格很倔,他拿了本彩色圖鑒過來,如獲至寶似的質問陣內:“你看,這是怎麽回事?這不就是只白色的烏鴉嗎?別自作聰明地下判斷。這就是我討厭你們這些大人的原因。”

那時,陣內也沒有表現任何退縮的樣子。他滿不在乎地說了這麽一句:“這不是白色,而是淺黑色。”

總之,陣內對什麽東西都喜歡擅自斷定,即使錯了,也不會承認。

“說實話,要是我,才不管那些互不相讓的夫妻要怎麽樣呢。”陣內堂而皇之地說著家庭法院調查官不該說的話,“不,說真心話,不管是未成年人案件還是家庭案件,挽回不了的事,怎麽做都無濟於事。所以,差不多應付一下就行了。”

我目瞪口呆:你這麽一說,豈不是什麽希望都沒有了?

2

我想起了去年夏天的事情。那時我還歸屬未成年人案件部門。有一次,我和部門的同事一起去喝酒,被鄰桌的幾個中年男子糾纏。那幾個看上去像是在公司做管理的男子知道我們是家庭法院調查官時,隨即開始了他們的演講。“《少年法》太不像話了!”他們怒氣沖沖地說道,“都是你們放縱慣了。”

看來他們是受了昨天晚上那個電視節目的影響。那是一個叫《少年犯罪》的特別節目,當時恰好女朋友來宿舍找我,我是和她一起看的。節目的結論是“《少年法》太過寬松”,而在我看來,節目的有些地方也確實讓我覺得“太過分了”。尤其是節目裏說的十五年前那起殺害新婚夫婦的案件。